[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2-00057 | [ 发文字号 ] | 渝高新食药安办发〔2022〕1号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3-02 | [ 发布日期 ] | 2022-03-21 |
[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2-00057 |
[ 发文字号 ] | 渝高新食药安办发〔2022〕1号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成文日期 ] | 2022-03-02 |
[ 发布日期 ] | 2022-03-21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以下简称“食品快检”)的食品安全“筛查”作用,不断提升问题发现能力和处置能力,根据《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计划的通知》(渝市监办发〔2022〕14号),制定高新区2022年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通过快速筛查,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风险并采取应对措施。充分利用快速检测设备,大力推进区域快检中心的逐步建立,加强食品安全快检与跟踪抽检有机结合,实现快检发现风险问题的功能,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二、工作任务
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必需食品、消费者投诉举报集中的食品、往年抽检合格率较低的食品以及农村市场食品为重点开展快速检测,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你送我检”活动,突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重点零售农贸市场的快速检测,针对各类食品中的重点问题项目,及时筛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对快检结果异常的开展跟踪抽检,依法进行处置。
(一)任务批次数量
2022年市级下达高新区承担的食品快速检测任务共200批次,其中包括大米中镉12批次必检品种和项目。高新区安排食品快速检测计划100批次,主要用于突发事件处置、食品安全重大活动保障、举报投诉、专项整治、食用农产品监管等工作,在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三个环节开展。各镇街计划数详见附件1。
(二)快检品种和项目
根据高新区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实际,结合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重庆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品种项目表和重庆市食用农产品抽检品种项目表,以食用农产品中的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鲜蛋、蔬菜、水果类为重点品种,有针对性地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农贸市场入场经营者、食品摊贩、商场超市、专卖店等各类高风险主体实施快速检测。
(三)快检程序和数据报送
食品快检由食安办统筹组织实施,快检机构及操作人员应如实记录食品快检过程信息,并在市市场监管局智慧食品安全监督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智慧监管平台”)规范填报,确保检测程序可追溯,快检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客观。
1.严格按照《重庆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真实、客观记录食品快检过程信息,采样时填写《重庆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单》(附件5),规范开展食品快速检测工作,快速检测结果填写《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检测结果报告单》(附件6)。食品快检机构及操作人员应对食品快检过程、数据和结果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可追溯负责。
2.本年度快检任务在智慧监管平台的抽检快检系统下达,任务名称为“2022年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任务”,你送我检任务名称为前名称+“你送我检任务”,第三方的任务名称为前名称+“分包X”。按照下达的快检任务类别选择市级或区县级。
3.规范录入快检数据,按照《食品类别参照表》(附件4)选择食品类别,将《重庆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单》和《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检测结果报告单》上传快检系统,快检结果应在24小时内录入智慧监管系统,快检结果异常报告后2小时内通知执法人员。
4.认真做好数据核查,按季度检查样品名称、食品类别、检验项目、采样环节、采样场所、跟踪抽检样品编号等字段信息的填写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系统中的错漏数据,确保系统数据真实、可靠、客观、准确。
(四)后续处置
1.对快检结果异常食品,各镇街执法人员应及时通知食品生产经营者,督促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2.对快检结果异常食品,各镇街要使用2022年市抽转移任务进行跟踪监督抽检。检验期间,责令经营者暂停销售快检结果异常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快检跟踪抽检数据均应报送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报送分类A为“抽检监测(省级转移)”,报送分类B为“2022年重庆柔性抽检计划(快检跟踪)”,并将快检抽样单号填报至系统。
3.各镇街在完成核查处置工作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处置结果录入智慧食品安全监督服务平台的抽检快检系统,采取跟踪抽检的应当将抽样单编号录入处置结果。
(五)结果应用
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快检工作的指导,各镇街要通过快检信息系统对本辖区的快检情况进行数据分析,查找风险点和监管漏洞,对存在风险隐患的食品生产经营场所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管,提高快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根据计划任务,充分运用现有的快检设备,合理安排,每月均衡抽样检验,于11月30日前完成。
(二)异常结果发现率不得低于6%,跟踪监督抽检不合格率不得低于异常结果发现率的20%(即对100批次快检异常结果样品进行跟踪监督抽检,应至少检出20批次不合格样品)。食安办应加强对镇街食品快检工作的督促考核,对均衡抽样、检验检测、异常结果发现率、快检数据录入及处置等情况进行定期通报,通报情况将纳入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三)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资金按计划任务统一拨付使用,仅限用于支付购买样品和检测试剂,做到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快检工作经费。各镇街快检经费报销时,提供:购买样品凭证、《重庆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单》、被检单位或个人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许可证或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视情况联系市食药检院或第三方检验机构开展快检培训工作,加强快速检测人员对快检设备的操作培训,提高快速检测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五)各镇街明确专人负责食品安全快检工作,并保证快速检测人员稳定,严肃工作纪律,充分运用现有设备开展快检工作,确保年度计划任务有序有效进行。
(六)积极开展“你送我检”便民服务工作,充分发挥食品快检在突发事件处置和重大活动保障中的支撑作用,现场接收消费者送检的自购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并及时告知检测结果,科学回答消费者有关的食品安全咨询,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你送我检”快检数据及时录入“2022年XX(区县)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你送我检任务”。
附件:1.2022年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任务分配表
2.快检产品评价项目表
3.快检工作开展的重点品种和重点项目参考
4.食品类别参照表
5.重庆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单
6.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检测结果报告单
7.2021年食品快速检测样品异常统计表
重庆高新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