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新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2023年6月26日,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印发《重庆高新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试行)》(渝高新发〔2023〕11号)(以下简称《办法》),现进行如下解读:
一、编制背景和依据
自2018年10月市政府印发实施《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来,我市残疾儿童救助数量连年攀升,共有2.9万人(次)残疾儿童享受救助政策。为进一步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等9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渝残联发〔2023〕9号)、《重庆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残联发〔2021〕18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听力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救助工作的通知》(渝残联办〔2023〕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重庆高新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试行)》。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三、适用对象及标准
(一)手术救助
1.人工耳蜗植入手术
救助对象:(1)0—6岁听力残疾儿童;(2)7—18岁听力残疾儿童(少年)。
救助条件:(1)符合《人工耳蜗植入工作指南(2013版)》评估标准;(2)双耳听力损失为重度以上,佩戴助听器康复效果不佳,医学检查无手术禁忌证,双侧耳蜗及内听道结构正常、无蜗后病变,精神、智力及行为发育正常;③监护人对人工耳蜗有正确的认识和适当的期望值,有能力配合并保证救助对象在定点服务机构至少接受一年的术后康复训练;④0—6岁听力残疾儿童,须为重庆高新区直管园户籍或持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居住证,且诊断明确(提供医学诊断证明书),有康复需求和康复意愿;7—18岁听力残疾儿童(少年),须为重庆高新区直管园户籍。
救助标准:(1)为经评估符合条件的听力残疾儿童(少年)提供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及术后康复训练一次性救助;(2)免费提供人工耳蜗产品1套;(3)手术补助标准为12000元/人,包括术前检查(复筛)、手术及术后5次调机(含开机)等;(4)术后一年康复训练补助标准为20000元/人。
2.肢体手术
救助对象:(1)0—6岁肢体残疾儿童;(2)7—18岁肢体残疾儿童(少年)。
救助条件:(1)0—6岁肢体残疾儿童,须为重庆高新区直管园户籍或持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居住证,且诊断明确(提供医学诊断证明书),有康复需求和康复意愿;(2)7—18岁肢体残疾儿童(少年),须为重庆高新区直管园户籍,经评估符合手术适应指征,有康复需求和康复意愿。
救助标准:为先天性关节畸形如马蹄足,先天性关节脱位如髋关节、膝关节脱位;小儿麻痹后遗症、脊膜膨出后遗症等导致肌腱挛缩、关节畸形及脱位;脑瘫或脑损伤导致的严重痉挛、肌腱挛缩、关节畸形及脱位等肢体残疾儿童(少年)提供矫治手术救助,补助标准为20000元/人·年,包括手术费、术后康复训练费、矫形器适配费等。
(二)辅助器具适配
1.视力残疾儿童
救助对象:(1)0—6岁残疾儿童;(2)7—14岁残疾儿童。
救助条件:(1)0—6岁残疾儿童须为重庆高新区直管园户籍或持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居住证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且诊断明确(提供医学诊断证明书),有适配需求和适配意愿;(2)7—14岁残疾儿童须为重庆高新区直管园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救助标准:为视力残疾儿童适配盲杖、盲文写字板和笔、放大镜、助视器等辅助器具。
2.肢体残疾儿童
救助对象:同“视力残疾儿童”。
救助条件:同“视力残疾儿童”。
救助标准:为经评估需适配假肢、矫形器的肢体残疾儿童,适配踝足矫形器、矫形鞋,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年;适配大(小)腿假肢、膝踝足矫形器、脊柱矫形器等,补助标准为5000元/人·年。为肢体残疾儿童适配儿童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辅助器具。
*在不超过年度补助限额的情况下,肢体残疾儿童监护人可根据自身需求确定假肢、矫形器申请频次。假肢、矫形器补助费用,零部件及材料费不低于60%,制作费(诊断评估、制作和适应性训练)不超过40%。
3.听力残疾儿童
救助对象:同“视力残疾儿童”。
救助条件:同“视力残疾儿童”。
救助标准:为经评估符合助听器佩戴条件的听力残疾儿童,免费适配2台助听器(含适配服务、耳模制作、电池购置及调试服务费)。
(三)康复训练救助
1.视力残疾儿童
救助对象:(1)0—6岁残疾儿童;(2)7—17岁残疾儿童。
救助条件:(1)0—6岁残疾儿童须为重庆高新区直管园户籍或持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居住证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且诊断明确(提供医学诊断证明书),有康复需求和康复意愿。(2)7—14岁残疾儿童须具备以下条件:①重庆高新区直管园户籍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②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③家庭经济条件困难,包含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儿童,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散居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残疾儿童、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的残疾儿童;④经评估具备康复指征,有康复需求和康复意愿。
救助标准:(1)低视力儿童提供视觉基本技能训练,补助标准为0—6岁10000元/人·年,7—14岁5000元/人·年,每月补助标准限额1000元/人,每日补助标准限额200元/人。(2)为盲童提供定向技能及行走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补助标准为0—6岁5000元/人·年,7—14岁3000元/人·年,每月补助标准限额1000元/人,每日补助标准限额200元/人,最多可申请3年救助。
*视力残疾儿童在定点服务机构训练时间不低于1小时/次,费用结算标准不超过100元/小时。进入普校就读的视力残疾儿童凭入学证明可申请将每日补助标准调整为300元/人,每月及每年康复训练补助标准限额不变。
2.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救助对象:同“视力残疾儿童”。
救助条件:同“视力残疾儿童”。
救助标准:提供听觉言语功能训练,运动、认知、沟通及适应性等康复训练,补助标准为0—6岁20000元/人·年,7—14岁20000元/人·年。每月康复训练补助标准限额2500元/人,每日康复训练补助标准限额150元/人。进入普小(幼)就读残疾儿童凭入学证明可申请每日限额不超过300元的康复训练补助,每月康复训练补助标准限额不变。康复训练经费在补助标准范围内按年度据实结算。
(四)康复生活救助
救助对象:(1)0—6岁残疾儿童;(2)7—17岁残疾儿童。
救助条件:(1)0—6岁残疾儿童须为重庆高新区直管园户籍或持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居住证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且诊断明确(提供医学诊断证明书);(2)7—17岁残疾儿童须为重庆高新区直管园户籍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且诊断明确(提供医学诊断证明书),有康复需求和康复意愿。
救助标准:(1)0—6岁残疾儿童补助标准为700元/月;(2)7—17岁残疾儿童补助标准为500元/月。
(五)其他:对于接受康复救助残疾儿童,按照重庆市疑似残疾儿童诊断补贴规定给予一次性补贴300元。多重残疾儿童同一年度内原则上只能申请一项康复训练救助类别。一个救助年度内,接受康复训练救助的残疾儿童最多可申请更换一次定点服务机构。
四、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
申报渠道:https://login.cdpf.org.cn/uams/person.html
(二)书面申报
受理单位:重庆高新区残联办事处
地 址:重庆高新区高新大道6号管委会5号楼243室
咨询电话:023-68409726
五、核心政策问答
(一)重庆高新区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对象和条件有哪些?
答:《办法》0—6岁残疾儿童须为重庆高新区直管园户籍或持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居住证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且诊断明确(提供医学诊断证明书),有康复需求和康复意愿。7—14岁残疾儿童须为重庆高新区直管园户籍,且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家庭经济条件困难证明,同时经评估具备康复指征,有康复需求和康复意愿。
(二)重庆高新区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补贴是多少?
答:提供听觉言语功能训练,运动、认知、沟通及适应性等康复训练,补助标准为0—6岁20000元/人·年,7—14岁20000元/人·年。每月康复训练补助标准限额2500元/人,每日康复训练补助标准限额150元/人。进入普小(幼)就读残疾儿童凭入学证明可申请每日限额不超过300元的康复训练补助,每月康复训练补助标准限额不变。康复训练经费在补助标准范围内按年度据实结算。
(三)重庆高新区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生活补贴是多少?
答:0—6岁残疾儿童补助标准为700元/月;7—17岁残疾儿童补助标准为500元/月。
(四)享受过其他救助的残疾儿童可以申请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吗?
答:已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其他救助项目的,应先行报销、救助后,再由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据实结算。例如:接收肢体矫治手术的残疾儿童,经医保报销后仍需自费6000元,低于20000元/人·年的补助标准,自费部分的6000元可进行补助。
(五)重庆高新区多重残疾儿童可申请多类康复训练救助吗?
答:不可以。多重残疾儿童同一年度内原则上只能申请一项康复训练救助类别。例如:同时符合视力残疾和肢体残疾的残疾儿童,在同一年内只能从视觉基本技能训练和定向技能及行走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训练选择其一申请,不得重复申请。
五、新旧政策对比
补贴类型 |
新政策 |
旧政策 |
一次性诊断补贴 |
300元/人 |
无 |
人工耳蜗植入手术术后一年康复训练补贴 |
20000元/人 |
无 |
低视力儿童视觉基本技能训练补贴 |
0-6岁10000元/人·年,7-14岁5000元/人·年,每月补助标准限额1000元/人,每日补助标准限额200元/人 |
训练时间不少于8次,每次至少2小时,补助标准1000元/人·年 |
盲童定向技能及行走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补贴 |
0-6岁5000元/人·年,7-14岁3000元/人·年,每月补助标准限额1000元/人,每日补助标准限额200元/人,最多申请3年救助 |
训练时间不少于8次,每次至少2小时,补助标准1000元/人·年 |
申请要求的医学诊断证明书 |
重庆市残疾等级评定机构或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出具,明确建议康复内容,申请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的诊断评估机构为三级甲等公立医疗机构,申请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的诊断评估机构为人工耳蜗定点手术医院,医学诊断证明书有效期2年 |
具备相关诊断能力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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