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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2-00081 [ 发文字号 ] 渝高新公服发〔2022〕133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1-18 [ 发布日期 ] 2022-11-21
[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2-00081
[ 发文字号 ] 渝高新公服发〔2022〕133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2-11-18
[ 发布日期 ] 2022-11-21

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关于开展2022年教育系统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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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市职改办《重庆市2022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渝职改办2022220号)和市教委职改办《关于印发教育系统2022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教职改发〔20225号)文件精神,结合渝人社发〔201699号、渝职改办〔2009168号文件精神和高新区教育系统实际,现就开展2022年高新区教育系统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高新区教育系统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人员。公务员(含参公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以申报人身份证和评委会评审投票表决时间为准)不得参加职称评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内地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鼓励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积极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中小学校教师系列、教育研究系列按相应申报条件执行(详见附件1)。

二、申报名额

按照评聘结合要求,各单位职称申报名额应在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数限额内确定。高级教师、一级教师职称在职在编申报名额应在公共服务局下达的专业技术岗位指标内择优推荐申报。

三、申报方式

采取线上申报与线下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高级教师职称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线上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中初级教师职称线下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四、日程安排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职称申报评审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一)申报中小学系列高级职称

1121日前,各单位择优推荐;

1121-1125日,各单位公示拟推荐人员;

1128日,上午各单位将申报高级职称参评人员材料报公共服务局;下午公共服务局将申报高级职称参评人员材料报高新区职改办审核

1129日公共服务局将申报高级职称参评人员材料提交市教委。

(二)申报中小学系列中初级职称

122日,各单位报送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至公共服务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工作程序

申报评审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1.个人申报。各单位应指导申报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申报。

1)申报高级职称须登录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教师自助子系统(网址https://jzg.emis.cq.cn:8082/selfservice/index),提交申报材料。

2)申报中初级职称须按《重庆市职称申报材料清单》(附件5)提交纸质材料。

2.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可信、准确、齐备负责,确保网上提交电子件清晰可辨。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清楚、不清晰的,各单位应通知申报人员,在限定时间内一次性补充完善。申报人逾期未补充完善的,视为放弃申报。

各单位应将拟推荐人员的《重庆市×××职称评审表》(高级职称系统自动生成)和有关材料,在本单位公开场所集中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条件的还应同时在单位办公平台公示。未经公示的人员不得上报,未经公示的材料不得上传。对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无问题的《重庆市×××职称评审表》,须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按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签字盖章上报。

3.审核报送。

1)在编人员。由各单位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结合申报条件进行推荐审核,报送《重庆市×××评审表》《重庆市×××级职称申报人员送审名册》等材料。

2)非在编人员。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流动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人社办〔2017235号)规定,向所在单位申报。

档案在高新区的由高新区存档机构推荐报送。注意事项:劳务派遣单位和实际工作单位均在《重庆市职称申报评审表》最后一页“基层单位意见”加盖公章;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在《重庆市职称申报评审表》最后一页“区县主管部门或区县人事代理机构意见”)加盖公章。

档案不在高新区的由档案所在地区县人力社保局(职改办)推荐报送。

4.材料受理。受理职称申报材料,按职称系列进行汇总,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报送的材料,不予受理。

5.组织评审。按市职改办规定,抽取执行评委及评审专家进行评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评审终止:

1)在评委会评审前,接到投诉举报且查证属实的。

2)评审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并被查证属实的。

3)评委会投票表决时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6.公示核准。评审通过的高级教师资格人员名单由市教委职改办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同步送市职改办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报市职改办核准发文,由市教委进行公示;评审通过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名单由高新区职改办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7.复查。申报人对涉及本人的评审结果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查、进行投诉。复查主要核查评审程序是否符合规范,评审过程中有无错看、漏看申报人业绩成果材料造成误判等情况。复查申请须在评审结果公示后2个月内,按职称申报材料报送渠道提出复查申请,否则不予受理。

六、申报材料

(一)高级职称申报材料

各单位要安排人员具体负责材料审核,所有材料必须规范,注重字体字号、居中对齐等格式的编辑,保证页面协调美观,且字数不能超过系统提示要求。特别注重上报的纸质材料不能更改表格的大小、页码位置。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清楚、不清晰的,各单位应通知申报人员,在限定时间内补充完善。申报人逾期未补充完善的,视为放弃申报。

1.电子件:基本资格类、业绩类及其他有关材料。须具备“三要素”,即:签注“与原件相符”、审核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申报人不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强化诚信承诺责任制,由申报人承诺所填学历学位信息真实,所在单位负审查主体责任。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论文(著作),须提供封面、目录、正文(著作除外)、版权页的复印件。

2.纸质件:(1)《重庆市×××职称评审表》(申报系统自动生成,一式两份);(2)《XXXX年职称申报送审名册》(申报系统自动生成,一式两份);(3202212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报人员情况说明。

(二)中初级申报材料:

1.电子件:《重庆市申报教师系列×××级专业技术资格送审名册》

2.纸质件:

1)基本资格类、业绩类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一份(分类归序、装订成册),具体材料按渝人社〔201699号文件要求准备,所有材料要求用档案袋封装后,并于封面上粘贴《材料清单》;

2)《重庆市×××评审表》(一式两份);

3)《重庆市申报教师系列×××级专业技术资格送审名册》

七、纪律要求

申报人要认真履行“诚信承诺”,一个年度内通过正常申报渠道(不含各种“绿色通道”评定)只能申报一次职称,且不得违规以兼职、挂靠、假冒等形式通过其他单位申报。

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有关人员、评审专家或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按《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2125号)进行处理。

八、有关事项

(一)关于择优推荐。认真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精神,着力破除“五唯”,突出代表作和标志性成果评价,更加注重师德师风和立德树人表现,以教育教学、人才培养业绩贡献为重点,提高综合评价质量。各校制定的职称考评择优推荐工作方案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公共服务局备案。

(二)关于培训和指导。各单位应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宣传职称政策,加强对申报人员的培训,指导民办学校教师申报职称组建职称申报材料审核小组,由单位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组成(35人),负责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材料审核工作。申报人数较多的单位,职称工作人员应不少于3人。凡与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的,应当申请回避。

(三)关于截止时间。申报人员任职时间及中小学职称教学水平考评合格证有效期的计算截至20221231日。

(四)关于破格申报。破格申报人员无须再单独提前送审,按规定填写《重庆市职称破格申报表》(附件5),随其他申报材料一同报送。除高校、研究系列外,其他系列均取消论文破格申报条件。

(五)关于几类人员职称申报。

1.中小学专(兼)职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重庆市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渝教人〔201450号)执行。

2.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对照申报条件积极申报,各民办学校要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

(六)关于评审材料归档。各有关单位应按市教委职改办通知,在1个月内领回评审表。评审表与职称任职资格通知应一并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和单位文书档案,并于1个月内同步更新教师在全国教师管理系统的相应信息。

本方案未尽事宜以市职改办印发的《重庆市2022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以及市教委发的《关于印发教育系统2022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为准。

联系人及电话:龚老师、左老师023-68680603;薛亚妮(全国教师管理系统技术支持),0731—88229464

附件:1.教育系统有关系列职称申报条件

2.重庆市()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仅供中初级用)

3.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表(仅供中初级用)

4.重庆市()级职称申报人员送审名册

5.重庆市职称申报材料清单(仅供中初级用)

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20221118

附件下载: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附件4.docx
附件5.docx
文件下载: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关于开展2022年教育系统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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