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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4-03804 [ 发文字号 ] 渝高新公服发〔2024〕121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8-16 [ 发布日期 ] 2024-08-30
[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4-03804
[ 发文字号 ] 渝高新公服发〔2024〕121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4-08-16
[ 发布日期 ] 2024-08-30

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重庆高新区养老机构开办“一件事”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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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重庆高新区养老机构开办“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重庆高新区建设局

重庆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816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高新区养老机构开办“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政府、重庆高新区管委会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养老机构“一件事”跨部门联办、主动式服务,推动重庆高新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以养老机构开办为中心,加快机制改革创新,聚焦“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次数、减时间”,依托互联网、大数据技术,通过信息共享、流程再造、部门协同,实现养老机构开办“一件事”一窗受理、合并推送、主动服务、限时办结,进一步提高群众办事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二、主要内容

(一)服务范围

重庆高新区内场所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举办者办理法人登记后的养老机构,以及具备法人资格、经变更业务(经营)范围或主要职责,拟开展机构养老服务的医疗机构,可向公共服务局申请办理养老机构开办“一件事”业务,由公共服务局协调有关部门办理养老机构应具备或选择服务的事项。包括养老机构备案、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食品经营许可、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备案、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环境影响评价等7项业务。

(二)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在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养老机构开办“一件事”综合窗口,统一受理民政、市场监管、住房建设、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相关事项,实行“一窗办理、集成服务”。

线上办理,在渝快办“一件事一次办”主题套餐服务栏目建设“养老机构开办‘一件事’服务”,采取“智能导引、一表申报、材料共享、综合受理、统一分发”等智能化方式集成服务,各部门的事项办理结束后相关结果证照及时上传,形成办理闭环。

材料完备、条件符合情况下,养老机构开办“一件事”从受理到办结不应超过2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整改、邮寄等)。养老机构申请6个月后,仍不符合开办条件的,自动退回申请。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主动服务。公共服务局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养老机构开办“一件事”专员。受理后,即主动与经办人联系,负责政策解读、部门沟通、材料流转、事项协办、进度跟踪等。其他职能部门应指定一名联络员予以配合。

(二)推动部门联办。理清事项办理先后顺序,简化部门之间办理环节,建立标准化办事流程,健全“统一受理、信息共享、后台流转、并行办理”线上线下一体化联办机制。申请人通过受理窗口提交办理事项及所需材料,经审核后,通过政务平台或民政专员转交相关部门,按职责同步审核办理申请事项。

(三)精简申请材料。统一规范养老机构开办“一件事”涉及事项的申报材料与表证单书,形成《养老机构开办“一件事”申请表》(见附件3),做到“一套材料、一次采集、部门共用”。凡是单部门出具、受理窗口收取并认证或可通过单部门信息系统数据交换获取的,一律不再收取材料。需要存档的纸质申报材料,由受理窗口统一留存保管。

(四)完善信息系统。开通养老机构开办“一件事”专区,依托渝快办“一件事”办理入口,实现电脑、智能手机等终端线上办理。通过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打通数据壁垒,推动工作体系重构、业务流程再造,方便养老机构办事由“多地、多窗、多次”向“一地、一窗、一次”转变,让数字政务更好便民利企。

四、部门职责

公共服务局牵头负责养老机构开办一件事线上线下运行与联办,主要负责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养老机构备案工作。

建设局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工作。

生态环境局负责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且涉及环境敏感区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经营许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围绕基础清单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部门分工和监管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有关政务事项高标准办结,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

(二)加强部门协同。公共服务局发挥牵头作用,建立健全联办机制,加强事项整合、材料精简,推进养老机构开办“一件事”顺利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全力配合,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做好各自事项的流程优化和及时办理,切实增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微博、报纸等新闻传播媒介开展宣传,提高养老机构开办“一件事”的信息知晓度。便利社会力量开办养老机构,便利养老机构享受优惠政策,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进养老机构开办“一件事”的良好氛围,提升社会各界“最多跑一次”改革获得感。

附件:1.养老机构开办“一件事”服务指南

2.养老机构开办“一件事”办理流程

3.养老机构开办“一件事”申请表

4.养老机构开办“一件事”涉及事项材料

附件下载:

养老机构开办“一件事”服务指南.docx
养老机构开办“一件事”办理流程.docx
养老机构开办“一件事”申请表.docx
养老机构开办“一件事”涉及事项材料.docx
原文下载: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重庆高新区养老机构开办“一件事”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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