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2023-00235 | [ 发文字号 ] | 香街发〔2023〕77号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香炉山街道 | ||
[ 成文日期 ] | 2023-08-29 | [ 发布日期 ] | 2023-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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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香街发〔2023〕77号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香炉山街道 |
[ 成文日期 ] | 2023-08-29 |
[ 发布日期 ] | 2023-09-27 |
各科室(中心、站、所)、各社区(村)、各学校(幼儿园):
为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督促食品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师生身心健康,现将《“创建校园食品安全示范片”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高新区香炉山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创建校园食品安全示范片”活动方案
为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督促食品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师生身心健康。决定在香炉山街道全域创建校园食品安全示范片建设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尚德守法 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二、创建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3年11月底,为期3个月的创建示范片建设。2023年12月完成评比验收和总结。
三、创建对象
重庆高新区香炉山街道各学校(幼儿园)食堂。
四、落实职责
香炉山街道切实对本行政区域内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总责,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
一是要全面加强党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将餐饮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向党工委会议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是要开展餐饮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专题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重大问题,推动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三是要认真开展包保工作。“三张清单加一项承诺书”制度是否实现全覆盖;包保干部对高风险包保主体,开展督导工作时是否为现场督导;包保干部是否按规定频次和任务清单开展督导工作,是否督促指导包保主体做好“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抓好常态化防控、强化应急处置、加强宣传和培训”四个方面工作;包保干部是否能够有效发现问题并督促包保主体限期完成整改,是否将督导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及时通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形成“通报—处置—反馈”的问题闭环管理机制;包保主体出现较大风险隐患或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包保干部是否靠前办公、现场督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风险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
四是要开展再警示再教育。相关部门要将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办理的案件等整治成效向整治对象进行集中通报,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实现食品安全警钟长鸣,促使其克服侥幸心理,进一步加强履行主体责任的危机感和紧迫感。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用餐人数500人以上学校、300人以上幼儿园按《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60号令,以下简称《规定》)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所有学校配备食品安全员;明确主要负责人和食品安全总监以及食品安全员等岗位职责;按要求细化制定《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严格落实自查要求,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定期组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对《规定》和地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规范》(DB50/T1343-2022)有关规定的学习;对从业人员开展规范加工操作和岗位责任教育的业务培训;全面清理排查是否有学校(幼儿园)食堂开展承包性质。
(二)全面推行食品安全智慧管理。学校(幼儿园)食堂的“重庆阳光食品”APP入驻率要达到100%,“互联网+明厨亮灶+AI智能识别”覆盖率达到100%。已经入驻的,要确保“互联网+明厨亮灶+AI智能识别”功能持续在线,并严格使用每日晨检、自检自查、原材料管理、培训考核、风险隐患管理等功能开展自律自查、数据整合和风险预警等。重点检查是否通过APP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各类风险隐患是否及时整改并通过APP上传整改情况,做到闭环管理;学校向家长有序开放后厨实时视频。
(三)强化环境卫生管理。一是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规章要求。鼓励开展HACCP或ISO22000认证,或引入“4D”“五常”“6T”等先进管理模式。二是定期开展餐厨设备维护。开展设施设备使用培训,或将指南就近上墙,确保相关人员明晰参数,掌握要点。确保具备有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供水设施、排水设施、洗手设施、餐用具清洗、消毒和存放设施设备、照明设施、通风排烟设施、贮存设施、废弃物存放设施等。定期检查设施设备运转情况,严格按照使用说明开展维护保养,发现运转异常的,应立即停用并及时维修或更换。三是确保厨房垃圾、食物残渣、污水、积垢、灰尘、蜘蛛网及时清理,保持卫生。厨房防蝇防鼠设施(防鼠板、防鼠网、纱窗纱门、灭蝇灯等)无破损、正常运转。
(四)把控原辅材料管理。食品加工设施设备齐全,工艺布局流程合理,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管理、餐厨垃圾处置等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要求。一是严把采购关。二是建立供货者评价和退出机制,选择具有相关合法资质的供货者。三是严格作好台账和索证索票,鼓励使用信息化方式建立相关档案。四是认真验收,将不合格原料挡在门外。五是严把储存关。分类存放、建标立卡、离地离墙、先进先出。做好定期检查清理,及时处置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发现有害生物痕迹的立即查找来源,消除隐患。六是严把加工关。初加工、切配、烹饪、分餐等各环节加工前均应对待加工食品进行感官检查,发现有腐败变质、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等情形的,不得流转使用。要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专器专用、保存得当。七是严把洗消关。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清洗消毒并存放于专用保洁设施(场所)内。保洁设施(场所)应保持清洁,防止二次污染。
(五)加强从业人员管理。食堂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持证率达到100%。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操作时穿戴统一的工作衣帽,专间人员戴口罩,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洗手消毒。禁止人员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操作时严禁戴戒指。同时加大对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让其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掌握卫生操作规范,避免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六)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学校要广泛动员各方力量,每年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开展知识讲座、食品安全警示教育、社会实践等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应对风险的能力。
六、验收标准
为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实施,全面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创建良好的饮食环境,特制定以下评比标准。
1.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依照许可项目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在显著位置悬挂或摆放食品安全公示牌。
2.活动期间未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未发生食品安全负面舆情事件、无相应责任的食品安全投诉。
3.管理机构健全、责任明晰、制度完善,建立并执行良好行为规范。按要求配备专职(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员工开展食品安全培训考核。
4.实施“明厨亮灶”,展示食品重点加工场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重庆阳光食品”平台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AI识别”。认真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
5.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加工设施设备齐全,工艺布局流程合理,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管理、餐厨垃圾处置等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6.积极采用“五常法”“六T法”或“HACCP管理体系”等先进管理方法,对加工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用具实行色标管理。
7.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工作服样式统一、干净整洁,有效健康证持证率达到100%,无不良卫生习惯及行为。
8.学校(幼儿园)食堂严格执行校园负责人陪餐制度。
9.严格按相关标准要求采购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管理符合“五专”要求,即: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附件:创建校园食品安全示范食堂评分标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