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0090000800/2021-06837 | [ 发文字号 ] | 香街发〔2021〕59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香炉山街道 | ||
[ 成文日期 ] | 2021-06-03 | [ 发布日期 ] | 2021-06-22 |
[ 索引号 ] | 115000000090000800/2021-06837 |
[ 发文字号 ] | 香街发〔2021〕59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香炉山街道 |
[ 成文日期 ] | 2021-06-03 |
[ 发布日期 ] | 2021-06-22 |
各社区(村)、各科室(所)、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高新区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渝高新安委办〔2021〕57号文件精神,现将《香炉山街道办事处2021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此页无正文)
香炉山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香炉山街道办事处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高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安全生产月”活动由街道安委会主办。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执法办(应急办),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活动的开展,承担部分宣传活动的具体落实工作。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各单位要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应急部制作)。
2.各行业主管科室(所)要指导本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二)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宣传活动
各单位要组织各类媒体,充分报道本单位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重点围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遏制较大事故,宣传推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精准执法、举报奖励等经验做法。
(三)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1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知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
2.设立安全知识宣传咨询点,发放安全科普资料,要在主干道路、公共场所、居民社区等区域广泛张贴、悬挂、播放全市统一发布的宣传海报、宣传标语和公益宣传片,社区干部、网格员、志愿者、文艺队、救援队员等要进村入户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大力营造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浓厚氛围。
(四)开展“最美应急人”学习宣传活动
各单位要充分运用网页、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和海报、宣传栏、LED屏、轨道宣传屏等宣传载体,发送“最美应急人”先进事迹和宣传海报,宣传“最美应急人”的先进事迹,激励广大应急人学有榜样、做有标杆,让全社会更加充分地了解、支持、参与应急工作。
(五)开展安全宣传“五进”
各单位要按照《重庆高新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重庆市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高新安委办〔2020〕86号)要求,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务实高效的方式,找准抓手开展全民安全知识普及,推动建设更多的“五进”示范点。围绕安全教育培训、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围绕普及农村安全知识、提升农村安全环境,开展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围绕营造基层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常态化进行安全教育和演练,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围绕加强校园安全、提升学校安全教育质量,开展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围绕消除住宅消防安全隐患、提升事故灾害自救互救能力,开展安全宣传进家庭活动。
(六)开展“安全生产高新行”活动
“安全生产高新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1年12月底结束。各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通过“12350”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各类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主动性。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明确专人及时提供活动期间好的做法、特色活动的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请于2021年6月25日前将活动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报送至街道应急办。
附件:1.重庆高新区“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2.“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联系人:谢全强 电话:65922803邮箱:101028194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