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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1-00036 [ 发文字号 ] 渝高新办发〔2021〕52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建设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6-22 [ 发布日期 ] 2021-06-30

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高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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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重庆高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方案》已经2021年第13次管委会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1622


重庆高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进一步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宜居乡村环境,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经管委会同意,决定在常态化开展“三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的基础上,开展以清理“蓝棚顶”、清理无人居住的废旧房、清理房前屋后的杂物堆、清理田间地头的废弃物、清理管线“蜘蛛网”、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结合高新区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全面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逐步解决农村“脏乱差”易反弹问题,不断健全完善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持续培养农民群众清洁卫生习惯,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意识,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更加干净、整洁、有序、美观。

(二)基本原则

——镇街主责,群众主角。明确镇街主体责任,镇街主要负责同志为“一线总指挥”,做好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以镇街、村为单位,充分激发农民群众“自己的事自己办”的行动自觉,组织动员农民群众主动参与,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群团组织等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统筹谋划,分档整治。“五清理一活动”要与美丽宜居乡村打造、美丽庭院建设、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等有机结合,要与国土空间规划、乡村规划布局等共同谋划。要针对各村自然禀赋、开发价值、区位交通、居住人员和经济实力各不相同等实情,科学确定整治标准和模式,按照分批次分步骤、循序渐进、稳步推进的原则进行整治,避免工作过程简单化、“一刀切”。

——内外兼修,标本兼治。既要集中整治村庄“脏乱差”问题,给农民群众带来“看得见、摸得着”的变化,又要由表及里、纵深推进。要增强农民群众保持良好环境卫生的自觉性、主动性,树立生态文明新风尚。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管护长效机制,确保“五清理一活动”快见效、见长效,防止“一阵风”“走过场”。

二、主要内容

(一)清理“蓝棚顶”。对于农民群众搭建的功能设施性质的“蓝棚顶”,可采取改建坡屋顶等方式进行风貌塑造。对于私搭乱建违法“蓝棚顶”,逐步依法依规进行整治。(牵头部门: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局;配合部门:建设局、城市建设事务中心;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二)清理无人居住废旧房。对长期无人居住的破旧房屋开展摸排,引导房主进行归整。在充分尊重房主意愿的前提下,鼓励农户对破旧房屋通过流转、退出宅基地进行复垦等多种形式加以盘活利用。(牵头部门: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配合部门:建设局、改革发展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三)清理房前屋后杂物堆。动员农民群众自行清理房前屋后、室内外的各种杂物,在确保消防安全前提下将柴草码放整齐,杂物摆放规范整洁,实现庭院内外物品堆放整齐、整洁有序。(牵头部门:城市建设事务中心;配合部门:改革发展局、建设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四)清理田间地头废弃物。引导农民群众对田间地头乱搭乱围的围栏、围挡等统一进行清理、规范,及时规整废弃瓜果架、大棚架等。回收利用田间地头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农药、肥料、饲料等包装废弃物。(牵头部门:改革发展局;配合部门:城市建设事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五)清理管线“蜘蛛网”。逐步梳理规范房前屋后、室内室外的有线电视、通信、电力等管线。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开展管线规范入地,需架设外露部分采取归类捆扎、贴墙、穿管等方式进行规整。(牵头部门:公共服务局、改革发展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六)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发动农民群众投入爱国卫生运动,聚焦重点场所、薄弱环节,继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组织农民群众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突出清理死角盲区。强化示范引导,大力推进卫生镇街、卫生村创建。开展健康乡村建设,建设一批健康示范村、镇。深入开展“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活动,进一步普及卫生健康和疫病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牵头部门:公共服务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三、实施步骤

(一)试点示范阶段

各镇街要认真对照工作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针对不同档次村明确行动目标、整治标准、时序安排和责任分工,利用村民大会、宣传展板、标语、广播喇叭等方式广泛宣传“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营造全民参与、共建共享氛围。重点在沿高铁两边、沿高速两线、沿江两岸、沿旅游景区周边、沿城郊环线及乡村振兴重点镇村、第三档村、城乡结合部等开展试点示范。

(二)渐次推进阶段

在总结试点示范经验的基础上,完善方案,细化措施,强化保障,广泛发动群众,推动专项行动由“五沿”地区向面上渐次推进,确保影响农村人居环境中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村容村貌在现有基础上得到更大提升。

(三)巩固提升阶段

完善村规民约,进一步明确农民群众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义务,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形成民建、民管、民享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效。开展督导评估,巩固整治成效,对工作开展好、完成质量高的镇街和村庄予以通报表扬,对脏乱差问题明显、问题反复反弹的予以曝光批评,并责成限期整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由建设局统筹推进,改革发展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共服务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建设事务中心、各镇街等按照责任分工协同推进。各牵头部门要制定单项工作推进方案并报送建设局。各镇街要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推动。要压实镇街、村党组织书记责任,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

(二)细化落实措施。坚持先易后难、统筹部署、协同推进,各镇街要组建工作推进专班,以行政村为单位,对“五清理”方面的问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分类建立台账,事项化、清单化、时序化推进各项任务。要坚持集中力量办大事,花小钱或少花钱办大事,加强相关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鼓励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鼓励受益农民群众积极投劳筹资及社会资本投入专项行动。

(三)完善监督机制。加强督促指导,建立暗访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认真推动解决。建立群众事群众干、群众参与、群众监督机制,以农民群众为主体,筑牢广泛、直接的监督防线,畅通线上、线下举报投诉渠道,及时核查整改群众反映的问题。

(四)强化工作调度。建立季调度、半年通报制度,将“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农村人居环境评估考核和半年工作排位。各牵头单位每季度末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建设局。建设局将定期通报各单位进展情况,促进交流学习,指导各项工作任务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附件:重庆高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统计表


附件下载:

重庆高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统计表.docx

文字解读:

《重庆高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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