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新区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前,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了《重庆高新区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内容,正确理解执行,现就《实施方案》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2部委印发实施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和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的《重庆市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渝高新办发〔2021〕91号),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高新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全面加强科学管理、努力推动习惯养成、加快形成长效机制、建立工作责任制、健全管理协同机制共七个部分,并在附件中明确任务分工。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进一步完善,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保持在40%以上。
(三)全面加强科学管理
推进全域覆盖、推动源头减量、加快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建设、完善分类运输系统、推进资源化利用。
(四)努力推动习惯养成
发动全社会参与、切实从校园抓起、建立健全社会服务体系、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加快形成长效机制
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健全收费机制、强化科技支撑、严格考核评价。
(六)建立工作责任制
各镇街对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七)健全管理协同机制
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
三、政策问答
问一: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答一:以“科学管理,绿色发展;党政推动,全民参与;示范引领,持续推进;制度保障,长效管理;因地制宜,城乡统筹”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全过程综合治理、全区域统筹实施、全社会普遍参与”,以及共建共治共享为原则,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问二:重庆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有什么目标?
答二:到2025年底,重庆高新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进一步完善,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保持在40%以上。
问三:哪些地方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答三:重庆高新区全域覆盖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各部门单位负责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监督行业单位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各镇街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辖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做到宣传动员、分类设施、分类收运、监督管理全覆盖。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公开信箱(本网站已支持IPv6,且建议使用chrome、firefox、IE9以上、360极速模式等最新版本浏览器进行访问!)
主办单位: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5001070012 ICP备案:渝ICP备19009808号 渝公网安备 500107025002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