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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新区征地拆迁生产型企业转型升级搬迁项目的扶持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高新区改革发展局 发布时间:2021-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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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土地供给,近两年,高新区持续开展征地拆迁工作,部分规上工业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因拆迁工作而外迁。市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发〔2021〕11号)要求“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提升就近配套水平”。为充分发挥重庆高新区产业集聚优势,鼓励征地拆迁优质生产型企业搬迁入园、持续健康发展壮大。重庆高新区管委会于2021年7月26日印发了《重庆高新区征地拆迁生产型企业转型升级搬迁项目的扶持办法》。为便于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实施办法》内容,正确理解执行,现对其内容作出解读。

一、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11个条款。

第一条 明确了本办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条 对入驻国有标准厂房的企业给予装修免租期。

第三条 对入驻工业厂房的企业根据产出强度分段按实缴租金/购厂房款的一定比例给予企业支付租金/购厂房款的扶持。对达不到扶持标准,但经认定为高企的按照最低标准进行扶持。年扶持资金不超过企业对重庆高新区区级经济贡献的80%。扶持期限共三年。

第四条 对迁入高新区厂房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智能化升级工作的拆迁企业,给予咨询服务费补助。

第五条 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可按照工业项目标准地供应土地。

第六条 指导企业申报各项政策。

第七条 对涉及需住宿职工,可协调入住公租房。

第八条 明确办理的流程以及每年的申报时间。

第九条 明确办法不与其他同类政策重复享受。

第十条明确企业享受扶持资金后须在高新区经营八年以上。

第十一条 明确办法的最终解释单位。

第十二条 明确办法施行起始时间。

二、政策的查阅途径

可以通过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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