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25001075801912449/2025-00002 | [ 发文字号 ] | 渝高新创发〔2025〕7号 |
[ 主题分类 ] | 科技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创新服务中心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5-12 | [ 发布日期 ] | 2025-05-12 |
[ 索引号 ] | 125001075801912449/2025-00002 |
[ 发文字号 ] | 渝高新创发〔2025〕7号 |
[ 主题分类 ] | 科技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创新服务中心 |
[ 成文日期 ] | 2025-05-12 |
[ 发布日期 ] | 2025-05-12 |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重庆高新区孵化载体建设发展,按照《重庆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重庆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重庆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应符合《重庆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规定的认定条件。
(二)运营机构不能以同一场地同时申报重庆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重庆高新区众创空间,众创空间场地可以是科技企业孵化器场地的一部分。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写对应的申报书(附件2、附件3),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两份装订成册,于2025年5月15日18:00前报送或邮寄至重庆高新区创新服务中心李婉娇处(重庆高新区管委会5号楼262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287808024@qq.com。
(二)重庆高新区创新服务中心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条件并通过初筛的孵化器及众创空间进行实地走访。
(三)重庆高新区创新服务中心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评审团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单位予以认定,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将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
1.重庆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
2.重庆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
3.重庆高新区众创空间申报书
重庆高新区创新服务中心
2025年5月12日
(联系人:李婉娇,联系方式:023—68493815)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重庆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docx
重庆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docx
重庆高新区众创空间申报书.docx
原文下载:重庆高新区创新服务中心关于认定2025年重庆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