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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森林防火封山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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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正值连晴高温天气,重庆高新区正处于森林火灾极高风险期。为极端天气下筑牢森林防火墙,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重庆高新区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发布此通告。

一、封山时间

202586日起至重庆高新区森林火险红色预警解除时止。

二、封山区域

(一)重庆高新区直管园范围内中梁山(西永街道、含谷镇、白市驿镇、石板镇)集中连片林区

(二)重庆高新区直管园范围内缙云山(虎溪街道、曾家镇、金凤镇、走马镇)集中连片林区

(三)重庆高新区直管园范围内寨山坪区域(香炉山街道、西永街道、含谷镇、金凤镇)集中连片林区

三、封山规定

(一)除原住民正常生产生活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

(二)封山区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和一切易发生火灾的作业行为。

(三)经批准进入封山区域内的人员,应当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主动扫描“森林防火码”,上交一切火源,才能进出林区,并承诺遵守相关规定,自觉履行森林防火宣传义务。

(四)封山区域所属镇街、村(社区)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强化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控和火情查处力度,组织、发动、依靠群众,打赢森林防火持久战、攻坚战。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对不听劝阻,违反本通告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重庆高新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023-68695797023-68600835

特此通告。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

20258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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