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4-00175 | [ 发文字号 ] | 渝高新发〔2023〕28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改革发展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12-26 | [ 发布日期 ] | 2024-01-18 |
[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4-00175 |
[ 发文字号 ] | 渝高新发〔2023〕28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改革发展局 |
[ 成文日期 ] | 2023-12-26 |
[ 发布日期 ] | 2024-01-18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重庆高新区专精特新产业园建设方案》已经重庆高新区管委会2023年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高新区管委会
2023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高新区专精特新产业园建设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要求,做好企业服务和促转型工作,按照党工委、管委会要求,结合重庆高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重庆市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部署要求,增强民营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围绕特色产业、中小企业,打造“专精特新”特色产业园区,重点帮助征地拆迁规上企业解决用地、搬迁难题,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振民营企业预期和信心。
(二)基本原则
促进产业集聚,加快做优存量。统筹做好专精特新产业园区规划建设,集中打造个性鲜明突出、承载功能完善、服务体系健全、环境污染可控的中小企业集聚区,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提供良好条件。
引导企业提升,增强发展动力。引导征地拆迁企业专精特新化发展,推动企业找准自身在市场中的定位,形成企业通过主动创新适应市场需求变动的良性循环,切实增强发展活力和竞争力。
提高产出效益,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工业上楼”,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提升土地集约化程度,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缩短项目开工建设和投产达产周期,提升要素配置效率。
(三)工作目标
保留征地拆迁内的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大力招引和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打造集聚行业“单打冠军”和“配套专家”的专精特新产业园。2025年一季度建成专精特新产业园一期,入驻专精特新企业6家,实现产值6亿元,税收1100万元。2025年底全部建成产业园,入驻专精特新企业40家,实现产值40亿元,税收7000万元。
二、工作任务
(一)精细摸底企业需求
各镇街全面摸底辖区内征地与拟征地范围内规上工业企业、高企、专精特新企业拆迁后用地需求,把握轻重缓急,严格筛选年度用地项目,为用地指标精准配置提依据。(牵头单位:各镇街,责任单位: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局、土地利用事务中心)
拟入园企业正式入园前,保障企业现有生产场地,原则上区内只搬迁一次,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土地利用事务中心,责任单位:各镇街)
(二)开展企业综合评价
以全市制造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为基础,建立亩均增加值、亩均税收、全员劳动生产率、单位能耗增加值、研发投入强度5项指标的综合评价制度,对征地拆迁企业开展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为综合评价为A档且用地需求急迫的企业在一期园区优先保障用地,后续企业按进度依次入园。(牵头单位:改革发展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三)选址与用地保障
确定在白市驿镇海龙大道南侧区域建设专精特新产业园,面积约510亩,征地拆迁企业统一入驻专精特新产业园区。按照土地成熟度情况分批次进行土地出让,同时对下步拟出让土地开展整体调规、征地拆迁、高压线下地、河道迁改、道路建设等工作。地块按照“工业项目标准地”进行出让,各镇街收集拟入园企业建设需求,园区平台公司汇总整理后进行厂房建设方案设计,地块原则上实施“带方案”招拍挂。(牵头单位:改革发展局、高新开发集团、高新产业公司、城市建设集团、白市驿镇,责任单位: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四)高标准建设产业园
园区平台公司会同各镇街以解决企业诉求与服务企业发展为目标,帮助企业提质增效扩大产能。园区平台公司购地后高标准建设标准厂房,按照“出售+出租”模式以成本价为入驻企业保障生产载体。2025年一季度建成产业园一期,2025年底建成产业园二期。集中规划建设好产业园配套用房及其它公共服务设施,用于解决职工生活、企业办公、仓储物流等实际需要。也可根据企业需求,由各个平台公司积极对接,按照现有载体产业导向引导入驻。(牵头单位:科技产业公司、高新产业公司,责任单位:各镇街)
(五)明确产业定位
根据园区产业规划布局,标准厂房项目应按单栋楼宇、分期组团,明确1—3个细分领域的产业发展方向,作为后期标准厂房项目行政确认及分零租售时对产业准入管理的依据。按照工业标准地准入指标,在不突破现行法规前提下,尽可能提升容积率,推动“工业上楼”,项目达产后按照协议进行园区整体达产考核。(牵头单位:改革发展局、高新产业公司)
(六)支持企业转型升级
按照《重庆高新区征地拆迁生产型企业转型升级搬迁项目的扶持办法》(渝高新发〔2021〕30号)对购买或者租用标准厂房的征地拆迁企业补助3年购房款或租金补贴。按照《重庆高新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渝高新发〔2023〕12号)鼓励中小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装备升级,对企业实施生产线智能化、清洁化改造给予设备投资补贴。定期举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智能化改造供需对接,开展数字化转型标准宣贯、现场诊断和供需对接。每年推广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应用场景,培育智能制造新模式。(牵头单位:改革发展局,责任单位:高新产业公司、各镇街)
(七)完善服务体系
园区平台公司与镇街共同组建中小企业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完善技术服务、信息咨询、用工招聘、物流配送、市场营销、投资融资、财会税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鼓励工业园区内龙头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资源,提供技术咨询、检验检测、工业设计、设备共享等服务,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大手牵小手”供需对接活动。(牵头单位:高新产业公司、各镇街)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专精特新产业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改革发展局,负责专精特新产业园建设工作的总体协调和统筹安排。建立常态化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动态掌握载体利用情况,定期召开专题会,常态化推动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部门、各镇街要传导压实工作目标,指定专人负责,创新工作举措,主动靠前服务,严格对标目标时间节点,推进建设任务,确保园区早完工、早开园,企业早入驻、早投产。
(三)强化整体联动
各相关部门要发挥好职能作用,提升服务企业水平,落实惠企纾困、要素保障等各项服务措施,落实好服务专员机制,建立“一户一档”,实施“一户一策”,宣传惠企政策、收集企业诉求、协调解决企业困难问题。
附件:工作任务进度安排
附件
工作任务进度安排
序号 |
工作任务 |
重点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进度安排 |
1 |
精细摸底企业需求 |
各镇街全面摸底辖区内征地与拟征地范围内规上工业企业、高企、专精特新企业拆迁后用地需求,把握轻重缓急,严格筛选年度用地项目,为用地指标精准配置提依据。 |
各镇街 |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局 土地利用事务中心 |
按园区建设进度梳理企业名单 |
拟入园企业正式入园前,保障企业现有生产场地,原则上区内只搬迁一次,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
综合执法局 土地利用事务中心 |
各镇街 |
长期 | ||
2 |
开展企业综合评价 |
以全市制造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为基础,建立亩均增加值、亩均税收、全员劳动生产率、单位能耗增加值、研发投入强度5项指标的综合评价制度,对征地拆迁企业开展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为综合评价为A档且用地需求急迫的企业在一期园区优先保障用地,后续企业按进度依次入园。 |
改革发展局 |
各镇街 |
2023年10月 |
3 |
选址与用地保障 |
按照土地成熟度情况分批次进行土地出让。2023年内出让第一期用地75亩。地块按照“工业项目标准地”进行出让,各镇街收集拟入园企业建设需求,园区平台公司汇总整理后进行厂房建设方案设计,地块原则上实施“带方案”招拍挂。 |
高新开发集团 高新产业公司 |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2023年12月 |
协调市经信委调整标准厂房专项规划。 |
改革发展局 |
高新产业公司 |
2023年11月 | ||
2024年6月出让产业园第二期用地112亩。 |
高新开发集团 高新产业公司 |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2024年6月 | ||
根据产业园一二期入驻情况综合决策第三期323亩土地出让时间。 |
高新开发集团 高新产业公司 |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按入驻情况综合决策出让时间 | ||
对产业园拟出让的土地开展整体调规。 |
高新开发集团 高新产业公司 |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2024年4月 | ||
完成产业园选址范围的征地拆迁工作。 |
白市驿镇 |
2024年6月 | |||
完成产业园选址范围的高压线下地、河道迁改等工作。 |
高新开发集团 城市建设集团 |
2024年6月 | |||
完成产业园选址范围的道路建设工作。 |
高新开发集团 城市建设集团 |
2025年12月 | |||
4 |
高标准建设产业园 |
园区平台公司会同各镇街以解决企业诉求与服务企业发展为目标,帮助企业提质增效扩大产能。 |
高新产业公司 科技产业公司 |
各镇街 |
2023年10月 |
园区平台公司购地后高标准建设标准厂房,按照“出售+出租”模式以成本价为入驻企业保障生产载体。集中规划建设好产业园配套用房及其它公共服务设施,用于解决职工生活、企业办公、仓储物流等实际需要。 |
高新产业公司 |
2025年3月 | |||
建成产业园一期,入驻专精特新企业6家。 |
高新产业公司 |
各镇街 |
2025年3月 | ||
建成产业园二期,累计入驻专精特新企业25家。 |
高新产业公司 |
各镇街 |
2025年12月 | ||
根据企业需求,由各个平台公司积极对接,按照现有载体产业导向引导入驻。 |
科技产业公司 高新产业公司 |
各镇街 |
2023年12月 | ||
5 |
明确产业定位 |
根据园区产业规划布局,标准厂房项目应按单栋楼宇、分期组团,明确1-3个专业化细分领域的产业发展方向,作为后期标准厂房项目行政确认及分零租售时对产业准入管理的依据。 |
改革发展局 |
高新产业公司 |
2024年12月 |
按照工业标准地准入指标,在不突破现行法规前提下,尽可能提升容积率,推动“工业上楼”,项目达产后按照协议进行园区整体达产考核。 |
改革发展局 高新产业公司 |
2025年12月 | |||
6 |
支持企业转型升级 |
按照《重庆高新区征地拆迁生产型企业转型升级搬迁项目的扶持办法》(渝高新发〔2021〕30号)为购买或者租用标准厂房的征地拆迁企业补助3年购房款或租金补贴等政策。按照《重庆高新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鼓励中小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装备升级,对企业开展生产线智能化、清洁化改造给予设备投资补贴。 |
改革发展局 |
高新产业公司 各镇街 |
长期 |
定期举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智能化改造供需对接,开展数字化转型标准宣贯、现场诊断和供需对接。每年推广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应用场景,培育智能制造新模式。 |
改革发展局 |
高新产业公司 各镇街 |
长期 | ||
7 |
完善服务体系 |
园区平台公司与镇街搭建支撑中小企业集聚区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完善技术服务、信息咨询、用工招聘、物流配送、市场营销、投资融资、财会税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鼓励工业园区内龙头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资源,提供技术咨询、检验检测、工业设计、设备共享等服务,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大手牵小手”供需对接活动。 |
高新产业公司 各镇街 |
长期 |
文字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