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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2-00055 [ 发文字号 ] 渝高新办发〔2022〕6号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1-28 [ 发布日期 ] 2022-02-21
[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2-00055
[ 发文字号 ] 渝高新办发〔2022〕6号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01-28
[ 发布日期 ] 2022-02-21

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高新区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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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驻高新区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高新区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已经2022年第1次管委会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2128

重庆高新区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将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也是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重庆市委、市政府、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提高市场监管现代化能力和水平的要求,发挥重庆高新区在市场监管中的排头兵作用,助力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根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重庆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重庆高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等规定,编制本规划。

一、站在西部(重庆)科学城建设新起点,全面开启市场监管新征程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重庆高新区不断深化机制体制改革,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全力维护市场秩序,充分保障消费者权益,市场监管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为“十四五”时期推动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机构改革稳步推进,市场准入更加便捷。顺应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需要,工商、质检、食药部门三局合一,完成市场监管体系重组。全面实施外资企业负面清单,实现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企业开办“一网一窗一次一日”全流程办结,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掌上办”。坚持“首办负责制”,全面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推行“四办”服务,商事制度发生根本性变革,截至2020年底,重庆高新区共有各类市场主体58125户,注册资本(金)1913.66亿元。

执法能力显著提升,市场竞争更加有序。严厉查处仿冒、虚假标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组织打击假冒伪劣、虚假违法广告、网络违法、知识产权违法等专项执法行动和合同霸王条款、农资市场、无照经营等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整治保健品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开展食品安全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市场环境持续改善。

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消费环境更加舒心。成立重庆高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咨询投诉举报工作方案》,大力缩短投诉处理时限。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稳步推进“明厨亮灶”工程,促进“阳光餐饮”提质扩面,守牢安全底线,主要农产品综合合格率98.3%、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97.86%、本地产药品抽检合格率98.26%。疫情期间,制定《严控野生动物销售工作方案》和《禁止野生动物销售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出动执法人员2090人次,检查市场主体1477户次,实现重庆高新区全域野生动物零交易。

创新生态初步成型,创新环境更加包容。在制造业和服务业领域持续推进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在小微企业推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家用电器等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管和帮扶力度,加大对无证出厂、销售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托建设西部(重庆)科学城加强科技创新,重庆高新区标准总数达到273项,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41.6件,驰名商标5件、地理标志1个。

监管机制日臻完善,监管体系更加高效。强化基层监管体系建设,实现“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程序、统一办案系统”。加大企业监管力度,实现“双随机、一公开”清单事项100%覆盖、结果100%公开。信用约束机制日益健全,归集市场主体各类信息223.22万条,企业查询信用报告13.75万次,市场主体年报率达92.46%,高于全市1.57个百分点。率先推进成渝地区市场监管一体化,实现证照异地互办互发互认,办理异地营业执照28张,在全尚属首创。与成都高新区共建放心消费环境,着力实现消费投诉互通互调、消费公示互通互认、特殊消费投诉互通互处。

面对构建“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格局,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市场准入环境方面,政务电子化程度有待加强,民营企业政策支持力度不足,市场主体活力尚未充分迸发。市场创新环境方面,产业政策服务体系仍不完善,“大质量”仍然是短板弱项,质量强区工作合力需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亟待强化,缺乏有竞争力的自主商标。市场竞争环境方面,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有待加强,公平审查机制尚不健全,互联网等重点领域监管能力不足,影响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的问题仍较突出。市场消费环境方面,食品药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复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反复性、突发性矛盾仍较突出,新消费模式与市场监管体制机制之间矛盾凸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监管体制机制方面,信用监管机制尚不健全,部门联动协作、信息互通机制任重道远,监管智慧化建设滞后,事中事后监管效能较低,执法数字化建设力度不足,执法队伍素质和专业水平有待提高,市场监管改革任务仍然艰巨。

(二)形势要求

国内国际形势变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西部(重庆)科学城建设,给重庆高新区市场监管工作带来空前发展机遇,也带来严峻现实挑战。

十四五”时期,市场监管拥有难得的发展机遇。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带来新机遇。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是成渝高新区构筑市场监管新格局、推动市场监管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支撑,使得重庆高新区战略地位凸显、战略空间拓展、战略潜能释放。西部(重庆)科学城建设带来新机遇。世界已进入新一轮的科技革命,西部(重庆)科学城作为战略性科技创新平台,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健康、绿色低碳、高技术服务等重点产业,坚持以信息化手段促进市场监管方式创新,推动构建智慧监管和智慧服务,为科技研发提供良好环境。重庆“两点”定位“两地”目标带来新机遇。重庆处在“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联结点上,重庆高新区要立足“两点”定位,拓展开放通道、壮大开放主体、优化开放环境,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现代化新城,实现“两地”目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战略带来新机遇。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十四五”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重庆高新区要牢固确立“转变市场监管理念、优化市场监管手段、健全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的发展导向。

十四五”时期,市场监管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逆全球化浪潮带来新挑战。从国际看,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经济发展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对标最优、最先进的市场监管运行规则和制度体系等发展需要,必须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打造法治化、国际化、市场化的营商环境。新发展格局带来新挑战。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扩大内需成为推动经济的重要动力,西部地区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与东部发达地区存在较大差距,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必须进一步健全市场监管体制机制,促进企业和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深度参与国际分工和全球产业链,建设统一开放的市场,推动高质量发展。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带来新挑战。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网络经济、分享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对完善市场准入方式、创新智慧监管方式提出新诉求,必须及时跟进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变化,同步推进监管手段信息化、监管数据共享化、风险管控数据化、业务协同高效化和服务维权快速化,着力构建新型市场监管方式。

(三)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为战略机遇,依托西部(重庆)科学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改革监管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手段,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持续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推进市场提质增效,为西部(重庆)科学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四)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和完善党领导市场监管工作的体制机制,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市场监管各方面和全过程,把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在市场监管具体工作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落实。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人民情怀,坚持为了人民抓监管、贴近人民抓监管、依靠人民抓监管,着力完善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和保障人民权益、接受人民监督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聚焦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系统研究和解决市场监管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市场监管的革新让广大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服务发展大局。顺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全力服务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经济中心、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重庆)科学城、国家先进制造业中心、内陆开放高地、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等重大战略任务,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健康、绿色低碳、高技术服务等重点产业,积极培育市场主体,服务企业发展,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始终坚持用改革的观念为监管开路,用改革创新的方法破解市场监管的观念桎梏、体制障碍和瓶颈制约,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提高监管智慧化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努力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

——坚持系统综合监管。树立大监管理念,以大监管服务大市场,加强市场监管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和整体性推进,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监管、企业自律、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治理体系,运用市场、行政、法律、技术、信用等多种手段,全面提升市场综合监管综合效能。

(五)规划目标

十四五”时期,重庆高新区市场监管工作要坚持以建设“科学之城、创新高地”为统领,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到2025年,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基本形成,促进高质量发展和服务重大战略实施的作用进一步增强。

——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推进机构、职能、人员全面融合,解决市场监管职能体系精准度问题,市场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明显提高,自上而下运行顺畅、充满活力的工作体系基本构建。

——“三位一体”的市场监管格局基本形成。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质量强区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制度基本完善,高标准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三位一体”的市场监管新格局初步形成。

——智慧协同的市场监管体系逐步建立。充分结合重庆高新区产业优势,优化准入标准、简化审批流程、加强监管反馈,依托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建立市场监管全领域、全链条联动协作机制,实现信息、数据、资源互通共享,建立健全精准智慧、安全可溯、协同联动、信息互通、公开公正的市场监管体系。

——统一权威的行政执法体制更加完备。不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秉公执法、人民满意的专业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基层执法力量和资源,切实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效能,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体制。

——多元共治的市场监管模式逐步实现。着力打造党委政府、监管部门、行业组织、市场主体、研发机构、消费者、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社会共治体系,处理好市场监管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调动社会积极性,推进多元治理,逐步在市场监管领域实现社会共治。

展望2035年,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健康、绿色低碳、高技术服务等重点产业,优化市场准入机制,推动科技创新,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创新监管方式,优化产业集群,走出一条队伍优质、模式创新、监管高效、协同联动、安全稳固的高质量发展路径,推动实现重庆高新区营商环境达到国际一流水平。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市场监管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实现市场监管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市场监管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高品质生活的有效性和贡献率显著增强。

市场监管“十四五”期间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具体目标

2020年

2025年

指标

属性

一、市场活力

市场主体培育发展指标

市场主体累计(户)

58125

100000

预期性

企业数量累计(户)

21508

50000

预期性

个体工商户累计(户)

34209

50000

预期性

市场准入便利化发展指标

企业开办时间(小时)

<8

2

预期性

企业开办全免费覆盖率(%)

100

100

预期性

新注册市场主体“一照通”占比(%)

5

>80

预期性

市场准入信息化发展指标

全程电子化办理率(%)

86

>95

预期性

“渝快办”一网通办率(%)

80

>90

预期性

证照印章电子化率(%)

80

>90

预期性

信用环境建设指标

企业年报率(%)

91.7

>95

约束性

重点行业企业年报率(%)

100

100

约束性

涉企信息归集公示率(%)

100

100

约束性

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指标


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落实率(%)

100

100

预期性

新设外资企业数量(户)

12

300

预期性

二、市场秩序

反不正当竞争建设指标

垄断协议案件查处率(%)

100

100

约束性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查处率(%)

100

100

约束性

商业贿赂行为查处率(%)

100

100

约束性

平台经济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率(%)

100

100

约束性

民生领域价格违法行为查处率(%)

100

100

约束性

消费安全环境发展指标

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

>98

>98

约束性

食品质量安全监督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98

>98

约束性

药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93

>99

约束性

消费者权益保护发展指标

12315投诉举报办结率(%)

100

100

约束性

消费纠纷调解成功率(%)

68.2

>80

预期性

食品消费投诉按时办结率(%)

88.2

>98

约束性

区内消费场所综合好评率(%)

86.3

>90

预期性

三、质量优先

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发展指标

聚集药品生产、医疗器械制造和康养等企业(户)

10

75

预期性

聚集检验检测相关机构和企业(户)

32

75

预期性

市级以上研发机构(个)

233

250

预期性

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家)

0

2

预期性

成渝联合实验室(个)

0

1

预期性

成渝联合申报重点研发项目(项)

0

3

预期性

国家质检基地(个)

1

1

约束性

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产值(亿元)

30

100

预期性

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

90

>94

预期性

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


>90

预期性

品牌强区战略发展指标

有效注册商标量(万件)

1.4

2.5

预期性

驰名商标量(个)

5

10

预期性

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发展指标


知识产权运营平台

0

1

预期性

新获得国家级科技奖项(件)

12

20

预期性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3.65

12

预期性

聚集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个)

20

50

预期性

知识产权投诉举报处置率(%)

100

100

约束性

标准化创新发展指标

标准化人才培训(人)

50

200

预期性

参与制定国际、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项)

8

15

预期性

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个)

2

10

预期性

四、市场安全

智慧监管发展指标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覆盖率(%)

100

100

约束性

“双随机、一公开”企业抽查比例(%)

≥3

≥3

约束性

互联网+智慧监管应用场景(项)

2

10

预期性

学校(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

80

100

约束性

安全监管发展指标

年均食品安全抽检量(批次/千人)

4

4

约束性

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98

>98

预期性

食品生产企业自查风险报告率(%)

100

100

预期性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备案率(%)

100

100

预期性

药店执业药医师覆盖率(%)

90

100

约束性

特种设备法定检验率(%)

100

100

预期性

万台特种设备事故死亡人数年平均值(人)

0

0.26

约束性

工业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

90

>95

预期性

风险隐患排查覆盖率(%)

>90

>95

预期性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安全事故死亡率(人/亿元)

0.028

0.025

约束性

安全领域重点企业自查报告率(%)

95

>98

预期性

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监管人员比例(%)

40

70

预期性

40岁以下监管人员占比(%)

38

60

预期性

先进执法装备配备率(%)

76

>95

预期性

二、坚持改革创新,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

(一)加快培育市场主体

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落实“非禁即入”。建立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台账,定期评估、排查、清理,对市场准入效能开展综合评估。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跨省通办”、“一业一证(照)”等改革,精简企业开办环节,探索营业执照、印章刻制、社保登记合并办理。推行开办企业全流程无纸化,推广企业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应用。开展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推进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改革,实行住所登记申报承诺制。支持含“科学城”字号的市场主体名称登记。建立名称争议行政裁决机制,拓宽名称权利救济渠道。到2025年,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压减到2小时内,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办理率达到95%以上。

完善市场准营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实现“一证准营”、“一码通行”。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施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减少归并资质资格许可。全面依法承接市级行政审批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坚决纠正“只批不管”“不批不管”“严批宽管”等问题。建立健全“双告知、双跟踪、双反馈”许可办理机制和“双随机、双评估、双公示”监管协同机制。对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重点行业、领域实行重点监管。

完善市场退出制度。完善简易注销与普通注销相配套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推行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完善“简易注销一窗通”平台,建立简易注销容错机制。简化普通注销程序,实现各环节流程及办理进度可查询。探索建立企业强制退出机制。妥善处置利用虚假材料骗取注销登记行为,维护债权人及相关利益人权益。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主动注销和强制退出的公示制度和退出后相关责任人失信惩戒制度。对不依法办理注销登记的、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不依法清算的市场主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加大扶持力度持续开展涉企收费治理,健全涉企收费公示制度,建立涉企违规收费第三方评估机制。督促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严格落实对小微企业停征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落实禁止向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等政策措施。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成本。推动降低商业平台中小企业进驻成本。构建企业全生命周期政策扶持体系,强化人才招引、研发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政策支持力度。健全小微企业名录制度,完善促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体系。建立领导干部直接联系重点民营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制度,完善民营企业诉求反映和权益维护机制。发挥好党组织、个体劳动者协会、民营经济协会等在服务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中的作用。2025年,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0万户以上(年增速20%)。

专栏1 加快培育市场主体项目

1.全面推行“一业一证(照)”模式。按照“统一系统、一次告知、表单合一、告知承诺、限时审批、照后核查、审管衔接”的模式,将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经营许可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许可信息通过二维码加载在营业执照上,只颁发“一码通行”营业执照,不再颁发其他许可证,实现跨行业、跨部门登记许可“一体化”。力争到2022年,不断扩大行业覆盖范围、充实改革试点行业主题套餐实施事项清单,推动实现更多行业许可审批部门的协调联动、同步审批,在全市率先完成“一照通”许可登记服务新模式改革试点工作;到2025底,不断深化“一业一证(照)”改革,实现“一码通行”营业执照在重庆高新区全领域覆盖,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2.全面推广“24小时自助办照”。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应用,建设“1个中心+1个网上政务服务平台+N个业务支撑系统”数字化政务体系,通过智能化政务服务窗口、24小时智能商事登记终端机、手机、PC端等途径自助办理,告知全流程办理情况,实现“四位一体”7×24小时受理登记、非接触式办理。力争到2022年,在全市率先完成“24小时自助办照”试点工作;到2025年,在重庆高新区全域实现“自助打照”“极速秒批”,实现审批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提速70%以上,审批材料压减30%以上,达到全市领先水平。

3.全面推行“科学城的事科学城办”。全面承接市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在科学城设立注册服务机构并派驻人员,开辟“绿色通道”,优化完善“授权+委托”并行的属地化登记机制优化办事流程,打造“窗口+”“网厅+”“自助+”“移动+”多维度服务模式,推动事项线上线下无缝衔接办理。到2025年,努力实现“办证不出区”,争取创造“科学城的事科学城办”的最优营商环境。

(二)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开展市场竞争状况评估,构建竞争政策实施机制,推动竞争政策全面落地。加快建立以竞争政策为基础的政策协调机制,加强产业政策和竞争政策协同强化适用例外规定重大政策措施的报备管理。规制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行为,着力破除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的隐性壁垒。建立优惠政策目录清单,合理设定实施期限,完善评估和退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

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约束作用。建立公平竞争审查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试点实施独立审查制度。探索公平竞争集中审查、专业审查工作模式。做好政策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持续清理废除纠正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歧视性或无法律依据的差异性规定和做法。支持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引入第三方评估。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考核、公示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受理回应机制,建立违反公平竞争问题线索举报绿色通道。

加强反垄断执法。推动“互联网+反垄断”,建设反垄断工作联动机制,加强行业监管、反垄断执法和司法保护协调。重点查处民生、公用事业等领域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做好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工作。压实制定实施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工作责任。放开能源、公用事业等行业竞争性业务准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加强重点行业的反垄断规制与合规辅导,提高企业公平竞争、反垄断合规意识能力,准确评估自身竞争合规风险。

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建立健全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和行业监管衔接,加强竞争执法机构交流合作。突出大要案查处和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加强新业态领域反不正当竞争规制,规制排除和限制竞争、阻碍创新行为。建立反不正当竞争网络监测机制,堵塞利用注册制度不正当竞争漏洞。强化公共行业监管,查处不合理收费、指定交易、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重点查处应急物资、“保健”市场、医疗美容等领域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不正当有奖销售、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商业秘密保护力度,坚决查处侵犯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

专栏2 促进市场公平竞争项目

1.加快推动竞争政策先行落地。组建竞争政策委员会,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成立竞争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充分发挥专家在竞争政策制定实施、委托开展行业竞争状况第三方评估、课题研究、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中的作用。促进竞争政策全面落地和有效实施,推动各类经济政策向普惠化和功能性转型。到2022年,推动开展强化竞争政策实施试点,形成建成较为完备的竞争政策体系和组织保障体系;到2025年,实现竞争政策实施全域覆盖;到2035年,建成全国高水平竞争政策制度体系,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

2.全面提高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水平。争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执法局(西南片区局)优先落户高新区。建立反垄断执法、公平竞争审查人才库。建立竞争执法机构执法会商机制,组织执法人员和司法审判人员开展案件工作交流,通过委托调查、联合办案、专项研讨等形式提升人员素质。

(三)整治规范市场秩序

规范网络市场秩序。完善网络市场协同监管机制,建立网络交易监管配套规范。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加快完善线上市场准入、产品质量、价格监管、广告监管等制度和机制。建立网络自动监测常态化机制,实施网络市场闭环监管。强化网络交易平台主体责任,实行实名登记和身份核实制度。推动网络交易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深化政企协作,推动主体数据和信用数据共享交互。严厉打击在线销售侵权假冒商品、虚假广告、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加强社交电商、手机软件商城、农村电商、服务电商、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开展网络交易专项整治行动,推广先进经验和法。加强网络交易跨区域执法协作,共同打击网络交易市场违法行为。探索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跨平台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健全价格监管机制。完善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制度,推进价格监督员队伍建设和价格诚信建设。突出行政事业性收费、红顶中介、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规范、自然垄断行业价费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违规收费行为治理。加强对重要民生商品和资源性产品价格监测。强化重要节假日、重大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等关键时期应急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强化对电商等新兴市场价格监管,规范网络销售、直播带货经营者价格标示、价格促销等行为。推进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收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加大广告市场监管力度。维护广告宣传正确导向,强化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主体责任。实施广告信用评价制度,建立广告信用发布机制、违法广告提示预警机制。充分发挥广告监测平台作用,突出重点平台、重点媒介,加强广告新兴业态监管,加大违法线索查办力度。围绕房地产、集资融资、教育培训等事关民生的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定期曝光虚假违法广告案例。

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持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落实打假责任制,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强化假冒伪劣商品源头治理,建立全链条、线上线下全渠道的监管机制。深化互联网等重点领域、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重点市场、重点环节、重点产品侵权假冒治理。健全产品质量抽查机制,加大抽查范围和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建立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企业“黑名单”。

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加强网络传销监测点建设,严厉打击网络新型传销行为。加强传销危害宣传,加强立打击传销联合执法,加大对重大传销案件的查办力度。运用“双随机”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直销企业招募培训、销售宣传等经营环节监管

加强合同行政监管。通过公开点评、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处罚等措施,切实维护重点行业交易秩序。深入开展汽车买卖、汽车维修、房地产交易等行业领域合同格式条款整治“回头看”行动,督促经营者整改到位。强化与行业主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合作,共同推进格式条款监管。指导规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协议制定及使用,指导网络平台经营者规范合同格式条款,发挥重点平台合同文本的示范作用。加强订单农业合同指导,开展示范文本推广、签约指导、法规咨询等合同服务工作。

专栏3 整治规范市场秩序项目

打造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引进国内外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培育本土知名电商,集聚有一批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和数字贸易服务平台项目。打造网络市场信息数据中心,推行全流程电子化登记试点,建设完成网络交易实时监管系统,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网络市场交易监测。建立网络市场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运用可视化、动态化的数据模型,强化行业风险评估和风险分级管理,探索失信预警名单自动化生成。推动建立互动合作和异地维权新平台。开展规范平台企业竞争秩序行政指导行动,定期开展规范平台企业竞争秩序行政指导会。到2022年,建成网络交易实时监管系统,实现网络监管研判率100%,建档率100%;到2023年,推动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落地;到2025年,实现打造全国网络市场监管服务新样本。

(四)推动市场统一开放

推动要素高效流动与配置。推进土地、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引导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加快发展技术要素市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支持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等领域的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打通信息共享通道,有序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公共数据和信息资源依法向社会开放。强化数据资源在市场监管领域应用。鼓励引入第三方深入挖掘市场监管数据。畅通要素流动渠道,推动及时调整涉及限制要素自由流动、不符合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相关法规和政策措施,保障不同市场主体平等获取生产要素。维护要素市场价格秩序,健全要素价格公示、动态监测预警、价格异常波动调节机制。加强要素领域价格反垄断工作。完善技术成果转化公开交易与监管体系。依托重庆科技要素交易中心开展专利权、商标权和软件著作权交易。健全要素市场交易投诉举报查处机制。探索要素交易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方式。

推动市场高水平开放。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的衔接。围绕科技服务、租赁和商业服务、教育、金融、卫生和社会工作、电力电信等重点领域,分类放宽准入限制、促进消除行政壁垒。放宽或取消金融机构外资股权比例等准入条件。优化生物医药全球协同研发的试验用特殊物品准入许可。取消对营利性医疗、教育等机构在证照办理、设备购置等方面的不合理限制。深化支持外资加大创新投入力度,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鼓励和促进外商投资,抓好重大外资项目落地,提高外商投资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着力推进规则、规制、管理和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加强计量、标准、认证、知识产权、竞争政策等方面的国际接轨。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和标准为核心的外贸竞争优势,促进内外贸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推动在轨道交通、国际货运物流、物联网、医疗器械等领域牵头制定的相关标准向国际标准转化。加强对国外重大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跟踪、研判、预警、评议和应对。

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依法依规加强互联网平台经济监管,健全平台经济管理规范,优化事前合规、事中审查、事后执法全链条监管。推动监管平台与企业平台联通,开展跨平台在线监管。依据平台信用等级和风险类型,探索开展差异化监管。加强平台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治理,规范社区团购秩序,引导平台完善违法内容投诉与处理披露机制。推进实施平台经济反垄断指南,依法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交易、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加强平台各类市场主体权益保护,强化平台企业数据安全责任,维护用户数据权益及隐私权。推动平台企业增强合规意识、加强合规管理,完善服务协议、交易规则。探索创新与线上服务、产业数字化、新个体、微经济、共享经济等新经济相适应的监管模式,探索触发式监管机制。构建各类主体参与的多方协同治理体系。

统筹市场发展与风险防范。加强与经济管理部门的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强化对重要商品市场、服务市场、要素市场和市场基础设施的跨部门协同监管。加强对大宗商品、资本、技术、数据等重点市场交易的监测预测预警,提高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新技术认定竞争违法行为、预警识别市场运行风险的能力,强化市场预期管理。密切关注平台经济风险,防范部分企业凭借数据、技术、资本优势造成竞争失序风险,坚决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五)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打造安全友好消费环境。全面打造“诚信商”品牌。鼓励线下实体店自主承诺无理由退货,积极推进“厂商一体”退货承诺工作。推广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责任制和赔偿先付制度推进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常态化的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测评,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和消费后评价制度。推广“一站式”查询服务。依托高新区城市数字地图,完善投诉管辖单位的自动识别和处理功能,及时预判处置群体性消费维权风险。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加强消费发展相关政策宣传解读和经验推广。推动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跨区域合作,开展成渝放心商家、诚信商家互认推介。探索建立异地、异店退换货制度。建立健全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制度,开展消费品质量状况分析评价。

完善消费维权机制。建立消费纠纷快速处置机制,简化消费争议处理程序。完善小额消费纠纷司法程序,鼓励小额消费纠纷案件通过小额诉讼程序实现快速处理。鼓励消费者通过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消费维权服务站、消费维权绿色通道、第三方争议解决机制等方式与经营者协商解决争议。畅通12315热线、微信、微博等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有奖举报制度。探索建立维权处理结果消费者反馈评价机制。完善消费投诉公示制度,建立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黑名单制度。健全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专业组织与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相衔接的消费争议化解机制。鼓励志愿者队伍开展消费维权法律援助、社区服务和社会监督。

强化消费维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加强市场监管与行业监管联接互动,推动加大生产者、侵权者举证责任。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置制度。开展消费侵权热点专项执法行动,完善应急处置方案。加强对重大消费维权事件的综合治理,推进“诉转案”工作,严防“以调代罚”现象。健全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探索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支持消费者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行使公益性诉讼权利。

专栏4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项目

1.建设“放心消费渝高”智慧系统平台。打造集“动态培育、信息查询、分类统计、区域展示、红黑名单公示”等功能于一体,“可视、可感、可监督”的“放心消费在渝高”智慧管理平台,通过大厅服务窗口、智能消费维权登记终端机、手机微信、PC端受理消费维权,实现多渠道及时维权,推行“365天服务”“24小时在线”消费维权服务。到2022年,建设完成“放心消费渝高”智慧系统平台;到2025年,推广至重庆高新区全域,实现放心消费环境全市领先。

2.全面推广“渝高慧商码”。探索打造街区小店“渝高慧商码”,全面归集小店注册许可、监督检查、消费评价、政策信息、社会舆情等方面数据,实现“一店一码”、“一网统管”、“一扫即知”,为智慧治理、精准营商、透明消费赋能,让“渝高慧商码”成为全市智慧监管“第一码”。2022年底前,在龙湖U城商圈完成“渝高慧商码”建设运行工作;到2023年,推广至全域;到2025年,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三、坚持质量优先,打造高质量发展新样板

(一)着力推动质量提升

完善质量发展机制。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支持企业和个人争创质量奖项,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完善质量统计分析制度,加强质量监测评价。建立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和个人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宣传推广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完善质量工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机制。建立健全质量分级制度,倡导优质优价,激发质量创新活力。完善质量增信融资体系。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和首席技师制度。加强质量安全科普。完善质量考核指标体系,强化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积极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坚持一个一个行业、一个一个产品抓质量提升, 研究制定重点领域、重点产品质量问题解决方案,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强化质量技术攻关。持续开展质量强区、质量强镇、质量强园、质量强企活动,统筹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区域质量水平。强化工程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推广绿色工程,开展优质工程评选。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加强公共服务和重点民生领域服务质量监测。加强质量人才培训。实施中小企业质量技术精准帮扶行动。有序谋划建设若干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储备项目。鼓励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2025年,实现重庆高新区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4%以上,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90以上。

深化标准化改革创新。构建完善具有高新区特色和行业优势的标准化体系。支持汽车、电子、装备制造、材料、生物医药等相关领域制定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积极参与数字贸易试点和数字经济领域国际规则、标准制定。完善国际化服务标准体系。构建绿色发展的标准体系,积极参与“碳达峰”标准化行动计划。强化各类标准实施与产业政策、区域政策、节能环保政策等衔接。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支持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和行业标准修制定。支持企业采用国际先进标准。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科技标准产业与联盟同步发展,建立健全科技成果、专利技术向标准转化的工作机制。推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健全团体标准、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加强计量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计量科技基础服务体系、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和区域发展计量支撑体系。深化军民计量融合发展,推动军民通用计量技术研发、资源共享。推动计量监管改革试点。加强和规范对技术机构计量检测行为的监督管理。加强对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重点领域的计量监管。推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合格公示制度。

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推进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建设。培育企业品牌服务机构,指导企业开展高端品质认证。强化品牌文化建设,加大对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服务业的商标培育,提升重庆制造影响力扩大老字号品牌影响力,支持企业申报驰(著)名商标奖。开展品牌宣传活动,鼓励品牌企业“走出去”。推进品牌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品牌失信惩戒和淘汰退出机制。健全商标维权援助机制。加强驰名商标及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和保护,塑造“渝高”品牌形象。到2025年,实现有效商标注册量达到2.5万件。

推动知识产权质量提升。实施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计划,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引导高价值专利成果及人才团队落地孵化。引入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围绕大科学装置、重点实验室等开展知识产权导航服务,提升高价值发明专利产出。实施知识产权强企行动培育知识产权优势和示范企业开展重点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维权援助与纠纷化解。争取设立中国(西南)知识产权转化运营中心。支持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政策、金融产品、金融服务。设立商标注册申请咨询受理窗口,建立审批“绿色通道”。依托中新(重庆)知识产权研究院,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与交流,谋划“一带一路”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到2025年,实现聚集知识产权服务机构75家以上,新获得国家级科技奖项20件,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件。

专栏5 加快建设质量强区项目

1.实施企业创优提质行动。通过设立区域性总部、子公司、联合共建等方式,引进全国性或区域性总部企业。支持培育领军企业和“链主”企业,鼓励和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做特做优,做好资金配套、场地设施、人才等相关保障工作。辅导和支持企业申报国家“真抓实干、促进高质量发展”奖,争创中国质量奖、中国专利奖、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市长质量管理奖等奖项,创建高新品牌。到2025年,聚集全国性或区域性总部企业5家,高新技术企业500家,科技型企业1000家。

2.打造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依托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重庆)产业技术研究中心,为标准化项目推广咨询、科技成果培育转化搭建一流创新平台。积极探索技术标准创新机制,建立开放融合的技术标准创新体系。探索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发展模式。积极引进国家级标委会,组建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制造、军民融合专家工作组。到2025年,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专业标准制定组织组建完成,形成标准化国际标准合作交流高地。

3.打造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园区。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立知识产权综合科技服务平台,提供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全面推进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探索建立互联网技术、商业模式、大数据等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建立跨区域多部门执法协作制度。建立和完善纠纷案件快速调处机制。建立知识产权纠纷线上处理平台,建立专利外观侵权比选系统。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委托调解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2022年,完成知识产权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2023年,推广至重庆高新区全域;2025年,实现知识产权投诉举报处置率达100%,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结案率达99%以上,知识产权投诉举报移案成功率达90%,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二)强化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服务

强化检验检测技术服务业集聚。量子计量、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设立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培育国家级计量检测中心,打造高能级检检测技术创新载体、重大科技装备。加强检验检测同计量、标准、知识产权的一体化研究。开展检验检测核心技术集中攻关,加强与重大科技专项的衔接。聚焦重大质量技术需求,加强“产学研检”协同,推进军民融合。建立检验检测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工作机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打造检验检测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加快科技成果向监管一线和现实生产力转移转化,加强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提高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服务能力。发展一批融合分析试验、标准研制、技术研发、培训咨询等多功能的检验检测服务机构。建立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服务平台,推动检验检测认证认可一体化。加强检验检测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探索“互联网+检验检测”,推动检验检测产业发展。推动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市场化改革,促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发展,推动检验检测机构跨区域、跨行业整合。

加强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监管。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深化认证机构责任倒查机制,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认证机构和获证组织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检验检测认证活动和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或认证标志等行为。推行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深化市场化改革,促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发展。推动检验检测机构跨区域、跨行业整合,打造一流检测品牌。

专栏6 强化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服务项目

1.打造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集聚区。聚焦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检测、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检测、集成电路及电子元器件检测、仪器仪表检测及智能装备检测等重点方向,高标准规划建设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金凤)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园,推动检验检测在服务能级、服务半径、服务模式上不断提升。到2025年,实现聚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机构200家,打造中西部最具规模的检验检测产业集群。

2.建设国家质检基地。承担计量、检验检测、标准、认证认可等四大领域公共技术服务,持续推进“一场两平台十中心”建设。到2025年,建成机动车强检试验场,标准科技研究及展示平台、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演练及考试平台,以及笔记本电脑、城市能源计量、电梯及升降机、应用工程、消防及阻燃产品、新材料、页岩气、工业机器人、智能制造十大国家级检测中心和配套辅助设施。

3.完善安全领域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食品安全风险治理重点实验室,深化食品等重要产品抽检分离改革。建设全市领先的药品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检验检测、风险监测机构,建成疫苗等生物制品批签发实验室,协同推进生物安全高等级实验室建设。着力打造特种设备风险检验检测体系,增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心技术能力,打造“重庆高新特检”品牌。完善重要工业产品安全评估实验室建设,推动企业共建联合研发检测中心。

(三)服务主导产业跨越发展

助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聚焦集成电路、智能终端两大核心产业,积极布局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产业,进一步加快信息技术产业集聚,加大企业引进培育,重点推进世界500强项目落地建设,深度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助力中国电子重庆信创产业示范基地,中国电子(重庆)软件产业园、光大人工智能产业基地建设,设立信息技术产业服务中心,开辟审批绿色通道,推进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压缩从筹建到办结时间。助力聚集集成电路、智能终端、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产业等企业。

助推绿色低碳产业提质。依托金凤电子信息产业园,聚焦科学城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核心零部件、智能装备制造、新材料领域,建立绿色低碳产业协同研发设计、标准制定、质量管理、品牌创建和知识产权运用等服务平台。推动行业质量创新,引导企业发展自主品牌和自主技术,发展行业集体商标、特色品牌。加快构建社会多元质量治理格局,建立市场监管部门与行业协会的沟通协商机制,组建质量提升专业服务团队,组建质量共治专家库。制定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机制。加大质量提升扶持力度。大力培育绿色低碳产业高端人才。

促进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积极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建立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加强食品药品相关技术机构建设,积极争取国家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评审机构落户。在产品研发、标准制定、审批评审、注册备案检验等方面提供专业、便捷、集中的技术支撑和服务,开辟绿色通道,降低制度性成本。围绕“两核”(医疗器械、生物药)、“三极”(化学药、中医药、医养健),加大企业培育力度,引进规模企业。培育生物医药专业人才,协调市级部门出台生物医药专项人才政策。争取生物医药专业人才培训机构落户,提升承接事项人员的专业技能。

助推高技术服务业发展。坚持面向国家战略和着眼科学城建设规划,引入创新中心(基地)、检验评审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产业技术创新组织,大力集聚高端创新资源。重点发展研发孵化、检验验证、数字文创、商务商贸四大细分产业领域,积极协调争取国家和市级重点项目落户。

专栏7 服务主导产业跨越发展项目

实施“聚力打造生命健康产业集群”行动。建立大健康产业“放管服”服务中心,搭建联合工作机制。积极争取国家药品审查评价分中心和医疗器械评审审查分中心落户。设立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重庆市药品技术评审认证中心、重庆市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的分支机构。鼓励新药品种落地,出台MAH制度实施细则,打造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落地标杆区域。争取国家疫苗及生物制品批签发能力建设项目。2022年,建成大健康产业“放管服”服务中心,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工作;2025年,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在全域推广,形成专业化、高端化、制造与服务一体的大健康产业集群。

四、坚持“四个最严”,打造市场安全新标杆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完善食品全链条监管体系。以积极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建立食品安全全过程追溯协作机制,建立覆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严格落实农业投入品登记注册、审批管理和监管执法,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做好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加强进口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控。推动生产企业运行质量管理体系。持续开展食品生产小作坊提升行动。完善食品抽检工作机制,加强特殊食品品种抽检。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强冷链配送系统、冷链进口食品、食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推广应用“一品一链”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

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坚持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强化食品安全部门监管责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鼓励企业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行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量化分级、风险分级相关制度。完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监测和防控体系。完善约谈、通报制度,健全食品安全严重违法失信者名单认定机制和管理制度。健全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基层市场监管所快检室,统一快检操作规范。完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加强食品添加剂经营备案管理和保健食品备案管理。重点整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加强旅游景区、车站码头、养老机构、企业食堂、农村地区等食品安全监管。推动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表彰奖励制度。做好食品安全与民事和行政诉讼的衔接与配合,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和规范村(社区)专兼职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

(二)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监管

严格药品安全监管。构建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药品全程电子追溯制度,开展对药用原辅料和药包材生产企业等的延伸监管。强化对药品生产企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监督检查。构建疫苗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强化疫苗储存、运输和使用环节监管。推行药品监管质量管理体系和绩效评估考核制度。建设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督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对血液制品、注射剂等高风险产品,以及纳入国家集中采购中选品种药品的监管力度。严格特殊药品、药品类易制毒药化学品监管。加强婴幼儿用药安全监管。探索创新药品网络销售等新商业模式的新型监管模式。

加强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实施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建立医疗器械追溯制度,推广医疗器械标识编码应用。强化防疫用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以及集中带量采购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管,全覆盖监督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加大对儿童化妆品、特殊化妆品的监管力度。

(三)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构建特种设备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建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清单,推动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建立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鼓励检验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风险识别评估、隐患排查治理和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环保服务。健全生产单位、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数据报告制度。完善特种设备电子监管系统,建立特种设备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完善特种设备数据信息资源库。推动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加大技术投入,建立风险防范系统。加强特种设备许可获证单位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证后监督抽查。运用渝特安APP开展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到2025年,实现特种设备隐患整改率98%、事故结案率100%

提升特种设备安全应急管理和检验检测能力。督促使用单位加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配齐安全防护装备和用品,建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家库和应急队伍库。健全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制度。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建设。深化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验检检测方式改革。推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改革,完善检验供给模式,引入社会检测力量,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自检工作。

(四)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完善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强化产品实名实证管理,制定重点监管产品目录。推动企业建立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自主排查和主动报告风险隐患等制度,督促落实产品质量出厂检验制度。建立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监测采集机制,建立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立产品质量信用分级监管机制,建立产品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探索强制性产品标识制度,采用第三方认证、自我声明等多种符合性评价方式。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状况进行跟踪监测,加强源头治理。健全产品质量担保制度。

提升工业产品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加大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产品证后监管力度。从严管控区域性、系统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定期发布质量安全信息,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后处理。健全产品伤害监测和预防干预体系。优化抽查技术方法,提高不合格产品发现能力。对不合格产品实行生产、流通双向追溯。加强重点产品召回管理,完善缺陷产品召回技术支撑体系。完善和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开展产品质量技术帮扶,提升企业质量管控水平。提升产品抽查覆盖面,每年监督抽查比例不低于工业产品制造业经营者的10%

专栏8 打造公共安全新标杆项目

1.推动智慧农贸(批发)市场建设。推动智能化农贸(批发)市场管理,通过查询机自助查询获取菜品的指导价、菜品的涨幅信息、食品安全溯源、农残检测、市场摊位分布、市场实时交易信息等。2022年,在金凤片区开展智慧农贸(批发)市场试点;2025年,推广至重庆高新区全域。

2.全面推进食品安全共建体系建设。以积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推动落实直接入口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健康教育管理、食品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记录等制度,大力推进“明厨亮灶”、网格化管理等。到2025年,实现学校食堂、规上企业食堂、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明厨亮灶”覆盖率100%、农村家宴备案率100%,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备案率达100%;形成行政村(社区)、学校、规上企业、广大市民的社会监督氛围,食品安全公众参与度达到80%,社会对食品安全监管满意率达到90%。

3.强化药品质量数字化监管。推进药品安全“非现场”智能化监管改革,鼓励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数字化升级改造,完善与国家药监局药品追溯协同服务平台、药品安全信用档案的有效衔接,对药品生产场地进行统一编码,加强对药品生产的动态监管。到2025年,全面实现药品生产非现场智能化监管。

4.推进电梯安全智慧管理。开展老旧住宅小区电梯加装和老旧电梯改造工作。引导电梯生产企业、科技企业、保险企业、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共同参与“智慧监管+保险+服务+应急”“电梯物联网”项目建设。推行高新区“智慧电梯码”,充分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优势,建设智慧电梯大数据平台,为电梯(特种设备)安装智能芯片,打造“一梯一芯一码”,实现运行和维保全程监管实时化、发生故障报警和求援自动化、应急救援和处置指挥可视化。2022年,完成“智慧电梯码”试点工作;2025年,实现全域电梯全生命周期“管理、预警、应急、追溯”智能化,力争成为全市第一、全国领先。

5.实施“安全风险治理”行动。强化以监管执法为导向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机制,深入开展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风险预警、风险交流等工作。严防严控药品安全风险,加强药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提升特种设备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持续完善区域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风险警示制度,对严重质量安全问题企业依法约谈。

五、坚持共治共享,打造市场监管新典范

(一)强化依法依规监管

完善市场监管法治体系。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加强重要领域地方性法规制修订,推动现有法规延伸适用到网络空间。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依法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重大行政决策执行与后评估制度,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形成有效的政企监管沟通机制,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积极推进社会共治。

建立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建立健全职能部门间执法协作机制,实现监管执法标准互通、违法证据共享、处理结果互认。构建市级指导、区域联动的执法机制,成立区域联动协作区,加强重点领域指挥协同和执法协作。加强行政执法部门与公检机关的衔接,拓宽政企执法协作领域。实施“五区联动协作”监管,促进成渝两地高新区市场监管一体化,在信息交流、数据交换、案件协查等方面加强沟通协作。建立执法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公检机关提前介入、联合执法的常态化机制,规范移送司法机关刑事案件流程。

打造“一专多能”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推动执法权限向乡镇街道延伸,按照“少主体、少层级、一队伍、高效率”的原则,实行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推行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综合一次查”。深化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分类改革,完善职业化专业化检查体制机制。创新行政执法培训考核方式,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健全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制度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市场监管行政处罚事项目录清单和执法事权划分。简化执法程序,规范统一执法文书、执法证件和执法装备。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记录、审核“三项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探索建立行政复议“三告知”机制。加强依法行政考评工作。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强日常监管与综合执法工作的有效衔接,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等日常监管结果在综合执法工作中的运用。整合市场监管执法信息平台,大力推广“掌上执法”。充分发挥政府大数据监管的作用,实现执法全程可留痕可追溯。大力推进简易执法,提办案时效。综合运用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国家质量基础设施,提升行政执法专业化水平,增强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建立与社会组织、专业机构、行业专家的交流咨询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的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作用。

强化行政执法保障。加强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强化执法力量配备和设施保障。健全完善市场监管所内部管理、经费保障、人员培训、政务公开、奖惩等制度。构建数字化执法体系,实现综合执法与市场监管各项业务数字融合,加快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系统,创新执法数字化场景应用,推广“非现场执法”。落实属事监管责任,对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实现依法监管、公正监管、廉洁监管。

专栏9 强化依法依规监管项目

1.组建专业化监管队伍。引进、培养专业化食品安全、“两品一械”、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安全监管队伍人才,力争到2025年,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监管人员比例达到70%。组建专业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建立知识产权智库。2022年,建成知识产权专家库和执法人才库。

2.推行行政执法一般程序案件简易化办理。成立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简易化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在办案权限授权范围内,推行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简易化办理。实现执法办案全流程线上办理,打造简易化案件系统平台,推动实现移动端录入证据、传送文书、线上审批,即查即罚,现场打印执法文书,加盖行政执法专用章,扫描二维码缴纳罚款,将从立案到处罚的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2022年,在食品“三小”领域开展行政执法一般程序案件简易化办理工作试点,2025年,逐步推广至无照经营、产品质量、价格监管等领域违法情节轻微案件,走在全市前列。

3.完善基层执法设备设施。为市场监管所配备执法车辆、专业技术车辆,配备监管执法、检验检测、突发事件应对等先进执法装备,配备办公自动化设备、基础网络等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基层市场监督管理示范所1个以上。2025年,实现执法车辆、专业技术车辆配备率达到100%,先进执法装备配备率达到95%,现代化基础设施完备率达到100%。

(二)强化信用风险监管

加强信用监管。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完善信用信息公示制度。落实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鼓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行业信用建设、信用监管、信用服务。建立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强化信用监管约束作用,建立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制度,完善异议处理制度。

加强风险监管。推行信用风险分类分级监管,建立风险预警预判机制。通过大数据分析挖掘监管重点,推动监管关口前移。加快推进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评价性抽检分离。强化监督抽检结果的归集、评价、技术性风险点分析。强化安全风险治理,常态化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加快建立风险快速反应和协同处置机制,强化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加强舆情监测,建立重大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

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厘清监管事权,完善部门联合抽查“一单、两库”建设。构建以日常监管、信用监管、风险监管为基础,“双随机、一公开”为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的“互联网+监管”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平台,大力推进跨部门监管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完成“双随机、一公开”全流程整合,实现监管业务在线办理、信息及时上传、问题及时处置。健全投诉举报、风险预警线索处置机制,建立监管动态、曝光信息更新机制。

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包容审慎监管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探索创新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监管标准和模式,分类施策、制定临时性、过渡性监管规则和措施。发挥平台监管作用,构建“包容审慎监管”信息平台和监管对象数据库,推行非现场监管。在部分领域实施柔性监管,推行包容期管理,开展“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制定容错容缺清单,完善“免罚清单”制度。

专栏10 强化信用风险监管项目

建立“一单两库”。建立执法事项清单、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被检查主体名录库,针对不同类型人才制定具体的、客观公正的选人标准,并对人才数据库实行动态化管理,实施案件主办人制度,每起案件指定1个专人主办,其他人协办,对案件实施终身负责,消除“临时工”现象。

(三)强化智慧高效监管

构建统一的大数据平台。通过云存储、云计算和大数据聚合市场主体以及监管现场的各种业务子信息系统,实现各种子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整合。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对市场主体过程数据和行为数据管理、精确预测可能出现的质量与安全问题。推动更多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上线运行,打破部门间信息系统的藩篱,优化升级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市场监管信息中心。在保障网络互通和信息安全的基础上,通过市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业务数据共享和交换。统一数据标准规范,确保同一数据在各类监管应用中名称、类型、编码、单位、范围等一致。

建立分类专项数据平台。建设市场主体动态数据库、重点项目库、质量管理库、安全监管库等业务库,并以全市市场监管信息资源目录为基础,明确各部门的数据提供和管理维护责任。各部门按照数据质量管理的制度和标准规范,依托数据治理工具和平台,落实数据质量维护责任。将“互联网+监管”系统与“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等对接,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分类监管、信用监管、联合执法等提供支撑。

以数字化提升监管效能。顺应数字经济发展趋势,综合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尖端技术,加快数字政府与城市大脑建设,不断提高政务数字化水平,在市场监管领域聚力实现智慧监管。围绕大集成、大应用、大展示,构建市场监管事项全覆盖、过程全记录、数据可共享、结果可追溯的智慧监管体系。推动监管、执法、服务与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深度融合、高效联动、全面升级,推进市场监管运行方式、业务流程和服务模式数字化智能化。建立线上实时监控、风险预警与线下实地核查、立案查处紧密衔接的协同机制。

提高大数据运用能力。完善市场监管事项数字化的解决方案,提高基于高频大数据精准动态监测的预测预警水平,推动重要监管业务在线办理、信息及时上传、问题及时处置。充分利用视频监控、智能传感、AI技术、区块链等信息网络技术实现在线即时监督监测,加强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推动监管执法结果共享互认。

(四)建立多元共治体系

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完善市场主体首负责任制,督促市场主体遵守法律法规,促使市场主体加强自我监督、履行法定义务。督促涉及公众健康和安全等的企业建立完善内控和风险防范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强化员工安全教育,加强内部安全检查,落实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责任。完善风险分担机制,推动企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特种设备重点领域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全覆盖,完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机制。支持企业运用保险手段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和新产品推广应用。探索建立社会化质量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制度,打造高素质质量人才队伍。

提升行业自治水平。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制定发布产品和服务标准,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及有关政策法规。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或参与公益诉讼、专业调解工作。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查找行业通病和短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评奖、认证等行为。

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大力培育和发展第三方服务机构和市场中介组织。鼓励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专业机构,引导其依法开展质量服务、检验检测、计量校准、合格评定、信用评价等活动,提升市场专业化服务能力。在监管执法中更多参考会计、法律、资产评估、认证检验检测、公证、仲裁、税务等专业机构专业意见。推动市场监管智库建设,强化理论研究和对策研究。

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强政策宣传,探索建立行业、企业内部吹哨人等制度。落实对恶意中伤生产经营者、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打假”行为的认定细则和处罚制度。发挥社会监督员、志愿者的社会监督作用。邀请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等专业人士参与市场监督。积极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监督创造有利条件。强化舆论监督,持续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五)强化区域协同联动

实施“两区协作”深化行动。建立成都、重庆高新区“市场准入异地同标”便利化机制,实现证照异地互办互发互认。推进公平竞争审查交叉互评互认机制。加快清理废除妨碍两地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项规定和做法,打破行政区划对要素流动的不合理限制。加强放心消费创建经验交流,共享投诉举报、消费维权信息,坚持消费投诉互通互调互处。开展执法办案业务交流合作,建立案件移送、执法协助、联合执法等机制,在线索排查、立案调查、取证固证、案情通报等方面加强合作。加强在质量、计量、标准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合作共建,实施质量监管联动联促,坚持标准认证同标同步,加强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协作。推动一大批重大产业项目在两地协同布局、交互投资,联合争取重大科技基础设置和一批科教基础设施布局,共建系列交叉研究平台和科技创新基地。

实施“五区联动”强化行动。建立科学城市场监管“五区”联动协作机制,破除区划制约,打通科学城核心区与科学城各片区数据壁垒。统一“五区”政策法规条件、企业登记标准、行政审批程序、执法监管程序、自由裁量权、区域协同标准、计量技术规范。促进“五区”系统互联、数据互联、信息互联,实现市场监管信息的互联共享。推动证照、资质、结果、信用、品牌互通互认。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等监管协作联动。联合开展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价格、广告、侵权假冒等执法和应急处置行动。强化西部(重庆)科学城质量技术基础创新,共同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健全区域市场监管创新要素“产学研”一体化机制。以优势区域带动全域发展,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提升西部(重庆)科学城市场监管整体水平。

实施“科技创新”互动转化行动。加强与三大科技创新中心合作,积极参与国家实验室建设和重点实验室重组,构建高效衔接的创新共同体和转移转化体系。加强与清华大学、中科院等大院大所交流,争取引进分院分所,联合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积极利用长三角、粤港澳等地高端产业资源,创新产业承接方式,建立产业转移对接机制,精准引进延链补链项目,促进资源要素、创新要素互通交流,共同构建自主可控的产业链供应链。加强重大开放平台协同互动和通关合作。

专栏11 强化区域协同联动项目

推动成渝高新区市场监管一体化。

(1)规范一体化市场准入门槛。统一企业登记标准、办理流程和办理模式,鼓励开展“集中登记”和“一址多照”登记,共享共建禁限用名称字号数据库。建立覆盖企业准入、业务开展、清算退出全生命周期的便利化服务监管制度。

(2)共建满意消费环境。推广异地异店退换货。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跨区域联动机制,实现两地消费投诉“一网转办”,协同推进消费投诉信息公示,使异地消费投诉享有“同城待遇”。

(3)维护跨区域市场秩序。积极推进基层市场监管所共建。开展市场监管联合执法行动。共建服务保障队伍,承担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消费维权处置等职能。

(4)推动市场监管数据共享。搭建市场监管大数据可视化平台,完善跨区域统计分析功能。推进市场监管部门信用信息开放共享和互联互通,推进跨区域联合惩戒。

(5)支持“两区”质量强区建设。推动成都、重庆高新区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设施联通。共建审评柔性服务站。支持更多高能级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入驻。联合开展绿色产品认证。建立标准化协同工作机制,推动标准化合作与交流,协同开展区域标准化研究,在生态环境、公共服务、公共数据等领域制定一批统一实施的地方标准。共建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会商协作、资源共建共享,推动知识产权联合创新。

(6)建立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联动机制。推动“三品一械”监管政策及标准统一。建立“三品一械”等监管主体信息、执法信息和风险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完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食品信息追溯体系建设、重大活动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保障的联动协作机制。

(7)强化科技技术支撑。搭建成渝地区科学设施协同管理平台,优化仪器设施配置和布局,推动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跨区域共享。突出智能终端、大健康等优势产业领域,探索异地孵化、飞地经济、伙伴园区等多种合作机制。支持两地科研团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探索共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联动机制。

六、加强规划实施,确保目标任务落地

(一)强化组织领导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党的全面领导在市场监管中的重要作用。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以党的领导引领市场监管改革方向。充分发挥规划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指导作用,坚持一把手抓落实的推进机制,为规划实施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法治保障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提升制度建设水平,运用法治方式完善市场监管制度体系,以规范的程序、科学的决策维护重大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推进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的转变。

(三)强化责任落实

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能,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及时对接市场需求,做好重大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建立健全市场经营主体责任制度,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各项经营制度和后续保障制度,落实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置制度,完善产品质量担保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造成实施进度缓慢无实质性效果的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四)强化考核评估

完善评议考核制度,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本规划的实施办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定期开展督查、评估和考核,保障规划的科学实施和刚性约束,确保项目任务按时保质完成。结合年度工作部署,将本规划目标任务的核心内容和关键指标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建立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反馈机制,加强阶段性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五)强化经费保障

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明确不同部门和板块的资金需求,提前计划部门预算,加强预算经费执行力度,严格经费使用监督和绩效评估。促进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确保本规划中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和推进。

附件:1.市区战略合作项目

2.智慧市场监管项目


附件1

市区战略合作项目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举全市之力,集全市之智,高标准高起点建设西部(重庆)科学城”部署要求,经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友好协商,达成《以高质量市场监管推动高质量发展助力建设西部(重庆)科学城战略合作协议》

合作内容

建设内容

共同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1.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高新区全面依法承接普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知识产权、工业产品、检验检测等市级行政审批权。支持放宽市场准入,推进“跨省通办”“一业一证”“一照通”“容缺受理”等改革,实现办事“一门一网一窗一次”。

2.支持“科学城”字号专享。支持高新区专享“科学城”“重庆科学城”“西部科学城”“西部(重庆)科学城”等含“科学城”字号的市场主体名称注册登记。

共同促进大健康产业跨越发展

3.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以创建高新区积极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逐步建立符合科学城建设发展要求的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

4.加强食品药品相关技术机构建设。积极争取国家药品审查评价分中心和医疗器械评审审查分中心落户高新区和设立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重庆市药品技术评审认证中心、重庆市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的分支机构。

5.服务生物医药企业。在产品研发、标准制定、审批评审、注册备案检验等方面提供专业、便捷、集中的技术支撑和服务,开辟绿色通道,降低制度性成本。鼓励新药品种落地高新区,打造重庆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落地标杆区域。

6.培育生物医药专业人才。支持出台生物医药专项人才政策,争取生物医药专业人才培训机构落户高新区,提升高新区承接事项人员的专业技能。

7.聚力打造专业化、高端化、制造与服务一体的大健康产业集群。积极争取国家疫苗及生物制品批签发能力建设项目,支持高新区引进药品生产、医疗器械制造和康养等规模企业。

共同打造高质量发展增长极

8.支持企业创优提质。支持高新区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中国专利奖、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市长质量管理奖等奖项,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支持高新区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鼓励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和采用国际先进标准,提高标准科技含量和适用性。集成运用质量提升、标准引领、知识产权保护等多项职能,为重点园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培育领军企业和“链主”企业,支持高新区“十四五”期间引进全国性或区域性总部企业。

9.推进建设有影响力的高技术服务和科研试验基础设施。促进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和国家质检基地建设,在量子计量、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争取布局建设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培育国家级计量检测中心。积极推动引进国内知名民营科创平台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壮大高新区科创实力。加大基础投入,在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给予必要政策支持,创造良好科研生态。

10.支持重点项目引进和建设。聚焦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检测、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检测、集成电路及电子元器件检测、仪器仪表检测及智能装备检测等重点方向,积极争取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示范区等重点项目。继续支持招商局检测车辆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金凤)认证科技园、国家特种设备应急培训演练基地(重庆)等项目建设。

共同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11.强化知识产权创造。支持实施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计划,建设一批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支持围绕大科学装置、重点实验室等开展知识产权导航服务,提升高价值发明专利产出,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区域品牌。支持高新区实施知识产权强企行动,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和示范企业。支持引入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12.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成渝两地知识产权保护协作,联合制定和发布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重点保护名录,推动在高新区落地一批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机构,开展重点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维权援助与纠纷化解,积极创建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

13.强化知识产权运用。积极争取布局建设知识产权转化运营中心,引导市内外高价值专利成果及人才团队在高新区落地孵化。支持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政策、金融产品、金融服务,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支持科创类企业发行“双创债”,加快促进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源融合。

14.强化知识产权服务。支持高新区设立商标注册申请咨询受理窗口,在人员培训、现场指导、远程受理等方面提供帮助,对高新区企业的商标变更、转让、续展申请,符合相关条件的,纳入“绿色通道”予以快速审查。对高新区重点技术领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发明专利,符合优先审查条件的,予以重点推荐。

共同提升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

15.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执法局(西南片区局)优先落户高新区,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16.推进综合协同监管。加强执法办案交流合作,建立新型、疑难和典型案件会商、案件移送、执法协助、联合办案等机制,探索信用承诺、信用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新机制。

17.加强质量安全科普。支持高新区食品药品企业或医院、学校、公园、社区等单位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馆,支持重庆市质量安全考试中心在高新区创建特种设备安全科普馆,为西部(重庆)科学城提供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科普宣传、现场体验、沟通交流的重要窗口。

18.强化信息共享。统筹推进高新区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和“渝高慧商码”试点推广工作,开通业务数据接口,建立科学城市场监管全领域、全链条联动协作机制,实现科学城全域内信息、数据、资源互通共享。

19.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高12315数据分析智能化水平和运用效果,依托高新区城市数字地图,不断完善投诉管辖单位的自动识别和处理功能,及时预判处置群体性消费维权风险。开展消费纠纷委托调解机制试点,探索建立将投诉委托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协同调解的工作机制。指导高新区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辖区内的商品和服务开展社会监督。

20.强化市场监管效能提升。支持高新区申报国务院“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督查激励”。指导建设基层市场监督管理示范所。

附件2

智慧市场监管项目

为全面贯彻落实《重庆市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8-2020)》文件精神,高新区出台了《重庆市关于全面推行云长制实施方案》,制定了《关于加强数字高新建设的实施意见(2020—2022年)》,意见中要求打通生产、流通、消费三个环节,链接市场主体、市场客体、市场行为三个对象,推进事前、事中、事后一体化监管,建立“数据支撑、系统整合、监管协同”的智慧市场监管体系。高新区智慧市场监管项目目前由高新区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及慧商码系统构成,共涉及以下“10+1”个系统的建设。

项目模块

建设内容

智慧市场监管平台

1.智慧监管中枢。主要从数据层面、业务层面完成数据及通用能力的统一建设。具体包括:一是完成对数据的管理,从数据的汇聚、清洗、治理等方面提供全套的数据管理工具。二是从权限、用户等通用能力进行集中建设。

2.主体分级分类监管系统。主要完成监管任务中涉及的具体工作信息,完成与一体机的互联互通。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以数字地图为基座,实现市场主体的全息画像,以不同的维度查询企业相关信息;二是完成监管任务的自动分发指派。三是对市场主体进行分级分类管理。

3.监管任务处置一体机。主要为监管人员提供一套统一监管设备,主要包含:一是完成专项检查/整治的智慧监管;二是为执法过程中提供有效的法律法规支撑;三是完成与安全调度系统互联互通,实时将现场的执法情况进行反馈;四是完成与协同监管系统的连接,实现与市场主体之间的有效关联与及时通知。

4.政企协同监管系统。主要通过连通市场监管人员与市场主体,建设企业协同监管工作模式,增加政企间的沟通渠道,增强企业的学法懂法能力,提升监管人员与企业间的沟通效率。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完成“一企一页”(企业自己查询监管情况及企业基本信息)的查询;二是完成企业与政府之间的信息互通,帮助企业学习更多市场监管相关知识;三是实现企业的基本信息自主填报,提升办事效率。

5.智慧监管安全调度系统。主要完成智慧市场监管应对突发应急任务的指挥调度功能。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完成突发事件应急响应任务;二是应急任务指标统计辅助领导作应对决策。

6.便捷办公系统。通过整合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日常政务工作流程,提升日常工作效率,同时打通政务办公系统与业务系统上线系统间的互联互通。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完成市场监管局内日常政务办公流程的线上办理;二是连通业务系统,实现两个系统之间的数据关联,推进监管工作全生命周期监管。

7.智慧监管辅助决策系统。主要完成智慧市场监管各项监管内容的统计分析及总览功能。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完成市场监管各项任务指标实时统计监控功能;二是针对市场监管预警动态做预测防控。

8.报表支持系统。主要通过对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内人员常用报表进行自动生成,并支持多格式、多内容的数据导入导出,避免监管人员手动填写报表,提升日常工作效率。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完成日常工作报表自动生成,并支持自定义格式导入导出功能;二是实现自定义分析模型,帮助监管人员实现个性化、精准化、清晰化的智能分析结果。

9.产业发展动态监测系统。完成产业数据的融合,通过产业监测指标及模型的建立,从高新区市场主体的角度出发,对区内市场主体作出科学分析,将上、中、下游产业链进行合理关联,形成产业监测、预测能力,结合地理空间应用能力,帮助高新区领导快速了解高新区内产业发展情况,对下一步重点招商引资产业实现科学预测,支撑领导决策。

10.电梯物联网监管系统。完成电梯的智能化监管工作,通过电梯关门监测、电梯红外线监测、电梯位移监测、电梯速度监测、电梯振动监测等手段,对电梯在运行中产生的异常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将异常情况及时通知执法人员、维保单位等,同时开发电梯码,让公众参与电梯的监管工作。

慧商码系统

基于高新区智慧市场监管平台的底层数据支撑及应用能力支撑,结合高新区营商环境优化工作的实际情况,以“一支撑一底座多应用”作为平台总体架构,建设智慧公示牌及“码”上管理的智慧化监管手段,打破传统消费者与企业之间信息公示不明确、不便捷、不配合的壁垒,以物联网技术、地理空间可视化、大数据分析等高新技术,提升高新区营商环境优化工作水平,支撑高新区智慧市场监管工作精细化向下沉淀。

文件下载:

原文下载: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高新区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图文解读:

文字解读:

《重庆高新区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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