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新区金融发展“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一、编制依据
(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为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2021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多部委联合出台《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规划》,明确“六体系一基础”政策框架。为落实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重庆市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重庆高新区“十四五”高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制定出台《重庆高新区金融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金融规划》)。
(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的通知》(渝府发〔2022〕7号)明确“推动西部(重庆)科学城开展科创金融先行先试,健全科创金融组织,构建科创金融生态体系。”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高新区金融机构集聚水平明显提升,金融创新活力不断增强,金融开放程度显著提高,金融体制机制更加优化,取得一批标志性金融试点成果,科技金融中心建设取得重要进展,股权投资高地品牌进一步打响,数字金融高地功能逐步实现突破。全面提升高新区金融统筹协调发展能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能力,金融科技创新能力,金融风险防范能力,有效发挥金融业对科学城建设的支撑作用。
三、主要指标
主要提出7项预计目标: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速8%以上,本外币存款、贷款余额年均增速15%以上,政府性融资担保额度年均增速15%以上,金融机构及金融服务机构达到42家,股权投资机构达到50家,累计基金规模达500亿元,境内外上市企业数量达10家。
四、主要内容
《金融规划》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发展基础”。分析了高新区金融业发展背景形式、发展基础、存在问题。第二部分“背景形式”。阐述国家金融业发展的战略导向新要求,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的重大机遇,以及西部科学城建设的目标要求。第三部分“目标思路”。提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定位及发展目标。第四部分“主要任务”。主要提出“一中心两高地”建设路径及强化开放联动,完善生态体系,防范金融风险等配套内容。第五部分“规划实施保障”。提出从完善组织机制,规划实施路径,强化过程监督,加强宣传推介等方面加强保障。
五、核心举措
一是建设“一中心两高地”。以国家支持成渝地区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为契机,积极落实全市关于推动西部(重庆)科学城开展科创金融先行先试战略要求,以科技金融街为物理载体,鼓励科技金融产品创新,推动金融发展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健全科技金融组织,优化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建设具有较高集聚度和显示度的科技金融中心。以打造西部创投中心为引领,着力吸引国内外各类创业投资基金,着力形成“募-投-管-退”生态闭环,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股权投资高地。围绕全市数字金融中心建设目标,着力支持引进金融科技子公司、数据中心、开放式创新平台等。发展金融大数据、智能风控、区块链、数字银行、科技保险等业态,着力构建业态多元、应用广泛、先行先试的数字金融发展高地。
二是营造良好金融环境。围绕提升金融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能力,加强标准对接、资源对接、服务对接,构建立足成渝、连接全国、服务“一带一路”的金融开放合作新格局。顺应金融改革创新与开放发展的新要求,聚焦专业机构、人才服务以及政策环境等重点领域,营造专业化、市场化、法治化的金融发展生态。加强金融监管协同,融入数字监管技术,加强风险预警监测,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公开信箱(本网站已支持IPv6,且建议使用chrome、firefox、IE9以上、360极速模式等最新版本浏览器进行访问!)
主办单位: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5001070012 ICP备案:渝ICP备19009808号 渝公网安备 500098020025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