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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2500000MB1D11184G/2026-00012 [ 发文字号 ] 渝高新社事函〔2026〕25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6-02 [ 发布日期 ] 2026-06-02
[ 索引号 ] 12500000MB1D11184G/2026-00012
[ 发文字号 ] 渝高新社事函〔2026〕25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6-06-02
[ 发布日期 ] 2026-06-02

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关于重庆市沙坪坝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代表第DH0042号建议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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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分包模式下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建议》(第DH0042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宝贵建议,您提出的问题直击分包环节工资拖欠痛点,所提建议对我区优化工作举措、健全监管体系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作为主办单位,我中心高度重视,会同协办单位重庆高新区建设局认真研究,结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重庆市相关实施细则及工作实际,现就建议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分包造表确认、发包方直接支付”机制的回复

您提出的“分包造表确认、发包方直接支付”机制,与我区治理欠薪工作的核心目标高度契合,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一是现行制度已基本实现“工资直达”目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确立的“总包代发、专户管理”制度,与您的建议具有内在一致性,实现了工资“点对点”直达,严禁通过分包单位、班组长中转,目前已在我区实践中发挥重要作用,有效减少了分包环节截留挪用风险。二是极端情形下已建立应急直付通道。您所关注的总包单位失联、专户冻结、总包无力支付等极端情形,我区已建立应对机制。当出现上述紧急情况时,建设单位可凭分包单位造表、农民工签字确认、总包单位书面授权等资料,在人社、住建等部门书面指导下,通过工资专户(经总包单位书面授权及监管部门监督)临时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并从应付工程款中抵扣。三是加快推进治理欠薪综合改革,持续优化机制。您的建议中“规范工资核算与确认流程”“推行工资直达账户支付模式”“健全责任监管与惩戒机制”等核心内容均已融入我区的日常监管工作并纳入治理欠薪综合改革,目前正在进一步探索缩短支付周期、强化分包单位责任、完善应急直付等做法,让工资支付链条更短、监管更严、保障更实。

二、关于加强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管理的具体措施

结合您的建议,我中心作为劳动保障监察和欠薪治理牵头统筹部门,将立足自身职能,与建设局、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协同发力,以压实分包单位直接责任为核心,以强化监管、严格执法、信用惩戒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全链条闭环治理体系,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一)从严压实分包单位主体责任,规范用工管理。一是强制落实劳动合同与实名制管理。我中心将联合建设局,督促所有在建项目分包单位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工资标准、支付周期、计薪方式等。分包单位须在农民工进场3日内完成“渝悦·根治欠薪”平台实名制录入,上传身份证、合同、工资卡等信息,实现用工全程可追溯。二是规范工资核算与“三级审核”流程。明确分包单位为工资核算第一责任人,须按月建立用工台账和工资核算台账,做到考勤、工程量、工资表“三表合一”。工资表须经农民工本人签字(或按手印)确认,由分包单位提交总包单位审核,再报建设单位备案。

(二)严格落实总包代发与专户管理制度。一是全面推行总包代发。我中心将联合建设局,督促总包单位依法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设单位按月足额拨付人工费(不低于产值的25%)至专户。总包单位审核分包单位工资表无误后,通过专户将工资直接支付至农民工本人银行卡或社保卡,严禁任何形式的中转。对未按时拨付人工费或未落实总包代发的,平台自动预警,我中心将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予以处罚。二是完善公示与反馈机制。总包单位须在工资支付后3日内,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工资支付明细,公示期不少于3天;同时将支付凭证反馈分包单位和建设单位。农民工对工资有异议的,分包单位须在24小时内核实处理,总包单位和建设单位全程监督。我中心将随机抽查公示情况,确保农民工知情权。

(三)健全协同监管与数字化追溯体系。一是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我中心将牵头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建立分包单位工资支付专项监管联动机制,对全区在建项目开展检查,重点核查用工台账、考勤记录、工资表真实性及总包代发执行情况。检查中通过现场随机核对农民工身份、电话回访等方式核实支付实情,对台账造假、考勤不实、未代发工资的,当场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停工。二是强化数字化监管。依托“渝悦·根治欠薪”平台,推动分包单位每日上传考勤数据、每月上传工资核算及支付资料,实现用工、考勤、工资、支付全流程线上留痕、自动比对、异常预警。我中心将通过平台开展线上核查,对预警项目及时介入,破解以往“依赖台账、核实困难”的监管难题。

(四)完善信用惩戒与维权快处机制。一是强化合同约束与挂钩机制。我中心将协同建设局,要求所有在建项目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分包单位工资支付责任、总包代发义务、建设单位拨付监督义务。将工资支付相关责任条款纳入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作为施工许可核验的必备内容。同时,将分包单位工资支付情况与工程款支付挂钩,对未按规定造表、审核工资的,总包单位可暂缓支付分包工程款。二是实施联合信用惩戒。将分包单位工资支付情况纳入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对存在拖欠工资、台账造假、截留挪用等违法行为的分包单位,将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限制其参与我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暂停从业资格;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并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同时,对总包单位监管不力导致分包单位欠薪的,一并予以处罚并记入信用档案。三是畅通维权“绿色通道”。在全区所有在建项目施工现场设立欠薪维权公示牌,公布我中心及建设局维权举报电话、地址。对农民工投诉的分包单位欠薪问题,实行“首接负责制”,接到投诉后24小时内介入调查,7个工作日内办结反馈;复杂案件不超过20个工作日,做到“快接、快查、快处”。对恶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我中心将以您的建议为契机,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紧盯分包环节关键节点,不断优化监管举措、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压实各方责任,从源头根治分包环节欠薪问题,全力保障农民工合法劳动报酬权益,维护我区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此复函已经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陈思颖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单位联系,帮助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

2026528

邮政编码:401329

联 系 人:成胜

联系电话:023-68183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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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关于重庆市沙坪坝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代表第DH0042号建议的复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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