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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6-0023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旅游、服务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1-28 [ 发布日期 ] 2026-01-28
[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6-0023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旅游、服务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6-01-28
[ 发布日期 ] 2026-01-28

春节假期旅游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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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丙午马年春节假期临近,为防范旅游消费风险,保障大家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有序的消费环境,特此发布以下旅游消费警示:

一、警惕低价陷阱,选择正规渠道

拒绝“不合理低价游”,此类产品往往暗藏强制购物、自费项目等隐形消费。选择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旅行社,签订国家统一旅游合同,明确行程安排、费用明细、违约责任等条款,不轻易相信口头承诺。

二、理性消费决策,防范虚假宣传

面对旅游套餐、景区套票、网红打卡点等宣传,审慎核实信息真实性,不盲目跟风消费。购买旅游商品时,认清品质标识,理性判断价格合理性,不被“秒杀”“专属优惠”等噱头误导,按需消费、量力而行。

三、规范支付流程,留存消费凭证

消费时优先选择银行转账、正规支付平台付款,拒绝向个人账号转账。妥善保管合同、发票、收据、支付记录等凭证,作为维权依据。景区内消费留意标价,避免“阴阳价”“强制加价”等情况。

四、防范消费诈骗,提高维权意识

警惕虚假预订、刷单返利、中奖诱导等旅游诈骗行为,不泄露银行卡、身份证等敏感信息。遇消费纠纷时,保持冷静,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可拨打12315等热线投诉,依法理性维权。

附件下载:

春节假期旅游消费警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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