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5-01634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6-19 | [ 发布日期 ] | 2025-06-19 |
[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5-01634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
[ 成文日期 ] | 2025-06-19 |
[ 发布日期 ] | 2025-06-19 |
对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监管
日常检查:
1、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检查;
2、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是否合法有效,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3、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检查;
4、工艺管理及设备设施管理情况是否合法有效,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5、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检查;
6、人员和资质管理情况是否合法有效,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7、安全生产建设工程项目类检查;
8、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及储存管理,许可条件保持情况,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是否合法有效,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专项检查:
1、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检查;
2、人员和资质管理情况是否合法有效;
3、是否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