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1-0011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11-17 | [ 发布日期 ] | 2021-11-17 |
[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1-0011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财政局 |
[ 成文日期 ] | 2021-11-17 |
[ 发布日期 ] | 2021-11-17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承担高新区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集中办理服务;承担高新区体育、劳动就业、民族宗教、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扶贫、残联,农业农村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完成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与其他部门有交叉的职能职责:负责人力社保工作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和表彰奖励意外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工作中的农村社会事业促进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是高新区管委会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综合部、社会保障事务部、医疗保障事务部、劳动就业事务部、民族宗教事务部、体育帮扶事务部、政务服务管理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8个职能部门。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为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于2019年底成立,无2019年度预算及决算数据,因此无与上一年度进行比较分析情况,下文中不再重复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9244.64万元,支出总计9244.64万元。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9244.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00.31万元,占收入总额的93.0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4.33万元,占收入总额的6.97%。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9244.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570.56万元,占6.2%;项目支出8674.08万元,占93.8%。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9244.6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00.31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 减少1184.98万元,下降12.1%。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在疫情期间无法开展,在年中预算调整时申请将预算调减。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00.3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84.98万元,减少12.1%。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分业务尚未按时完成划转和部分项目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开展,导致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6.84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4.84万元,增长452.6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于2019年底成立,单位筹建阶段编制人员增加,后追加预算;
(2)科学技术支出95.99万元,占1.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5.9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承接相关行政区划转项目,故追加预算;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5.45万元,占1.4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5.55万元,减少70.20%。主要原因是部分体育赛事因受疫情影响被迫取消,故减少预算;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107.25万元,占94.2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90.04万元,减少12.80%。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分业务未按时完成划转和部分项目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开展,故减少预算;
(5)卫生健康支出12.94万元,占0.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9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于2019年底成立,因相关政策落地,为确保落地进度,结合实际追加预算;
(6)城乡社区支出0.27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于2019年底成立,因相关政策落地,为确保落地进度,结合实际追加预算;
(7)农林水支出53.79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79万元,增长53.69%。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承接扶贫工作后,追加预算;
(8)住房保障支出27.77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77万元。主要原因是因相关政策落地,为确保落地进度,结合实际追加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0.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1.42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09.14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差旅费、劳务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无年初结转结余,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644.33万元,本年支出644.33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于2019年底成立,无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及决算数据。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6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7万元,下降87.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同时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于2020年下半年才开始办理业务,又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务接待相对较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63万元,全部为公务接待费用,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共计2批次66人。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6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5.2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6.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8.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67.6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5.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613.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7.7%。主要用于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部门整体以及2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4项,涉及资金9244.6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资金使用绩效良好,基本实现了全年绩效管理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中心重庆市第三届体博会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50万元,执行数为49.4万元,完成预算的98.8%。主要产出和效果:参展面积达36㎡,展台人流量达2000人,实现高新体育品牌成功亮相(详见附件2)。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部门2020年就业补助资金项目实施重点绩效评价。我单位按照相关要求,配合提供了相关项目资料、财务资料,通过综合评价,重庆高新区2020年就业补助项目综合得分为85.50分,评价等级为“良”(详见附件2、3)。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8680179。
附件下载:
附件1: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2020年度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2:高新区本级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参加重庆市第三届体博会经费).xlsx
附件3.重庆高新区2020年就业补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docx
附件4.重庆高新区2020年就业补助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