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4-03561 | [ 发文字号 ] | 渝高新综执罚〔2024〕10-1015号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1-19 | [ 发布日期 ] | 2024-12-06 |
[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4-03561 |
[ 发文字号 ] | 渝高新综执罚〔2024〕10-1015号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
[ 成文日期 ] | 2024-11-19 |
[ 发布日期 ] | 2024-12-06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重庆白市驿板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屠宰场 |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07742899561L |
法定代表人 |
张** |
违法事实 |
在2024年8月7日至8月15日期间,因数采仪故障,在未开展手工监测情况下,共将10条自动监测数据录入为手工监测数据进行数据补传。 |
违法行为类型及依据 |
违反了《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九十二条以及《重庆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 |
处罚内容 |
罚款2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11月19日 |
处罚机关 |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
数据来源单位 |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