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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4-00001 [ 发文字号 ] 走马府发〔2023〕51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走马镇
[ 成文日期 ] 2023-12-25 [ 发布日期 ] 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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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走马镇
[ 成文日期 ] 2023-12-25
[ 发布日期 ] 2024-01-17

走马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走马镇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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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相关部门、相关单位:

现将《走马镇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九龙坡区走马镇人民政府

20231225

(此件公开发布)

走马镇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创造文明、和谐、健康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扎实做好走马镇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在我镇范围内严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协同管理、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严密安全监管、排查整治隐患、依法打击查处、严格禁放管控、快速反应处置等,多措并举、同步推进,确保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走马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专项工作组,由镇长朱柯同志任组长,纪委书记陈淼、走马派出所所长李洲同志任副组长,党政办、经发办、社事办、平安办、建管办、应急办、文服中心、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走马派出所及各村(社区)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专项工作组办公室(以下称燃管办)设在应急办,由应急办负责人罗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建管办、社事办、应急办、平安办、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走马派出所等单位抽调人员在燃管办集中办公,负责辖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对各单位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职责分工

党政办:负责利用移动短信(云MAS)在202411日(元旦节)、29日(除夕)和224日(元宵)向我镇辖区居民发送公益提示短信。

经发办:对重点企业、加油站等重点防护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广泛开展禁放宣传教育。

建管办(环保办):负责教育引导在建(拆)工地留守人员严格遵守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危害性的社会宣传,加强对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社事办:负责落实禁放宣传进学校要求,负责将《条例》纳入中小学校安全教育,督导学校在放假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主题教育活动。牵头组织镇相关部门对金银山公墓开展节前联合检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积极宣传网上祭祀。

应急办:强化安全监管和打非治违工作,依法查处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强化安全监管和打非治违工作,依法查处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制定辖区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组织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

平安办:指导、妥善处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信访、涉稳事件。

综合执法大队:组织对桥梁、下水道、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绿地维护管理单位落实重点管控,严防燃放行为引发事故;配合白市驿交巡警大队查处辖区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市场监管所:负责对超市、农贸市场、沿街商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对专业市场、加油加气站等重点防护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广泛开展禁放宣传教育。

文服中心:负责统筹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充分运用传统和新兴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条例》相关规定和重大意义,引导广大市民提高守法自觉性,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负责指导制定舆情应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疏导解释舆论热点;协同做好全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网络宣传工作。

走马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依法严格查处燃放、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配合应急办、市场监管所开展打击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存储烟花爆竹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发办、建管办、社事办、应急办、执法大队、农服中心、文服中心、市场监管所: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安全隐患排查、禁放管控、应急处置等工作;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各村(社区):负责本辖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制定禁放工作方案,将烟花爆竹安全宣传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和网格化管理范畴;关武庙社区要会同物业服务企业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进楼宇电梯、登门入户宣传告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居民小区每个入口处必须张贴禁限放通告、海报,居民小区禁限放宣传标语、横幅不得少于3幅;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巡逻防范和重点目标管控,配合查处各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即日起至20231231日前)。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召开动员部署大会,明确2024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分工、推进步骤和措施要求

第二阶段:宣传引导(即日起至202424日)。围绕“禁放区严格禁止、社会面平安稳定”的目标任务,开展宣传工作,确保宣传全覆盖、无死角。202425日为走马镇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集中宣传日”,在全镇组织开展集中统一的宣传活动,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三阶段:集中查处(202411日至224日)。由镇燃管办牵头,联合走马派出所、应急办、综合执法大队、市场监管所等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执法行动,严查严打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第四阶段:全面管控(202429224日)。围绕除夕、春节、元宵等重点时段,建立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单位协同、群众积极参与的联动管控机制,落实禁放区、禁放点严格管控等工作措施。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2024225226日)。围绕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燃管办组织各成员单位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把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作为维护公共安全、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主动作为、齐抓共管。要结合执行《条例》,紧密围绕烟花爆竹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等环节,细化完善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逐一细化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动员、狠抓落实,确保辖区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加强宣传引导。文服中心负责牵头制定专项宣传方案,各村(社区)和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利用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微信、短信、挂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开展禁放宣传。在进入走马镇辖区道路路口张贴宣传海报,设置禁燃禁放提示标语,在走马汽车站内张贴并向旅客广播烟花爆竹禁售禁放规定。建管办要教育引导在建(拆)工地留守人员严格遵守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按照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进公交站、进宾馆酒店的要求,采取挂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层层签订“严守禁放新规承诺书,确保群众对全域禁放的要求及相关管理规定的知晓率达100%

(三)强化打非治违。应急办要牵头组织各村(社区)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仓储物流堆场等场所,田间苗圃窝棚、闲置厂房、待拆(建)工地、动拆迁基地、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窝点等“重灾区”为重点,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坚持划片包干、滚动排查,相关部门要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走马派出所依托要道检查站和交通劝导站,开展道路运输临检,加强货运车辆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对非法燃放类举报案件线索,做到每案必查、每案必处。

(四)压实管控责任。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有效,组织专门力量,以春节期间特别是除夕、初一、初五、元宵等燃放烟花爆竹高峰时段为重点,落实重大危险源的“一对一”监控,建立健全禁放区域专人管控等工作责任制度,落实网格化管控机制,组织巡逻人员、综治专干、安全员、消防重点单位工作人员、小区物管、行业保安等力量组成“红袖标”巡查守护队伍,对辖区内非法生产、销售、存储烟花爆竹行为进行巡查并报告燃管办,对群众自发燃放行为进行管控和劝阻。在此期间,各部门分管领导要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深入一线指导检查;社事办要制定伤员救治工作预案,确保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走马派出所要提升社会面巡防勤务等级,加强街面巡逻和重点目标管控,及时劝阻、查处非法燃放行为;应急办要制订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落实等级战备。燃管办设立有奖举报电话,接受市民对非法生产、存储、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举报,并对提供有效线索的市民进行奖励,有奖举报电话为:12350683781106577002565770110

(五)加强督查检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镇燃管办将对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现场协调解决问题,围绕烟花爆竹非法销售、燃放举报和曝光情况,适时通报烟花爆竹引发火灾报警数、成灾死伤人数、查非打非战果等指标,将督查通报结果纳入季度考核,对因工作不力或履职不到位引发重大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六)畅通信息渠道。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加强与燃管办的工作联系,及时报告重大事项,落实专人汇总、报送相关工作情况。各村(社区)于20231231日前将烟花爆竹禁放方案、责任书报送至镇燃管办;辖区重点企事业单位于20231231日前将“严守禁放新规”承诺书报送至镇燃管办。

附件下载:

走马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走马镇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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