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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4-0327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13 [ 发布日期 ] 202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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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13
[ 发布日期 ] 2024-11-13

虎溪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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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虎溪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主要承担社区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承担辖区社教工作;承担辖区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工作。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

虎溪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是虎溪街道下属事业单位之一,与虎溪街道办事处一同办公运行。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380.48万元,支出总计380.4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0.4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决算合并到机关本级进行填报。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380.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0.4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决算合并到机关本级进行填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0.48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380.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0.4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决算合并到机关本级进行填报。其中:基本支出202.14万元,占53.13%;项目支出178.34万元,占46.87%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0.48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80.4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决算合并到机关本级进行填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0.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0.4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决算合并到机关本级进行填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15万元,增长17.3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相关工作经费。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0.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0.4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决算合并到机关本级进行填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15万元,增长17.3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相关工作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1.37万元,占5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3万元,增长41.6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相关工作经费。

2)卫生健康支出5.26万元,占1.3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4万元,下降2.5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年中有人员变动。

3)农林水支出178.34万元,占46.87%,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农林水项目经费按预算有效使用。

4住房保障支出5.52万元,占1.45%,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按预算有效使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2.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3.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3.2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决算合并到机关本级进行填报。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保险、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8.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9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决算合并到机关本级进行填报。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邮电费、培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5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8万元,下降9.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高效使用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5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决算合并到机关本级进行填报。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车购置费、和公务接待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5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维修保养、加油费、洗停车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8万元,下降9.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高效使用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5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决算合并到机关本级进行填报。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车均维护费4.5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本级的3辆公务车部分运行维护费也在本单位列支。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会议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决算合并到机关本级进行填报。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无运行经费支出,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78.34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二级项目):见附件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重庆高新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1691710


附件下载:

附件-农林水工作绩效自评表.xls
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决算公开报表.xls
原文下载:虎溪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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