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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林区禁火的通告

来源:重庆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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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重庆高新区实际,现将林区禁火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火期限:自202278日起至2022831日止,视情延期

二、禁火区域:重庆高新区直管园范围内所有林区及距离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

三、禁火期间,禁火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凡进入禁火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禁止下列行为:

(一)燃放烟花爆竹、玩火、放孔明灯等;

(二)烧香、点烛、烧纸钱等;

(三)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烟、野炊、烧烤等;

(五)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田等农事用火活动;

(六)其他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四、进入禁火区域内的人员和车辆应当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

五、违反本禁火令的单位和个人,构成违法的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门依法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023-68600835)、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23-68695797、公安分局(110等有关部门报告。

重庆高新区管委会  

202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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