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林区禁火的通告
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重庆高新区实际,现将林区禁火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火期限:自2022年7月8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止,视情延期。
二、禁火区域:重庆高新区直管园范围内所有林区及距离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
三、禁火期间,禁火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凡进入禁火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禁止下列行为:
(一)燃放烟花爆竹、玩火、放孔明灯等;
(二)烧香、点烛、烧纸钱等;
(三)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烟、野炊、烧烤等;
(五)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田等农事用火活动;
(六)其他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四、进入禁火区域内的人员和车辆应当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
五、违反本禁火令的单位和个人,构成违法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门依法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023-68600835)、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23-68695797)、公安分局(110)等有关部门报告。
重庆高新区管委会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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