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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新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来源:重庆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3-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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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重庆高新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渝高新办发〔2023〕19号),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根据《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地方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汛办〔2022〕1号)及《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渝汛办〔2022〕4号)相关要求,为解决部分预案与“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理念不相适应,与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不相协调,不同程度存在“上下一般粗”、应急响应与预警联动不够、审批合规性不够等问题,结合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的教训以及各区县防汛抗旱预案执行中存在的不足,市防办要求各区县对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进行修编,以增强各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打好基础。

二、政策目标

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坚持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有关部门实行防汛抗旱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依法防控、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协同应对。有效防范化解水旱灾害风险,高效有序做好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直管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地震、人为破坏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损毁、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四、主要内容

1:《重庆高新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重庆高新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共分为七个方面的内容。第一部分为总则,主要是对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进行说明。第二部分为组织指挥体系,明确防指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第三部分为预警和预防机制,重点对风险源识别、信息监测及报送、预防准备、预警分级、预警发布与解除、预警行动进行明确。第四部分为应急响应,按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水旱灾害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并明确每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和响应措施,以及对响应等级的调整、终止,后期处置。第五部分为应急保障,包括制度、通信、队伍、物资、交通运输、医疗卫生、供电、治安、经费、社会动员、技术、避难场所等12个方面的保障措施。第六部分为培训与演练,对培训和演练进行规定。第七部分为附则,明确要加强预案管理。

2:《重庆高新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编制依据是什么?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重庆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编制大纲(试行)》《重庆高新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高新区突发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3:重庆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哪些人员组成?

3:重庆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由管委会分管水利工作的副主任担任,副指挥长由管委会办公室分管负责人、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综合执法局(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改革发展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建设局、公共服务局、综合执法局(应急管理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城市建设事务中心、融媒体中心、高新区公安分局,沙坪坝区消防救援支队,九龙坡区消防救援支队,武警重庆市总队执勤第一支队机动大队、执勤第二支队执勤六大队,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市区供电分公司高新供电中心分管负责人为重庆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

4:《重庆高新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4: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二是坚持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有关部门实行防汛抗旱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原则。三是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的原则。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五是坚持依法防控、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协同应对的原则。

5:《重庆高新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中Ⅰ级响应的启动条件是什么?

5:一是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灾害Ⅰ级预警或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或水利部门发布水情红色预警,经指挥部研判可能出现特别重大洪涝灾害。二是辖区内2条及以上河流发生超保证洪水。三是辖区内5个镇街范围以上3小时内降雨量超过150毫米或24小时降雨量超过300毫米。四是辖区内2座及以上水库发生严重险情或可能溃坝。五是辖区内发生特大干旱。六是发生其他特别严重危及公共安全或有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或按照市防指和党工委、管委会的要求需要启动相应响应的事件。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重庆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并提出建议,经重庆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同意,报请管委会主要领导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五、专家视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好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危害,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为做好标准编制工作,重庆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前筹划,坚持边研究边调研边起草,广泛征求了业内专家、部门意见建议,进行了反复研究论证。于4月正式发布。

六、新旧政策差异

本预案与《重庆高新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渝高新办发〔2021〕45号)对比,重点增加了将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灾害预警或信号作为启动预警、响应的条件之一;增加了信息上报流程示意图、预警发布流程图、预警响应流程图,应急响应处置卡;细化了预警发布条件、启动应急响应条件;明确了坐镇指挥和现场指挥的指挥层级。本预案是对旧预案的细化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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