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繁體版 无障碍 智能机器人 登录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文字解读

《重庆高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来源:重庆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2-11-15
打印
分享到

《重庆高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已经管委会同意,并已于2022年11月6日印发实施,现对其作如下解读。

一、编制背景

2019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落实各环节责任和措施。重庆高新区2020年1月社会经济一体化运行以来,因应急体制机制调整,各相关部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职能职责发生很大变化,为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体制新职能,解决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需要尽快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对管委会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机制、职责分工做相应的调整和完善。《重庆高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作为镇街、管委会有关部门编修预案的重要依据,出台后将有力指导其编修本单位预案,尽快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预案体系。

二、主要内容

1:《重庆高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的组织指挥体系包括哪些部门或机构?

1:包括:管委会层面、镇街及现场层面三个方面。其中:重庆高新区减灾委员会为重庆高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重庆高新区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一般、较大自然灾害发生时由重庆高新区减灾委或所在镇街成立现场指挥部,组建综合协调、灾情评估、抢险救援、安全维稳、医疗防疫、新闻宣传和生活救助等专项工作组,统筹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时,重庆高新区在市减灾委(市应急总指挥部)领导下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2:《重庆高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的灾后救助包括哪些方面?

2:包括: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生活救助以及倒房重建救助。一是过渡期生活救助。指在救灾应急工作结束后,存在“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三无”人员情况,由重庆高新区减灾办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及受灾镇街、管委会评估救助需求,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安排下拨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二是冬春生活救助。指在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为受灾困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由受灾镇街组织评估救助需求,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安排下拨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帮助解决受灾群众在冬春期间的吃饭、穿衣、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三是倒房重建救助。指在灾情稳定后,由镇街组织摸底排查,建立倒塌和严重损坏住房需重建台账,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制定资金补助方案,安排下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用于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3:《重庆高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的保护措施有哪些?

3:包括: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装备和设施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以及宣传和培训等8个方面内容,明确财政局、改革发展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安排救灾资金预算。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库的仓储条件、设施和功能,形成三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立灾害信息员培训制度,建立健全覆盖行业部门、镇街、村社区的灾害信息员队伍。

三、预案涉及的专业名词解释

一是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涝、干旱等水旱灾害,风雹、低温冷冻、雪灾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二是本预案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