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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西部(重庆)科学城高校院所协同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扶持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重庆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发布时间:2022-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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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印发《支持西部(重庆)科学城高校院所协同创新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扶持办法》(渝高新发〔20227号),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19年,重庆市委、市政府作出打造重庆高新区升级版的重大决策部署,赋予高新区建设西部(重庆)科学城的战略定位和发展使命。重庆高新区具有高校资源集中、人才资源富集、特色产业突出等优势,集聚重庆大学、重庆医科大学等高校14所,布局建设超瞬态实验装置、金凤实验室、中国科学院重庆科学中心、北京大学重庆大数据研究院等一批大装置、大平台、大院所,拥有国家应用数学中心等市级及以上研发平台300个,集聚市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创业人才140余人次。2021年重庆高新区印发《重庆高新区支持西部(重庆)科学城企业科技创新 促进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渝高新发〔202022号),但高新区范围内还缺乏系统的、专门针对高校院所的扶持政策。高校院所作为创新创业创造的“动力源”和“主力军”,是高新区的“创新大脑”和“人才摇篮”,在提升区域科技创新实力、加速推进西部(重庆)科学城建设方面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基于上述情况充分发挥高校院所创新创业活力增强校院企地协同创新能力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赋能区域产业发展重庆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和成果转移转化”等要求,研究制定了《支持西部(重庆)科学城高校院所协同创新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

二、主要内容

扶持办法共包含17项条款,主要明确了制定依据和目的、适用范围、核心奖补措施等方面内容。其中,第一条阐述了制定依据和目的;第二条阐述了适用范围;第三条至第十二条从支持高校院所原始创新支持科技成果本地转化支持高校开展创新创业三个方面,设计了“高校院所十条”政策奖补措施,在支持高校院所协同创新、鼓励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实现了新突破;第十三条至第十七条明确了扶持资金的申报条件、资金来源以及文件的施行时间等。

三、适用对象

扶持办法适用于西部(重庆)科学城核心区(以下简称核心区)范围内的高校、科研机构(包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等)及符合条件的企业,其中第三条仅适用于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在核心区范围内的高校院所,第四条、第五条、第八条仅适用于相关学院、研发平台整体在核心区范围内的高校院所,扶持办法适用的企业需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均在核心区范围内。

四、核心举措

1:《支持西部(重庆)科学城高校院所协同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扶持办法》对高校院所原始创新有哪些支持?

1扶持办法中支持高校院所原始创新的条款一共有3条(第三条至第五条)。内部研发投入较上一年度增长超过500万元(含)的高校院所,每年最高给予500万元补助给予新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高校院所100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高校院所牵头建设并提交正式申请的国家科技创新基地给予100万元奖励,获批后给予3000万元奖励对新获批的其他国家级研发机构给予1000万元奖励,对新获批的重庆实验室给予200万元奖励,对新获批的市级科技创新基地给予50万元奖励。

2:《支持西部(重庆)科学城高校院所协同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扶持办法》对科技成果本地转化有哪些支持?

2扶持办法中支持科技成果本地转化条款一共有3条(第六条至第八条)。对办理技术合同登记的高校院所给予每年最高1000万元奖励,对促成区内技术成果交易的机构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国家、市级认定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聘用高校院所科研人员为首席技术合伙人(CTP的企业,给予每年最高30万元奖励;对向企业开放共享大型科研设施年度评估为优秀、良好的高校院所分别给予每年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上年度使用高校院所科研仪器设备的区内用户最高补贴30万元。

3:《支持西部(重庆)科学城高校院所协同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扶持办法》对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有哪些支持?

3扶持办法中支持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条款一共有4条(第九条至第十二条)。对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团队)在区内创办的科技企业,每年最高补贴200万元;对在核心区范围内自主举办具有较强影响力活动的高校院所,每年最高给予100万元补助;对高校院所在核心区范围内建设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载体最高补助500万元对引入第三方市场化机构运营的,3年内每年最高补助200万元;高校推荐引进校友企业落户的,按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0万元给予高校奖励。

五、注意事项

1.申请对象应坚持诚实守信原则,不得填报不实信息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2.扶持办法相关政策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其他政策有重叠的,可根据高校院所及企业意愿择优选择,但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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