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繁體版 无障碍 智能机器人 登录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生态环境领域>>环境管理>>排污许可及总量减排
[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1-0004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结果查询、公示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4-27 [ 发布日期 ] 2021-04-27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2021年全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

打印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环办监测〔201786号)要求,经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确定,现将高新区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予以公布。请各重点排污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监测、信息公开等环境管理工作。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1426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附件:高新区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