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高新区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集中办理服务;承担高新区体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残联、农业农村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二)负责人力社保工作中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和表彰奖励工作以外的事务性工作。
(三)负责农业农村工作中的农村社会事业促进事务性工作。
(一)综合部。负责中心文电、会务、文秘、信息、档案、党建、政务、机要、统战、群团、工会、保密、安全、信访、财务、基金安全工作。
(二)社会保障事务部。负责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相关工作。
(三)医疗保障事务部。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长期护理保险等相关工作。
(四)劳动就业事务部。负责就业促进、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社会人才服务、职业能力建设等相关工作。
(五)体育帮扶事务部。负责农业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促进、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国民体质监测、体育人才培训等相关工作。
(六)政务服务管理部。负责行政服务大厅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一站式”集中办理服务工作。
(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处理劳动纠纷、劳动监察、调解仲裁、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调查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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