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新区不当执法司法行为大曝光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重庆高新区政法各单位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和查纠整改,重拳整治“六大顽瘴痼疾”,牢固树立执法司法为民理念,取得明显成效。为向全区展现教育整顿的决心和成效,对全区政法干警进行警示教育,现选取部分案例予以曝光。
案例一:金某在执法过程中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行为
金某,原高新区公安分局白市驿机场治安派出所副所长。2017年7月,金某受田某某请托,在田的朋友杨某故意伤害致对方骨折的治安案件中,违规不做伤情鉴定直接推动双方调解,帮助杨某逃脱可能面临的行政甚至刑事处罚。金某非法收受杨某财物,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侦查,逃避刑事处罚,其行为已涉嫌违法违纪。
整改处理情况:2021年5月27日,金某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现已移送司法机关。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高新区公安分局以金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例,举办“以案四说”“以案四改”,组织全警观看《“滑坡”的代价》警示片,扎实推进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万长”大宣讲,开展各类警示教育76批次2464人次、廉政教育39批次1076人次,出台《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实施监督制度》,全力筑牢民警规矩意识、底线意识和敬畏意识。
案例二:付某、王某超期未立案的问题
付某、王某系香炉山派出所刑侦民警,于2019年3月5日接到李某报案。报警人李某到所报称其于2019年3月5日8时40分停放在小区车库入口处的电动车不见了,派出所受理后,未及时立案。经公安分局教育整顿大起底梳理后,发现该案符合立案标准,属于超期未立案。2021年3月29日派出所对该立案侦查。
整改处理情况:高新区公安分局党委研究决定对付某、王某作提醒谈话处理、责令整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高新区公安分局将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行为作为整治重点,进一步强化“三个当场”工作要求,按照群众身边无小事原则,对群众上门报案的,当场进行接报案登记、当场接受证据材料、当场出具接报案回执并告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的方式和途径。同时,面向社会公布公开举报电话(68378080),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提升公安执法规范性。
案例三:张某某、周某某办理案件不及时问题
张某某、周某某系高新区分局虎溪派出所民警。2020年10月29日,在处理一起职务侵占案时,未及时对嫌疑人辩称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致该案件久拖不决。高新区公安分局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发现该问题后,立即开展补充调查,查明相关情况后,认定该当事人无犯罪事实,于2021年3月30日依法撤销案件。
整改处理情况:高新区公安分局党委研究决定对责任民警张某某、周某某进行警示谈话。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高新区公安分局对办案单位在受(立)案超期、应受未受、应立未立、办理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针对接警处警、受案立案、案件办理、派警用警等关键环节着手进行全面“体检”,确保问题查清、原因找准、整改到位。结合实际制定案件巡查检查制度,督促办案民警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有力推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
重庆高新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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