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重庆高新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和市教委、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教发〔2020〕14号)精神,现将修订后的《重庆高新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重庆高新区财政局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