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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重庆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课后延时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重庆高新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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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

提高教育服务能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满足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精神,现将修订后的《重庆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课后延时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 重庆高新区财政局

20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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