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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新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政策解读

日期: 202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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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2023年12月,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具体措施》的通知,明确要建立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落实差别化保护治理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等,重庆高新区按照《重庆市水利局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的函》(渝水函〔2024〕203号)要求,开展了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并向社会公布其范围。

二、主要内容

重庆高新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面积1975.44hm2,涉及曾家镇、白市驿镇、走马镇、含谷镇、金凤镇、石板镇、西永街道、虎溪街道,占高新区幅员面积6.25%。

重庆高新区各乡镇(街道)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序号

乡镇(街道)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hm²)

国土面积
(km²)

备注(占比)

1

虎溪街道

289.65

24.77

11.69%

2

西永街道

191.53

28.26

6.78%

3

香炉山街道

0

18.34

0.00%

4

曾家镇

409.89

37.81

10.84%

5

含谷镇

38.11

28.56

1.33%

6

金凤镇

240.98

36.89

6.53%

7

白市驿镇

293.32

53.55

5.48%

8

走马镇

298.54

37.03

8.06%

9

石板镇

213.42

24.87

8.58%

10

巴福镇

0

17.43

0.00%

11

L分区

0

8.67

0.00%

合计

1975.44

316.18

6.25%

三、实施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四、政策问答

(一)什么是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指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开垦坡度以上且位于耕地保护红线外的土地(包括未开垦的土地及开垦后已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的土地)。

(二)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禁止行为是什么?

依据《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禁止在25°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25°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如何识别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此次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均在坡度25°以上的林地内,不属于耕地范围,禁止毁林开垦;有其他需求的,可到生态环境局比对矢量数据,进一步明确范围线。

(四)违反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规定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退耕、恢复植被等补救措施;按照开垦或者开发面积,可以对个人处每平方米二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每平方米十元以下的罚款。

(五)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是否可调整?

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确定后,遇国家或地方重大决策,本级人民政府可按程序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