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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25001075936581573/2024-00020 [ 发文字号 ] 渝高新函〔2024〕32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城市建设事务中心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4-10 [ 发布日期 ] 2024-04-28

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3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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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兴刚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推进大成湖公园合理设计和加快建设的建议》(第0034号)收悉。经与市国资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权属问题。大成湖公园地块属于市土储中心储备土地,规划性质为公园绿地。20216月,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主城区坡地堡坎崖壁绿化美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09号)要求,市地产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渝地西部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按照公园建设标准,采用引入社会资本方式,启动大成湖公园地块坡坎崖整治项目。之后因各种原因项目停止建设,202210月,高新区管委会函告市地产集团,建议大成湖公园建设不再采用引入社会资本方式,调整建设实施主体为高新区管委会。市地产集团于202310月函告社会投资人解除该项目建设协议,目前已进入解除协议的诉讼程序。

二是关于公园设计和建设方案问题。待市地产集团解除项目建设协议,明确建设主体后,由建设单位(若权属不变,仍为市地产集团;若交由高新区建设,建设单位为高新区平台公司)按照《公园设计规范》推进公园设计工作,按《重庆高新区直管园道路、公园绿化工程全过程监管方案》,设计方案成熟后由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方案论证和审查,通过后深化设计并备案。

根据代表建议,重庆高新区城市建设事务中心作为绿化行业主管部分,在项目设计监管阶段,要求设计方案充分挖掘场地在地性,充分论证植入“中医”主题元素可行性,打造为集主题鲜明、地域文化突出、设施齐全的综合性城市公园;同时指导建设单位,在设计阶段强化运营理念,为公园可持续管护、参与性空间打造预留运营空间。

此答复函已经聂红焰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高新区管委会

2024410

联 系 人:胡怡

联系电话:023-68600355

邮政编码:40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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