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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3-00006 [ 发文字号 ] 渝高新财发〔2022〕190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2-28 [ 发布日期 ] 202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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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12-28
[ 发布日期 ] 2022-12-30

重庆高新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支持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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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有企业:

为帮助市内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加快走出生产经营困境,快速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切实减少本轮疫情影响,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支持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122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照有关程序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印发支持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122号)

重庆高新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28日

附件下载:

渝府办发〔2022〕122号关于印发支持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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