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6-00766 | [ 发文字号 ] | 无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28 | [ 发布日期 ] | 2026-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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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28 |
| [ 发布日期 ] | 2026-03-28 |
2025年,高新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依法理财、依法行政为主线,突出稳进增效、改革创新、除险固安、强企富民工作导向,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完善制度体系、强化监督管理,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高新区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
一是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科室(中心)分解责任,细化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将财政法治建设纳入全局重点工作,与财政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重点项,以考核促进责任落实。二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预算法》、《会计法》等财经领域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年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1次,统筹管委会“进企业”宣讲60余场,带头到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宣讲10次,营造浓厚学习氛围。组织机关干部参加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合格率100%,执法证考试合格率100%,新增执法人员5人,强化队伍专业建设,有效提升法治工作水平。三是精准开展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预算管理、政府采购、财会监督等工作,扎实推进财经法治宣传。依托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12·4”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五进”宣传及培训活动200余场次,涉及群众2.4万人次,短视频《钱阱》获全市三等奖。
(二)聚焦依法履职,强化服务保障
一是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年受理采购投诉4起,办结4起。高效办理涉企业务,完成代理记账行政许可审批17家,办理企业政策咨询申报等60余次,兑现各级产业扶持资金21亿元,惠及企业331家/次,有效助推产业结构优化。二是增进民生福祉,及时响应诉求。加强教育、医疗等民生重点领域财政保障,全年教育支出17.18亿元,全年社会保障和就业领域支出5.4亿元。用好“民呼我为”、政务公开等政务服务平台,及时相应群众投诉和求助,服务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审批、职称审核、继续教育等3400余人次,全年办理群众办件200余件。三是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积极构建财政国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按照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反腐败专项整治要求,开展检查10余次,推进专项问题整改约400个。针对国企重组改革建立风险清单1张,细化措施4条,确保改革平稳可控。完成3户企业涉非线索核查,全年非法集资案件零发生。
(三)完善制度体系,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深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重大决策程序要求,全年召开党组会21次,局长办公会17次,推进重大事项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邀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政府采购等审查工作,全年开展法律咨询事项70余件次,有效防范决策法律风险。二是持续强化审查监管机制。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合同等合法性审查机制,成立高新区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小组,强化财政政策、规范性文件、招投标等领域审查把关,推动财政政策规范有序落地。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动态清理和备案审查,按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1次、开展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自查2次、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检查1次。
(四)优化执法效能,健全监督体系
一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数字应用系统运用,承接市级下发的涉企检查事项6项,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1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升执法效能。二是主动推进政务公开。明确公开内容、方式和程序,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开展,充分利用政务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317条,发布行政许可信息17条、采购信息2条、国资国企信息2条、政务债务信息3条、惠民惠农信息2条。组织或参加相关业务培训2次,不断提升职工业务办理能力。三是强化财经监督管理。扎实推进“审计问题清单”整改,完成审计清单库问题销号3项,审计台账问题销号6项,成功纳入全市示范总榜案例1个。深入推进内部审计,发现三大类63个问题并督促整改,规范基层财务管理。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统筹推进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坚持示范引领,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财经领域法律法规,带头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研究法治建设重点难点问题2次,带头参与法治培训和宣讲,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等要求,强化制度执行监督,确保依法依规履职。充实全局法治工作力量,保障法治经费投入,推动法治与财政业务深度融合,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走深走实。
三、存在的不足
一是学用结合机制有待深化。当前法治理论学习与财政业务实践融合的深度与系统性仍显不足,运用法治思维破解财政、国资、金融领域复杂业务难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治宣教形式有待创新。现有普法模式仍以培训、发送短信等传统途径为主,在内容策划、表现形式与传播方式上创新不足,未能完全实现对不同服务对象的“精准滴灌”,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与实效性仍有提升空间。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6年,高新区财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锚定财政法治更高水平建设为目标,依法履职、真抓实干,奋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坚持政治统领,深化理论武装。强化局党组政治引领力和决策执行力,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财政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提高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等学习质效,围绕预算评审、政府采购、国企改革等重点领域中的复杂问题,推动法治思维深度融入财政业务工作中,切实提升职工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财政难题、规范财政行为的能力。二是强化履职担当,服务发展大局。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财政工作会部署,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强化财政资源统筹,争取一般公共预算和税收收入增长完成预期,促进国企市场化转型,营收、利润、增加值增幅完成年度任务,强化金融赋能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能力,做大创新金融实施主体,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三是深化宣教培训,增强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推动普法宣传与财政执法、政务服务深度融合。精准对接需求,定制差异化宣教内容,针对干部职工全年结合财政工作统筹法治相关学习不少于10次,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采用“线上+线下”融合模式,线上利用知识答题、短视频等载体,线下依托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配合主管部门开展集中普法活动,常态化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切实提升群众和企业风险防范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