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MB1525597Y/2025-00001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税务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3-18 | [ 发布日期 ] | 2025-0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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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税务局 |
[ 成文日期 ] | 2025-03-18 |
[ 发布日期 ] | 2025-03-18 |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现代化新重庆建设从全面部署到纵深推进的重要一年。高新区税务局按照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落实市委六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部署,按照《2024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高新区税务局工作实际推进落实。
一、2024年工作情况
(一)全面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
高新区税务局全面深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会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和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制定实施方案,分级分类明确学习计划,抓实领导干部示范学、一般干部日常学和青年干部深入学。
(二)全面服务保障现代化新重庆建设
1.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切实保障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高新区税务局严格执行《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执行标准》,既有效规范区局税务行政处罚行为,又推进区域执法标准统一,深化川渝行政执法协作。
2.服务保障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高新区税务局高质量配合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一是依法依规组织税收收入;二是为满足推进陆海新通道对税收政策具体执行和享受途径咨询的需求,积极畅通线上线下两种咨询渠道,为项目推进提供政策咨询服务;三是始终与高新区各个部门保持紧密联系,推行“服务专员”制度,配合其他部门做好陆海新通道建设工作。
3.服务保障“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为打赢国企改革攻坚战、园区开发区改革攻坚战、政企分离改革攻坚战提供及时有力税费政策支持,高新区税务局主动对接高新区财政局和各镇街,扎实做好数据核实工作,开展企业走访调研,围绕企业改革涉税问题细化完善服务举措和解决方案,助力圆满完成改革任务。
(三)大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加快数字法治建设。高新区税务局依托总局金税四期建设,推进数字赋能法治化改革,引领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一是全面推广数电发票应用;二是全力做好新电子税务局和慧办平台上线应用上线;三是主动把握高新区数字政务发展契机,探索全市首个“税费智治”数字税务应用,积极融入数字重庆建设。
2.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高新区税务局严格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一是严格执行“首违不罚”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是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积极推行告知承诺制;三是积极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便利化改革举措,全面落实《纳税服务规范(3.0版)》,有效缩短办税时间。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重庆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要求,结合高新区税务局具体情况,严格执行本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以求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
2.优化政府机构职能。一是及时公示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绝不允许自行增设备案、登记、行政确认等任何形式的变相审批或者许可事项,截至目前仅保留“增值税防伪税控最高开票限额审批”这一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二是进一步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做好清单动态管理,在市局下发的权责清单基础上,结合区局实际,及时调整完善和公布高新区税务局及三个税务所共4项权责清单,并严格对照权责清单,规范程序,主动履职。
3.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1)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在税务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主动、及时公开执法信息;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利用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音像设备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2)加强执法监督,确保行政权力运行规范透明高效。一是完善机制,构建全程防控内控监督,通过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开展日常执法过错提醒,建立常态化内控风险管理;二是明确职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分解岗位职责、细化工作规程、认真考核评议、严格过错责任追究。
4.加强税务执法资格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认真排查执法岗位人员执法资格情况确保岗位人员执法资格合法,绝不将不具有税务执法资格的人员安排在执法岗位,也不得安排其从事税务执法活动。现高新区税务局已有220人取得执法资格。
(五)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
1.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健全纳税人权利救济程序,坚持税务处理决定和税务文书发放时告知纳税人税务处理决定的理由、依据和决定内容,并告知其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以及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通过网络、邮寄等方式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审慎研判是否符合行政复议法定受理条件,2024年暂未接到行政复议案件。
2.有效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要求,深入推进精确执法与精细服务,在联合推进税费争议调解方面,积极探索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进“枫桥式”税务所建设。目前高新区税务局打造为金凤税务所为“枫桥式”税务所,配套落实区局《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试点工作方案》,提高税务干部特别是一线干部运用“枫桥经验”和法治思维化解税费争议的意识和能力。
3.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高新区税务局畅通诉求渠道,认真落实国家信访局、总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要求,做好《人民网“网民留言”》、高新区智能信访系统、政府协同平台公开信箱、电话来访等多渠道信访件的答复工作,健全“局长接待日”、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畅通“网上网下+电话”的来访诉求渠道,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信访部门沟通协调,推动信息互享、问题联办、税收共治。
二、主要负责人履责情况
高新区税务局主要负责人充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税务机关党的建设与法治建设相融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税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1.加强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领导。担任区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召开部署安排法治税务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的专题会议1次,将法治税务建设纳入税收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区局依法成立重大税费事项审理委员会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委员会等集体议事机构,集体审议事项均用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审议形成的决定事项需获得参会人员半数以上同意,集体讨论审议事项档案资料齐全。
3.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按照《全市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以下简称 《清单》)和《全市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教育培训方案》要求,参与制定并实施区局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计划,把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集中学习研讨,邀请权威专家授课辅导等形式提升学习质效。同时将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成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成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高新区税务局在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中,多措并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分执法人员法治理论基础不够扎实,对政策和理论掌握不够全面;
(二)区局整体依法行政能力需持续提升,“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依然存在;
(三)在工作任务日趋繁重情况下,存在“重实操、轻学习”现象,工学矛盾依然存在。
四、2025年工作打算
2025年是完成“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高新区税务局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针对性展开工作。
(一) 进一步深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工作,促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二)持续优化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相关工作。随着2024年《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执行标准》近期已进行修订且将于2025年2月1日开始实施,高新区税务局将继续做好政策学习,严格贯彻落实,并且在实践中总结学习,深入推进精确执法。
(三)进一步解决工学矛盾。针对工学矛盾问题,高新区税务局将制定并实施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计划,狠抓干部素质提升,有效提升区局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