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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新区建设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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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重庆高新区建设局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工作导向,根据《重庆高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2023年重庆高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着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提高住房城乡 建设领域依法行政水平,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抓住关键少数在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内容,将法治思想、重要党内法规条例纳入领导应知应会清单,切实增强局领导班子的法治意识,树牢法制观念,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工程二是深化法治观念充分发挥党支部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利用“三会一课”制度将《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内容纳入学习计划,全面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开展群众普法全面提升法律意识,通过印发宣传册、悬挂标语、设置展板等形式,进工地、进社区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共组织开展3次集中宣传活动,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信访工作条例》《重庆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对非法集资、防灾减灾、全民反诈、违法装修等一系列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共悬挂普法宣传标语150条、发放宣传手册1.5万余份,有效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提高。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质效一是再造高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联合改发局、生态环境局、规资局、城建中心、交巡警等部门,对政府投资线性市政项目和房屋建筑项目审批流程和事项进行梳理优化,再造主流程和辅助流程相关必办和选办事项,涉及供地、立项用地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六个阶段事项,破解了工程建设领域中的堵点难点。通过打通行政和技术审查壁垒,优化部门协作机制,广泛推行告知承诺制、推行全程网办、“一件事”并联办等措施,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和长效机制配套完善,审批管理系统功能持续提升。服务各类重大工程项目,实现“早开工、早建设、早竣工、早达效”目标,持续打造审批效能高、服务规范、办事便利的营商环境。二是率先推出分段办理施工许可改革举措,重庆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的通知》(渝建质安〔2023〕45号)之前,为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科学城院区EPC项目和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科学城院区(一期)EPC项目办理了土石方基坑工程施工许可证,助力项目提前开工建设3~5个月。2023年3月,重庆日报、重庆卫视等媒体全市率先专题报道高新区开展分段办理施工许可,全面深入宣传该项改革举措。三是进一步推行单位工程办理联合验收,为支持“保交楼”工作,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开展单独竣工验收,支持建设单位尽快交付使用,为富力城二期3A3B组团,上邦国际社区A2组团,龙湖台资园等项目单位工程办理联合验收,实现项目顺利交房。四是上线小型低风险施工许可一件事,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已实施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办理,实现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一件事一次办”,“小低项目”全流程审批由原来的4个环节16天,压减至3个环节11天。建设单位可以通过渝快办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即可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

(三)规范行政决策体系,完善依法行政体系。一是建立法律顾问参与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按照《重庆高新区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要求,让法律顾问参与到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论证,合作项目洽谈、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行政复议、代理诉讼等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中。在签订重大合同、起草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等阶段采取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法律顾问签字审核等措施,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后,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再作出决定。二是今年来建立了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信访、行政调解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落实领导包案制,优化信访工作机制,通过标注方式提醒业务科室引起重视、从速办理,提高信访投诉矛盾化解效率;在处理信访投诉中,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四)开展行政执法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是积极落实市区两级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初步完成与高新区试点乡镇——白市驿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处罚和物业服务企业违反《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一条规定情形的处罚”两项行政处罚权限下放对接。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依法向社会公示。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制定统一规范法律文书,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对重要的环节采取录音录像或拍照全过程进行记录。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制度,并依照集体讨论决定程序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三是严格按照《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进行行政处罚,并对处罚标准进行集体讨论,严控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做到行政处罚公平公正,杜绝行政处罚权力滥用。

(五)健全监督制约体系,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一是成立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小组,从各科室抽调5名职员担任党风廉政监督员,采取到企业到工地实地考察、明察暗访、会议旁听等方式,对各科室及下属管理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2023年高新区建设局累计收到行政诉讼案件1件、行政复议案件1件,获得撤回行政复议的结果;依法完成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9件,积极推进城市执法领域、住房保障领域、国有土地房屋征收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共公开相关信息70余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应对群众信访矛盾宣传、疏导工作不够到位。部分群众不能很好地看待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不能正确理解政策,存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思想。也有少数别有用心的人,专门组织、煽动群众集体上访,给市区政府施加压力,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二)法治宣传力度不够,未起到行政执法的教育警示作用。大部分行政执法仅仅是为了弥补事后监管职责,处罚过轻,未形成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未起到“处罚一个,警示一片”的作用,处罚过轻时,未形成有效震慑力,管理对象会不计较违法成本,依旧选择违法。

三、2024年主要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做好群众沟通疏导,加强舆情管控。加强重点人员及群体的摸排工作,掌握相关情况,对重点人员、重点群体开展信访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好群众来访接待,拓宽反映渠道,建立信访长效机制,保证群众来信、来访和网上信访的诉求表达畅通无阻。主动加强沟通交流和思想引导,引导业主理性上访、合法合规的诉求表达,打消其“法不责众”“凡闹才有”的侥幸心理。通过印发法治宣传手册、运用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在全系统广泛开展信访法治宣传,营造“依法信访、有序维权”的良好氛围。在舆论引导上下功夫,加强与融媒体中心工作联动,对发帖炒作的负面舆论,及时进行处理化解,加强舆情管控。

(二)加大执法结果和典型案例宣传,达到警示教育目的。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将普法贯穿于监管执法过程,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加强对企业、个人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打造一批住建领域典型行政处罚案例,充分利用新媒体、建设工地标语等各种宣传阵地,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增强企业及广大群众法治意识,通过行政执法达到行政管理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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