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2024-0000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走马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3-28 | [ 发布日期 ] | 2024-03-28 |
[ 索引号 ] | /2024-0000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走马镇 |
[ 成文日期 ] | 2024-03-28 |
[ 发布日期 ] | 2024-03-28 |
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照《重庆高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重庆高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渝高新办发〔2023〕36号)目标任务,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举措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正确思想引领
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贯彻落实到全镇各项工作中。制定发布《2023年走马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从法治政府建设、全镇普法工作的开展等方面全面部署和推动全镇干部群众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基层治理相关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行政,以法律为武器化解基层治理的难点,用法治的力量提升我镇维护稳定和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一是明确划定政府权力边界。根据高新区编制并发布的镇级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以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明确我镇各部门所具备的行政权力、责任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内容,充分做到权有所依,有责必尽。二是积极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政务服务部门和事项同一地点、联同办理,实现政务服务部门和事项“应进必进”两个“100%”。开展“错时服务”“预约服务”“代帮代办”等服务模式,全面梳理了行政审批及行政服务事项,扎实开展“四减”“四办”服务活动,提升政务服务效能。2023年我镇服务中心共接待群众21000余人,提供延时服务300余人,预约服务400人,帮办代办6930人。三是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服务市场主体。高效服务企业,搭建“专班+专员”服务模式,落实“企业吹哨、部门报到”要求,服务企业155人次,企业新增市场主体382家,同比增长76%,新增科企13家、高企8家,2023年协助重庆巨硕公司申领科创专项资金20万元;助企纾困解忧,开展“惠企政策送上门”活动,协助企业解决问题25个,落实企业信贷资金550万元,帮助企业争取各项补贴资金200余万元。
(三)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政府行为公开透明
一是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完成渝快办(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走马镇的服务清单公开,向社会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明确了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责任等,并主动对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内容进行了更新、完善、清理,做到权力规范运行,服务公开透明;二是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制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严格按照高新区项目管理办法规定,从项目申报、立项、概算、招标、审计等均在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完成。同时,我镇制定了镇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对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的项目实行内控管理,内控管理参照高新区项目管理模式,严格规定了项目申报、预算编制、招标管理、项目实施、结算审计等各个环节的流程和操作细则。2023年,我镇公开招标工程建设项目15个,涉及金额849.8万元,在招标网或公示栏发布公告,并及时对招标结果进行公示。
(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完善决策程序机制。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以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的形式集体讨论决定,对镇内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开展民主集中讨论。2023年,我镇共召开党委会35次,研究审议议题147个,召开党政办公会25次,研究审议议题166个。二是发挥专家顾问作用。全镇各村(社区)法律顾问聘请率100%,11个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优选4名社会律师作为我镇法律顾问团队,开展实效普法宣传,完善政府相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对政府行为合法合规性提出建议。截至目前我镇法律顾问团队共开展普法宣传3次,接待群众法律咨询400余人次;参加法庭庭审16次,镇涉法涉诉会议12次,提出建议16条(含口头)。三是听取人民群众意见。“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由众人商量”,广泛听取群众的利益表达,精确识别群众的利益需求,快速提供可操作的解决途径,高效地回应群众需要。我镇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走访户数8221户,征求建议意见58条。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序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遵守“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制度和规定,开展执法证件新办换发注销工作,换发执法证件10个,收回并注销执法证件0件。积极参加高新区管委会各部门召开的各类培训,同时各执法业务科室经常性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各部门常用法律法规学习,持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抓好《关于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明确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积极认领承接赋权事项,做好“执法+监督”一体化数字推广运用工作。
(六)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促进政府权力运行规范
一是主动接受镇人大监督。按时向镇人大报告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重大事项按要求进行报告,认真办理并回复人大代表建议4件。二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2023年涉及我镇开庭审理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0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0件。三是强化镇政府值班公开电话、市长公开信箱处理。截至目前镇政府共处理市长公开信箱1件,接听镇政府值班公开电话400余次,及时处理群众咨询投诉。
(七)深化“枫桥经验”,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
与九龙坡区法院联合共建“高新区走马镇诉源治理中心”,充分发挥中心功能,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处置法治化,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一是摸排矛盾纠纷342件,矛盾纠纷化解率99.13%,群众满意率98.76%,较中心成立前分别提升8.3%、7.6%。成功处置徐工公司生产罐车不符合年审标准引发群体集体维权矛盾纠纷,帮助车主一个月内完成司法确认、挽回经济损失9600余万元,300余名车主无一人到区、市上访集访。二是依托多元解纷机制,优化整合行政、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资源,实现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一站式解决。2023年我镇上报调处各类纠纷688件,调解成功688件,调解力指数为59.3%。通过“诉源治理中心”分流指派19件案件,已解决11件,自调案件254件,办理司法确认协议196份,真正做到了将矛盾纠纷成功解决在诉前,实现了矛盾纠纷的“最大合力、最快时效和最低层级、最小成本”。
(八)完成“八五”普法中期验收,夯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
一是强化重点人员宣传。组织5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法治理论知识抽考、在职在编干部46人参加法治知识理论网上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组织5名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庭审并撰写心得体会;开展法治进校园宣传活动3次,邀请白市驿法庭法官、华栋律师事务所为我镇各村六职干部、法律明白人以及各村社长近120人开展了农村集体资产再分配、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培训讲座4场。二是聚焦重点内容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深入宣传党内法规,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三是抓好示范创建。11个村(社区)达到“三治结合”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标准,截至目前我镇乐园村、金马村、关武庙社区完成了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
二、2023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明确责任,严抓落实。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把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我镇由党委书记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聚焦法治领域关键环节,严格明确责任,并将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述职,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牵头抓总,谋划全局。结合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要点和普法工作安排,研究制定我镇的普法工作计划,明确普法工作重点,细化年度普法任务,出台《走马镇关于印发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为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保证和遵循。
(三)带头学习,以上率下。镇党委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制度化,全年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7次,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推动普法工作的重要抓手。镇领导班子积极参加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年度法治理论知识抽考以及旁听法庭审判,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示范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和短板
(一)思想认识有差距。一是个别职能部门将自身行为与普法分离,认为普法就是司法部门行为,与自身部门无关,对司法普法工作进行单一化认识。二是陈旧观念用法难。群众大多数既不懂法也不用法,“遇事找熟人”“讲人情、讲关系”的思想普遍存在,“信访不信法”“信权不信法”的现象仍然突出,同时一些基层干部在执行政策时,有时把关不严,群众意见大、举报多,也为普法、用法造成了更多负面影响。
(二)执行不力执法难。行政执法行为需充分体现出实体合法、程序合法原则,即程序上要体现出程序正当原则以及行政公平原则,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部分一线执法工作存在执法程序、过程不规范、不完善、文书送达不及时或未送达文书等情形,影响了执法行为合法性,同时个别执法部门、执法人员消极执法、选择性执法、执法不严等问题依然存在,影响了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也为普法、用法造成了更多负面影响。
(三)普法实践成效差。少数部门和单位在学法用法、法治实践上没有“下硬功夫”,部门工作在推进,但是却没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的要求,导致群众往往产生抵触情绪,以至于影响普法效果。
四、工作思路和目标举措
(一)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重要性认识。进一步全面推动全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依法行政工作方针;贯彻实施《重庆高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镇各项工作,坚持“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工作导向。深化“八五”普法工作,加大对干部学法、普法工作目标落实的督促考核,完善对各职能部门开展普法工作的考核。
(二)争取专业力量支援基层普法。多主动邀请法律工作者、司法机关、执法部门多开展“以案说法”“巡回审判”等“送法下乡”活动,采用群众身边“实例”宣传,用通俗、直观的方式向基层群众灌输宣讲,引导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
(三)抓好三个结合,避免为普法而普法。一是抓好普法工作与当前的重点、热点工作相结合,如把推进乡村振兴、开展除险固安等工作结合起来,今年我镇将围绕征地拆迁、《民法典》进行宣传普及。二是抓好普法工作与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热点问题相结合。三是抓好普法工作与寓教于乐的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要持续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加强全民教育,不断深化普法效果。
(四)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一是以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以放权赋能为切入点,全面厘清行政执法事项,整合行政执法职能职责,运用重庆市“执法+监督”一体化数字应用开展线上执法。二是对辖区执法人员开展法治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意识、执法水平,督促行政执法行为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建立案件台账,严格依法履行办案时限和办案职权。
(五)落实“首问首接、随来随接、随接随解”的工作方法。逐步探索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机制,把法律知识一以贯之于每一件纠纷案件中,提升群众在调解案件中学法知法懂法能力,引导其合理表达诉求、依法办事依法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