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建设局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要求,认真贯彻党工委管委会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引领,结合工作实际,全面落实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目标,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着力提高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依法行政水平。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按照重庆市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在高 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重庆高新区工程建设审批服务大厅,实现“一个窗口”接件、出件率100%,“一张表单”落实率100%;实施联合图审、联合踏勘、联合验收。协调水电气讯等行业主管部门设立“市政公用服务综合窗口”,实现“一站式”办理。
二是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清理“奇葩证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严禁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任何方式设置变相行政许可事项。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如: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事项可通过“渝快办”平台办理,实现“网上办,一次办”。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改革,自2021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
三是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不存在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以及收费。持续细化投资项目分类管理,会同改革发展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分类管理投资项目,缩减审批时限,不断提高办事指南精准度,细化受理条件、办理时限、办事流程等要素,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办成”。
四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用“法治”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打通经济循环堵点。以市政府向重庆高新区下放418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为契机,积极对接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水利局、市人防办等市级部门,主动承接68项下放的市级行政权力,实现“高新区事高新区办,办事不出高新区”,进一步推动工程建设审批减跑路、减环节、减时限,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二、贯彻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领导责任
强化组织保障,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相关重大问题,建立健全党组依法决策程序和法律顾问制度,提高党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完善党组重大决策合法合规审查机制。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研究决定机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符合法定程序,促进权力阳光下行使。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建立健全突出地方特色、针对性强、适用性好、可操作性高的依法行政制度,探索实践“小快灵”“小切口”的依法行政工作,加快建筑市场的诚信体系建设,健全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行为,助推西部(重庆)科学城高质量发展。
二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实行动态监测,及时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重点清理“僵尸文件”、违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规定等文件。
三是完善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打造廉洁质安队伍、推行阳光监督机制,聘请3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行业专家及企业代表担任特邀监督员,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社会监督机制。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重庆伟豪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在日常管理决策过程中提供法律意见,解决依法行政过程中遇到的“疑难杂症”,为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带头履行案件集体讨论程序,制作案件集体讨论笔录,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四)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
一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编制完成行政处罚事项、行政处罚流程图并在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官网上进行公示。
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点针对建筑施工、住房保障等领域,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宣传。
(五)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部署要求,深入推进“诉访分离”和“分类处理”制度,积极有效引导群众按法定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切实推进依法分类处置。
二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扎实推进建设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建筑施工现场习惯性违章行为“零容忍”,建设局全年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研判布置工作会,主要领导带队检查安全工作,层层抓落实,守好安全生产底线。
三、存在的不足
(一)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有待提高。建筑领域执法专业性较强、要求较高,执法人员高效执法、技术执法、依法执法的能力有待加强,部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会偏重于专业性和技术性、而忽略了依法执法的重要性。
(二)法制审核工作有待加强。亟需加强法制审核人员业务能力、法律知识等专业培训,有效规避法制审核过程中“照书本、靠经验”,进一步优化法制审核工作的范围、内容和程序。
(三)执法力量不足。随着重庆高新区建筑业蓬勃发展,建筑工地、物业小区不断增多,监管难度越来越大,现有执法力量配备不足,行政执法形势严峻,需进一步加强检查、监管、执法的执法队伍建设。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法制教育和培训
将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列入常态化建设,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结合工作实际,分批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知识。通过学习依法行政方针政策和基本理论,明确各岗位的行政执法任务和责任,增强责任感,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二)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
严格按照《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要求,主要领导定期召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部署会,明确要求各责任科室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
(三)规范监督检查
一是以查处和纠正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等领域违法行为为重点,把纠正与查处违法行为同培育市场秩序、优化发展环境、扶持企业壮大相结合,逐步建立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市场经济基本秩序。二是进一步明确行政处罚岗位职责和工作规范,严格按照程序和时限实施行政处罚,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