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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6-01373 [ 发文字号 ] 渝高新公服发〔2026〕76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5-21 [ 发布日期 ] 2026-05-24
[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6-01373
[ 发文字号 ] 渝高新公服发〔2026〕76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6-05-21
[ 发布日期 ] 2026-05-24

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关于印发《重庆高新区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学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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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

现将《重庆高新区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学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2026521

重庆高新区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学招生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2026年度基础教育重点工作部署会相关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教基厅函〔20268号)有关规定,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渝教发〔202012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2620号)、《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渝高新公服发〔202068号)工作要求,结合重庆高新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巩固年行动工作部署,深入实施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不断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和公民同招入学政策,持续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入学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各公办初中学校应依法保障重庆高新区内符合“三对口”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相对就近入学的权利。

(二)免试入学原则。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学校不得通过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各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

(三)对口入学原则。户籍地学生坚持“三对口”:即小学毕业生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

(四)“二派”入学原则。具备区内户籍、区内学籍、区内房产三项条件之一的学生可报名参加重庆市第一实验中学校、重庆市八中科学城中学校、重庆巴蜀科学城中学校、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科学城中学校、华中师范大学重庆学校、北京师范大学重庆科学城实验学校等6所学校中的1所学校的“电脑随机派位”摇号招生。未摇中的区内户籍且区内学籍学生按照“对口派校”的原则回到小学对口的初中学校进行录取;未摇中的区内户籍且区外学籍学生由公共服务局结合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流动人口子女按照“两为主”“两纳入”原则,由学生家长向相关学校申请学位,有空余学位的普通中学在公共服务局确定的各校招生计划范围内招收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

(五)规范公平原则。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和市教委关于招生纪律要求,严格按照招生程序,遵守各项工作时间节点,确保程序公正、过程公开、结果公平,实行阳光招生,阳光录取,阳光入学。严格执行监督问责,实行招生工作责任追究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招收办法

本方案中的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内(以下简称“区内”),具体范围包括曾家镇、白市驿镇、走马镇、含谷镇、巴福镇、金凤镇、石板镇、西永街道、虎溪街道、香炉山街道全域,西永微电园L分区7.4平方公里区域内(不含文旅城1.2平方公里)。

(一)区内户籍学生入学公办学校

1.区内户籍且区内学籍的学生,由其法定监护人登录“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义务教育入学”专栏(以下简称专栏)或“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以下简称专区),在规定时间内完善以下证明材料。

1)小学毕业生与其父母的同一户口簿。

2)其父母的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2.区内户籍且区外学籍的学生,由其法定监护人登录专栏或专区,在规定时间内完善以下证明材料。

1)小学毕业生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有效证明。

3.参照“三对口”政策接收的户籍地学生,小学毕业生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由其法定监护人登录专栏或专区,在规定时间内完善以下证明材料。

1)小学毕业生与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同一户口簿。

2)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父母户籍所在地区县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小学毕业生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认真落实《重庆市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坚持“两为主”“两纳入”,统筹规划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有空余学位的普通中学在公共服务局确定的各校招生计划范围内招收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由其法定监护人登录专栏或专区,在规定时间内完善以下证明材料。

1.小学毕业生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小学毕业生与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合法工作证明、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有效证明等有关材料。

(三)公租房租赁户子女入学

严格执行重庆市关于公租房租赁户子女入学的相关规定,结合重庆高新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公租房租赁户子女就读,公租房租赁户子女由其法定监护人登录专栏或专区,在规定时间内完善以下证明材料。

1.小学毕业生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区内公租房租赁合同(法定监护人及子女均是共同承租人)等有关材料。

(四)残疾儿童入学

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学手续。

(五)其他特殊群体子女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援藏干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公共服务局按政策规定安排入学,稳步有序做好特殊群体子女就学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公布学位数量。2026年重庆高新区内初中学校新生学位8940个,最终以实际入学新生人数为准。“电脑随机派位”摇号招生计划2500个,其中重庆市第一实验中学校摇号计划数620个,重庆市八中科学城中学校摇号计划数280个,重庆巴蜀科学城中学校摇号计划数500个,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科学城中学校摇号计划数600个,华中师范大学重庆学校摇号计划350个,北京师范大学重庆科学城实验学校摇号计划150个。

(二)子女信息维护。428日—524日,所有申请2026年秋季入读重庆高新区初中学校的学生家长,由其法定监护人登录专栏或专区,对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监护人手机号码等入学相关信息进行填写,在线完成子女信息维护。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凭有效证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并修正。

(三)正式报名录取

第一阶段:“随机派位”摇号阶段(525日—624日)

1.参加摇号报名阶段:区内户籍且区内学籍(注意区分户籍地址是否为L分区)、区内户籍且区外学籍(注意区分户籍地址是否为L分区)、区外户籍且区内学籍、区内房产且区外户籍区外学籍的学生如自愿参加电脑摇号,于525日—65日登录专栏或专区,选择报名参加摇号类别,只能选择重庆市第一实验中学校、重庆市八中科学城中学校、重庆巴蜀科学城中学校、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科学城中学校、华中师范大学重庆学校、北京师范大学重庆科学城实验学校中的1所学校填报志愿。

2.网上信息审核阶段:68日—622日,对已完成网上报名参加摇号的学生,公共服务局及各学校对相关证件材料和报名信息逐项进行核验,家长需及时登录专栏或专区的个人空间,关注学生材料审核是否通过,如果显示待补正则需按要求在62212:00前重新补齐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补正将视为审核不通过;如果显示审核不通过,则需按实际情况重新选择。

3.摇号结果查询确认阶段:623日,公共服务局根据审核通过后的学生名单,结合学生志愿填报情况组织电脑摇号,经摇号录取的学生须在62418:00前登录专栏或专区的个人空间,选择“确认入学”或“放弃入学”。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择的,系统将默认为“确认入学”。

第二阶段:“对口派校”招生阶段(625日—71日)

1.报名阶段:未报名参加摇号的区内户籍且区内学籍学生(注意区分户籍地址是否为L分区),可于625日—626日登录专栏或专区,选择区内户籍区内学籍类别进行报名,已报名参加摇号的区内户籍且区内学籍学生不需再次报名。

2.网上信息审核阶段:627日—628日,对已完成网上报名的学生,公共服务局及各学校对相关证件材料和报名信息逐项进行核验,家长需及时登录专栏或专区的个人空间,关注学生材料审核是否通过,如果显示待补正,则需按要求在62918:00前重新补齐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补正将视为审核不通过;如果显示审核不通过,则需按实际情况重新选择。

3.对口派校确认阶段:630日—71日,公共服务局根据审核通过后的学生名单,按照“对口派校”的原则回到小学对口的初中学校进行录取。学生须在7218:00前登录专栏或专区的个人空间,选择“确认入学”或“放弃入学”。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择的,系统将默认为“确认入学”。

第三阶段:其他类型招生阶段(629日—76日)

1.报名阶段:未报名参加摇号的区内户籍且区外学籍学生(注意区分户籍地址是否为L分区),公租房租赁户、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等的小学毕业生,可于629日—630日登录专栏或专区,选择对应的类别进行报名。已报名参加摇号的区内户籍且区外学籍学生不需再次报名。

2.网上信息审核阶段:71日—72日,对已完成网上报名的学生,公共服务局及各学校对相关证件材料和报名信息逐项进行核验,家长需及时登录专栏或专区的个人空间,关注学生材料审核是否通过,如果显示待补正,则需按要求在7218:00前重新补齐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补正将视为审核不通过;如果显示审核不通过,则需按实际情况重新选择。

3.录取结果确认阶段:73日—75日,公共服务局及各学校根据审核通过后的学生名单,按照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学生须在7618:00前登录专栏或专区的个人空间,选择“确认入学”或“放弃入学”。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择的,系统将默认为“确认入学”。

所有选择“放弃入学”的学生,公共服务局不再提供学位,请学生家长谨慎选择“放弃入学”,由此造成的后果一律由学生家长自行负责。

(四)发放入学通知。76日前,各学校通过“渝快办”陆续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生成入学“报到码”。家长可以对入学通知书进行查看、下载、打印,并按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手续。

对因错过报名时间等特殊原因未完成网上报名的学生家长,于713日—717日,持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公共服务局线下登记,切实保障学生家长入学权益。如有特殊情况逾期无法登记报名的,符合高新区入学资格要求的学生,由公共服务局根据全区中学剩余学位情况在8月底进行统筹安排。

五、工作要求

(一)科学划定招生范围。鉴于公办初中对口划片招生具有相对稳定的特点,公共服务局原则上对已经划定的初中学校的对口小学不作大的调整。在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对口派校、区域统筹”“尊重历史、方便群众、科学合理”等原则的基础上,探索“多校划片、随机派位”的招生方式,仅对新增小学毕业年级的学校进行对口安排。

(二)合理控制办学规模。公共服务局根据各校教室、教师等教育资源核定各校的招生计划数量,任何学校不得突破招生计划。对突破招生计划的学校,超出计划部分不划拨生均公用经费,不纳入生师比基数配备教师。凡超计划招收学生的中学,由公共服务局视超计划程度,在学校办学水平考核中予以扣分,直至降等处罚。各初中要合理控制班额,禁止新增“大班额”,初一年级原则上每班不超过50人。

(三)数字赋能阳光招生。所有新生报名入学须统一使用“教育入学一件事”市级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线上录取,对学生信息采集、资格审核、学校招录、确认入学、通知书发放等全流程实行数字闭环管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或变相通过线下方式招收学生。对于因错过报名时间等特殊原因未完成网上报名的学生,各学校应设立线下报名登记服务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指导,协助学生家长做好网上报名入学登记工作。

(四)健全信息公开制度。525日前,公共服务局通过官网、西部科学城微信公众号、主流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重庆高新区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学招生工作方案》,包括时间安排、报名流程、政策解读和常见问题解答。同时利用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讲,对不实招生信息主动发声、及时辟谣、正向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做好阳光均衡编班。公共服务局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编班工作,鼓励学校通过“教育入学一件事”平台推进双随机(随机分配学生、随机分配班级)阳光分班机制,加强师资均衡配置,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拔尖创新人才班、科创班、强基班等。学校编班方案、过程及结果要向家长“三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确保程序公开透明。编班结果一经公示确定,不得擅自变更。

(六)强化控辍保学工作。公共服务局及各学校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严防新增辍学失学现象发生,持续巩固“义务教育有保障”攻坚成果。对无故未按时报到入学的,特别是初中学段入学新生,指导学校加强家校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切实做好疑似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对家庭困难、身体残疾、随迁子女、留守儿童、返乡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以及有学习困难、外出打工等辍学高风险倾向的学生,建立健全“一对一”关爱帮扶机制。对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公共服务局将立即启动义务教育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对其法定监护人发放劝返通知书,切实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是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重大民生工作。公共服务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完善招生流程、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定期报告和投诉举报机制。公共服务局树立并践行正确的教育政绩观,积极引导学校书记、校长转变办学理念,杜绝以挖抢优质生源、跨区域掐尖招生等方式追求办学质量的错误做法。

(二)加强风险排查。公共服务局全面梳理招生工作各项环节,紧盯报名、审核、录取、学籍注册、均衡编班等关键节点,主动排查风险隐患。同时做好招生入学相关的安全稳定预案工作,积极协调网信、公安、应急等部门成立应急小组,加强招生研判,做好民意预判,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各种突发情况,按照预案妥善处理,有效防范化解因招生工作引发的社会矛盾和负面舆情,维护招生秩序和社会稳定。

(三)加强执纪问责。公共服务局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纪律“十严禁”要求,全面执行《进一步从严治理中心城区“小升初”违规招生七条措施》相关规定,持续开展违规招生专项治理,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电话:68680987,邮箱:cqgxqzxjy@163.com),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问题建立台账、逐一认真核查处置。对举报查实的违规学校和个人,依法依规依纪予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视情节移交纪检监察机关部门查处。

各初中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2026年“小升初”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时统计掌握招生情况。在招生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要及时报告公共服务局。招生结束后,公共服务局将组织开展逐校排查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规招生行为。

附件:1.重庆高新区2026年“小升初”对口学校名单

2.重庆高新区2026年初中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附件1

重庆高新区2026年“小升初”对口学校名单

序号

初中学校

对口小学

1

重庆市大学城

第一中学校

重庆科学城富力南开小学校

重庆科学城南开景阳小学校

重庆科学城树人思贤小学校

重庆大学城沙坪坝小学校

2

重庆科学城高桥学校

重庆科学城高桥学校(小学部)

3

重庆科学城金凤实验学校

重庆科学城金凤实验学校(小学部)

重庆科学城新凤小学校

4

重庆科学城驿都实验学校

重庆科学城驿都实验学校(小学部)

5

重庆师范大学附属

科学城中学校

重庆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小学校

重庆大学城人民小学校

重庆大学城树人小学校

重庆科学城南开小学校

6

重庆科学城明远未来中学校

重庆科学城第一实验小学校

重庆科学城明远未来小学校

重庆科学城实验一小西丰小学校

7

重庆大学城第四中学校

重庆大学城第二小学校

重庆科学城康居西城小学校

8

重庆科学城白市驿第一中学校

重庆科学城白市驿第二小学校

9

重庆科学城西永中学校

重庆科学城西永第一小学校

10

重庆科学城含谷中学校

重庆师范大学附属科学城第二小学校

重庆科学城慧谷小学校

11

重庆科学城走马中学校

重庆科学城走马小学校

12

重庆科学城石板中学校

重庆科学城石板小学校

重庆科学城西苑小学校

13

重庆科学城巴福中学校

重庆科学城巴福小学校

重庆科学城西苑小学校


附件2

重庆高新区2026年初中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

地址

咨询电话

重庆市第一实验中学校

重庆高新区大学城南二路750号

65912509

重庆市八中科学城中学校

重庆高新区含谷镇天赐路76号

68638165

重庆市大学城第一中学校

重庆高新区大学城景瑞路2号

65636184

重庆巴蜀科学城中学校

重庆高新区学智路789号

65059789

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科学城中学校

重庆高新区白欣路与九州大道交叉口

89198111

重庆科学城高桥学校

重庆高新区大学城南一路662号

65037155

重庆科学城金凤实验学校

重庆高新区金凤镇海含路6号

65742646

重庆科学城驿都实验学校

重庆高新区白市驿镇清河十三社

65709970

重庆师范大学附属科学城中学校

重庆高新区大学城至德路10号

65912333

重庆大学城第四中学校

重庆高新区兴德路4号

65752370

重庆科学城白市驿第一中学校

重庆高新区白市驿镇中心街22号

65709686

重庆科学城西永中学校

重庆高新区永兴街90号

65037325

重庆科学城含谷中学校

重庆高新区含谷镇谷东街28号

65730334

重庆科学城走马中学校

重庆高新区走马镇走马街167号

65771649

重庆科学城石板中学校

重庆高新区石板镇正街41号

65765233

重庆科学城巴福中学校

重庆高新区巴福镇福旺街244号

65760122

重庆科学城明远未来中学校

重庆高新区西尊路与永祥路交汇处

65376201

华中师范大学重庆学校

重庆高新区华师路399号

68188811

北京师范大学重庆科学城实验学校

重庆高新区樱桃路

68886619

附件下载:

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关于印发《重庆高新区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学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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