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镇街
繁體版 无障碍 关怀版 智能机器人 注册
镇街
[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5-0337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12-26 [ 发布日期 ] 2025-12-26
[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5-0337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5-12-26
[ 发布日期 ] 2025-12-26

重庆高新区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降分政策

打印
分享到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降分政策如下: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凭户口及身份证,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凭市侨办、市台办证明,满足上述情况之一者在普通高中招生时降5分录取。

烈士子女和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凭有关证明材料按相关优待政策规定执行。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参照现役军人子女优待办法执行。

重庆高新区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降分政策以市教委最新公布政策为准。

文件下载:

原文下载:重庆高新区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降分政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