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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1-00261 [ 发文字号 ] 渝高新公服发〔2021〕27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4-27 [ 发布日期 ] 2021-05-06
[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1-00261
[ 发文字号 ] 渝高新公服发〔2021〕27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1-04-27
[ 发布日期 ] 2021-05-06

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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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各中学、中职学校、民办中学: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118号)文件精神,持续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规范招生考试秩序,维护教育公平公正。现将我区202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

(一)初中学业水平暨高中招生考试

1.报名条件

具有我市户籍和区内初中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2020年未获得初中毕业证书或因受记过及以上处分未参加初中学业考试且处分已撤销的学生;18周岁以下(2003831日以后出生,下同)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根据《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在渝就读初中的归侨子女,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籍居民子女,可在初中毕业学校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含联招)。

具有连续两年我区初中学籍的市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在我区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不含联招),成绩和志愿符合录取条件,由高中学校录取。

2.分类报名

1)全市初中毕业生基础信息采集实行“一生一号”。考号为10位,编制方法由市中招办统一确定。

2)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报名登记,往届生在原毕业学校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报名登记。

3)报考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中职与本科贯通“3+4”分段招生的初中毕业生可兼报普通高中,符合条件的可兼报联招。

4)其他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志愿与中等职业学校互不兼报。

5)全区初中毕业生分类别报名。学生基础信息由学校统一采集后报公共服务局。

3.考试方式、时间及计分办法

初中学业水平暨高中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分为考试和考查两部分。

中考分为六类:“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类、“中职与本科贯通‘3+4’”、“联招”类、“指标到校”类、“普高”类和“中职”类。考试继续实行初中毕业、升学“两考合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七科,其中物理与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分别实行合堂分卷。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其余科目为闭卷考试。

道德与法治和历史考试时考生只可携带属于本堂考试范围且初中所学的教科书(历史学科包括相应的地图册)进入考场。其它任何资料不得带入考场。

考试安排:

计分办法: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英语听力30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50分,文化考试总分700分。

中招体育考试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暨高中招生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渝教体卫艺发〔20216号)执行,以50分计入升学总分。

听障学生参加中考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听障学生参加重庆市初中学业水平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免试英语听力的通知》(渝教基函〔20189号)规定执行,其英语科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英语科总分值/笔试部分总分值”计算。

普通高中招生升学总分为750分。

考查部分主要指音乐、美术、实验操作和学校开设的地方课、选修课、活动课等学科。学校按照公共服务局提出具体要求及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考查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毕业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即各科成绩达到学业水平考试试题分值的60%及以上为及格(语数外:60分,物理32分,化学28分,道德与法治、历史30分),70%及以上为良(语数外:70分,物理37分,化学33分,道德与法治、历史35分),80%及以上为优秀(语数外:80分,物理43分,化学37分,道德与法治、历史40分)。

4.初中二年级的生物、地理结业考试由九龙坡区教师进修学院组织安排在期末考试时进行,成绩以等级呈现,作为学生初三毕业时的学科成绩。

5.各考试学科由市教科院负责组织统一命题,严格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命题。

6.命题突出以立德树人为鲜明导向,充分体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着力加强关键能力考查,提高命题质量,不出超标题、偏题、怪题。结合考生复习备考的实际情况,在保持命题总体稳定的前提下,优化试题情境设计,增强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创新性。语、数、外、理、化试题2/3按水平考试要求命题、1/3按选拔考试要求命题;道德与法治、历史按水平考试要求命题。

7.继续实行网上阅卷模式,试卷格式分为试题卷和答题卡。学生在答题卡上答题,答在试题卷上视为无效。各校要加强对学生的适应性训练,并统一为学生免费配发正规的2B铅笔。

8.考场设置

按考生类别集中编制考号,分别设置考场。报考市级重点中学(含联招学校)、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和中职与本科贯通“3+4”的考生考场原则上设在区政府所在地学校。

9.毕业条件及毕业证书颁发

学生在初中学习期满,修完规定课程,学业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毕业证书。学生学业成绩有不及格学科,经补考达到合格要求,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仍发给毕业证书。补考仍不及格者,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2020年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可参加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补考上学年不及格学科,成绩及格,德、体合格,由原学校换发毕业证书。重庆市九年义务教育毕业证书由公共服务局审核,学校发放。

(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2021年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通知》(渝教基发〔201659号)要求执行。初中毕业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成长、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实践创新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参考。各校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4月底前完成。

(三)普通高中招生

1.招生办法

2021年高新区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参加全市联招考试,按照全市的统一规定,原区属市级重点中学高中联招计划按70%的比例分配到辖区内的初中学校。被录取为指标到校的学生不再参加市“联招”的报考。

2.联招相关要求

1)志愿填报

实行考后网上填报志愿。61617日,每日9002000,参加联招的考生登录中考志愿填报系统网上填报志愿(网址:www.cqzzxx.com)。账号为考生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后6位。考生登录系统后,可自行修改登录密码。2021年联招志愿填报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可填报市级重点中学平行志愿5所,普通联招学校平行志愿5所,同时填写是否愿意服从调配。考生及家长填报志愿时,一定要认真核对清楚并保存再确定提交。在填报志愿期间,对所填报志愿有异议又无法进入系统更改志愿的,考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效证件(监护人户口本、身份证以及考生身份证原件等),到公共服务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共服务局审核,市教委中招办将验证码回传至公共服务局。考生及其家长可使用验证码登录系统进行密码重置,在6172000前自行完成更改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网站关闭。

2)职高第二次报名

中考结束后,愿意就读中职学校的学生,可以直接到相应的中职学校第二次报名。

3)联招、普高的新生录取

根据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志愿,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结合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委中招办进行统一录取。

考生志愿不足的学校由市教委中招办按“是否愿意服从分配”、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一调配。

区属普通高中录取送档线为联招线下5分,不再单独划定送档线。

4)降分政策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凭户口及身份证;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凭市侨办、市台办证明。以上情况之一者在普通高中招生时降5分。

烈士子女凭市民政部门证明材料,参照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凭有关证明材料按相关优待政策规定执行。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参照现役军人子女优待办法执行。

二、报名考务费

初中学业水平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收费标准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暨高中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渝教财〔201359号)执行。

三、招生考试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政令畅通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是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高新区成立了以管委会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组,落实职能部门和人员职责。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工作安排,确保政令畅通。

(二)严肃纪律,规范招生秩序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提出的“十项严禁”纪律要求,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所有学校(含民办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格规范整治后的“公参民”学校招生管理。整治后划转为公办学校的,其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辖区教育部门统一管理,属于中考联招区的,纳入联招统一录取。规范后继续举办民办学校的,由辖区教育部门统筹管理,按规定要求和招生计划与公办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工作。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凡违规招收的高中学生不得注册高中学籍。

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对初三毕业学生的后期管理,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的自主选择,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干扰学生参加中考和填报志愿,任何学校和老师不得代替学生填报志愿。已被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和中职与本科贯通“3+4”分段招生录取的考生,普通中学不再录取。

公共服务局设置了监督举报电话(68680987),对违规宣传、违规招生、干涉学生志愿填报等行为要严肃查处。凡在考试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失密泄密、失职渎职等,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强化宣传,营造工作氛围

全区将进一步完善“政策公开,群众监督”的制度,广泛宣传招生考试政策,努力营造全区中学招生考试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强安全、保密、保卫工作,做好应急预案,防止安全事故和泄密事件发生。

各学校要建立相应的专项工作小组,及时召开教师、家长和学生会议,充分、深入、细致地宣传招生考试政策、招生程序和招生办法,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引导广大家长理性对待分数,帮助学生确立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同时,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考试防疫教育,向考生讲解考场防疫措施、安检程序、个人防护注意事项等,确保考生充分知晓、掌握考试及有关防疫要求。

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20214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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