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4-02735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6-25 | [ 发布日期 ] | 2024-06-25 |
[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4-02735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
[ 成文日期 ] | 2024-06-25 |
[ 发布日期 ] | 2024-06-25 |
为深入贯彻202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和全国教师队伍建设工作部署会精神,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的通知》(教师〔2022〕6号)要求,聚集“西部基础教育特区”建设的总体目标,聚焦支撑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深入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重庆高新区决定开展教育系统2024年暑期全员培训。为保障培训工作有序高效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重庆高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时代、围绕新课标、探索新方法、运用新技术、实现新突破,通过“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大提升”,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全方位引领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
二、培训目标
抓好教育家精神弘扬践行,激励教师争做解民生的先锋、治学问的先锋、育英才的先锋,培养在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中挑重担,在支撑科技自立自强中勇担当,在涵育社会文明风尚中树标杆的“大先生”。
三、培训项目及相关安排
(一)第一阶段:分段分学科培训
1.培训时间:7月1日至7月5日
2.培训地点:各分段分科培训点
3.培训内容:分段分学科专业能力提升培训
4.培训形式:线下集中
5.参培人员: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含2024年新招聘人员)
注:各分段分学科分班培训地点、参培人员另行通知;教研员担任班主任,督学到各培训点巡视培训情况。
(二)第二阶段:全员通识培训
1.培训时间:7月8日至7月13日
2.培训地点:
(1)主会场:另行通知
(2)分会场:各中小学、幼儿园视频会议室
3.培训内容:师德师风、党风廉政、区域发展、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解读、课程改革、智慧教育、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数字素养、班主任工作等
4.培训形式:线上直播与线下集中相结合
5.参培人员:
(1)主会场: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中层干部2名、教师代表2名,2024年新招聘人员
(2)分会场: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岗教职工
注:公共服务局统筹安排教育系统督学、教研员到各学校蹲点督训并巡视各分会场培训情况;分会场参会链接另行发布。
(三)第三阶段:自主研修、校本研修及综合考核
1.培训时间:8月19日至8月30日
2.培训地点:各中小学、幼儿园
3.培训及考核内容:数字化意识、数字技术知识与技能、数字化应用等
4.培训形式: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其中自主研修为线上学习,教师登录线上学习平台(希沃学苑https://m.seewoedu.cn/),在规定时间内开展自主研修,完成80学时的线上课程和作业提交(平台操作指南另行通知);校本研修为线下学习,由学校组织开展校本培训及综合考核。
5.参培人员: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
四、培训要求
(一)各学校根据本方案制定好相应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培训。
(二)为保证培训工作顺利进行,各学校须召开暑期培训工作会议,明确培训目标和纪律要求,并将教师参培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三)暑期全员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所有参训人员在学习期间必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无特殊情况不请假,如果确需请假,校级干部需履行请假手续经公共服务局审批,其余教职工需经所在单位同意。
(四)各学校要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确保培训取得实效。校长及行政人员要带头参加培训学习。各学校要将干部教师暑期培训情况纳入暑期绩效考核。
(五)培训结束后,跟学校要组织开展考核工作,根据暑期培训内容,从教育教学理论、学科教学技能、信息技术运用能力、智慧教育平台操作能力等方面对干部教师进行综合考核;同时,各学校要积极开展新智慧教育“五学”课堂的校级实践研究,务必做到人人参与、人人实践,新教师上好合格课、老教师上好示范课。
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