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重庆市千汇娱乐城
证照(证件)名称及编号(号码):《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6MA60BGD20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赵军德
住所(住址等):重庆市沙坪坝区曾家镇曾康路7号
本机关依法查处重庆市千汇娱乐城“未经著作人许可擅自放映其作品”一案,已于2022年9月13日调查终结。
2022年9月2日,收到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投诉书,投诉重庆市千汇娱乐城侵犯其著作权。
2022年9月7日19时30分至20时03分,重庆高新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李华容(422010005)、熊代全(422010020)出示证件后,依法对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曾家镇曾康路7号的重庆市千汇娱乐城进行检查,发现该歌城点歌系统中有掌纹(曹格演唱)、再见(张震岳演唱)、爱我别走(张震岳演唱)、冷酷到底(羽泉演唱)、冷雨夜(黄家驹演唱)5首歌曲,能正常进行点唱,现场人员无法提供该歌曲所属单位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授权信息。当事人使用其歌曲用于商业放映的行为,造成不公平竞争,破坏了市场秩序,已经损害了公众利益,构成了未经著作人许可擅自放映其作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执法人员现场拍照取证,出具了《调查询问通知书》等相关执法文书,并通知该歌城负责人到重庆高新区曾家镇中兴街20号曾家镇人民政府209办公室接受进一步调查。
2022年9月7日,经批准,予以立案调查。2022年9月8日14时50分至15时11分,重庆市千汇娱乐城法定代表人赵军德到重庆高新区曾家镇中兴街20号曾家镇人民政府209办公室接受调查询问,承认未取得相关授权下,使用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歌曲进行放映的违规事实。2022年9月13日本案调查终结。
经依法调查,现查明事实如下。重庆市千汇娱乐城未取得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授权,使用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歌曲进行放映的行为,构成了“未经著作人许可擅自放映其作品”的违规事实。因无法调取相关音像作品的点唱数量,故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
1编号为渝高新综执检(勘)字〔2022〕第3211号的《现场检查(勘验)笔录》一份、编号为渝高新综执调通字〔2022〕第3211号的《调查询问通知书》一份、《案件证据提取单》十一份、《现场负责人李小刚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未经著作人许可擅自放映其作品被高新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依法查处的事实。
2《法定代表人赵军德调查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未经著作人许可擅自放映其作品的事实。
3《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证明了当事人的主体资质。
4《娱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证明了当事人从事歌舞娱乐场所的资质。
5《法定代表人赵军德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了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
本机关认为,重庆市千汇娱乐城未取得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授权,在重庆市沙坪坝区曾家镇曾康路7号,放映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作品的行为,造成不公平竞争,破坏了市场秩序,已经损害了公众利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鉴于侵权音像作品数量较少,且当事人主动整改,积极与版权方签订授权协议,补交版权费,消除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现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500元。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学城支行,账号:123903531210902)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单位)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你(单位)如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加处罚款的数额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予计算。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2022年10月27日
(本机关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