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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1-0017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2-02 [ 发布日期 ] 2021-12-02

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开展托幼机构、校外 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专项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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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辖区学校卫生安全。按照《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通知》(委办(2021─95))要求,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对本地区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的采光照明情况开展抽检工作。

高新区公共服务局按比例抽选了18所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照明采光检测;卫生监督协管开展了现场监督检查,主要对机构的传染病防控和直饮水卫生要求等情况进行了检查,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3份。

高新区公共服务局继续跟进本次抽检的18所机构的检测结果,若发现有不合格情况,将移交重庆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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