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6-01857 | [ 发文字号 ] | 无 |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7-23 | [ 发布日期 ] | 2026-07-23 |
| [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6-01857 |
| [ 发文字号 ] | 无 |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6-07-23 |
| [ 发布日期 ] | 2026-07-23 |
一、各级河长职责
高新区总河长是辖区河长制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和监督检查,落实市级总河长决策事项。重点对河库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禁捕、防洪安全、执法监管等工作进行总安排、总督导、总调度,统筹解决河长制实施和河库管理保护重点难点问题。总河长每年巡河不少于2次。
高新区副总河长协助总河长工作。
区级河长落实本级总河长决策事项,组织领导河流管理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督导解决河库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实施“一河一策”方案,督促本级河长制责任单位、下级总河长履行职责,落实市级总河长、河长办交办事项。区级河长每季度巡河不少于1次。
镇街级河长为辖区河库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负责落实本级总河长决策部署,及时协调解决侵占河库、污水偷排直排乱排、承包养殖、非法捕捞、日常保洁等问题,对村(社区)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考核奖惩,落实上级河长、河长办交办事项。镇街级河长每月巡河不少于1次。
村(社区)级河长主要负责开展河库管理保护宣传教育,对责任河库进行日常巡查,对发现的涉河库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向上一级河长或有关部门报告,配合开展现场执法,调解处理河库纠纷等。村(社区)河长每周巡河不少于1次。
二、河库概况及管护目标
概况:高新区境内主要河流有梁滩河、莲花滩河、虎溪河,注册登记水库30座。梁滩河为嘉陵江一级支流,流经高新区、沙坪坝区、北碚区,主河道长 86km,其中高新区段长29.6km;莲花滩河为梁滩河左岸一级支流,主河道长35.9 km,其中高新区段长22.8 km;虎溪河为梁滩河左岸二级支流,主河道长16.3 km,其中高新区段长15.6 km。
管护目标:梁滩河、莲花滩河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Ⅳ类标准;虎溪河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V类标准;保障水库安全运行。
三、河长制工作监督电话
(一)水利部监督电话:12314
(二)重庆高新区监督电话:023-68601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