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2-0011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社会救助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12-29 | [ 发布日期 ] | 2022-12-29 |
[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2-0011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社会救助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
[ 成文日期 ] | 2022-12-29 |
[ 发布日期 ] | 2022-12-29 |
临时救助办理方式如下:
1.适用对象:高新区直管园户籍或非高新区直管园户籍因工作需要居住在高新区直管园且持有一年以上居住证的人员、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以及政府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对象,因患重大疾病需长期维持基本治疗负担过重、接受非义务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等,经过自救或相关政策救助后仍无法摆脱困境,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2.服务内容:一次性临时救助,一人一年一次;
3.办理时限:30天内办理;
4.需提供资料:①申请书;②本人户籍、身份证、居住证;③家庭收入证明;④其他应该提供的证明材料;
5.办理程序:在所属镇街申请、调查核实、集体评审、张榜公示、审核决定,报送公共服务局审批;
6.办理单位:公共服务局;户籍地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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