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2500000MB1D11184G/2021-0000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社会保障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4-11 | [ 发布日期 ] | 2021-04-11 |
[ 索引号 ] | 12500000MB1D11184G/2021-0000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社会保障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 |
[ 成文日期 ] | 2021-04-11 |
[ 发布日期 ] | 2021-04-11 |
各定点医药机构:
近日,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通过“回头看”专项检查、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依法严厉查处了两起医保基金违规违约案例。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昌野药房沙坪坝曾家爽爽药店将非医保支付物品纳入医保支付案
2021年1月11日,通过“回头看”专项检查,查实昌野药房沙坪坝曾家爽爽药店存在将非医保支付物品(香烟)纳入医保支付、虚增数量、管理混乱等违规违约行为,证据确凿,涉及违规费用1298元。因其主观上存在欺诈骗保故意,且在现场检查过程中消极配合,情节恶劣,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协议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二〇二〇年度)》之“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约定,解除该药店医保服务协议,3年内不得申请医保定点。
二、桐君阁大药房重庆市九龙坡区王乾良八十一店超执业范围经营、违规开具处方案
2021年1月29日,中心与综合执法局联合执法,查实桐君阁大药房重庆市九龙坡区王乾良八十一店存在超执业范围经营、注册药师不在岗、错误传输数据、处方记录不完善等违规违约行为。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协议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二〇二〇年度)》第二章第七条第三款、第四章第二十七条约定,附件“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第二条、第六条约定,对违规本金1421.5元予以追回,处违约金2843元。因该药店违规行为较多,情节严重,暂停医保网络结算2个月。
各定点医药机构要从以案为镜、以案为鉴、以案为戒,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严格执行医保政策和医保定点服务协议规定,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中心对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并严肃追责,绝不姑息。
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