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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4-0199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文化旅游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5-10 [ 发布日期 ] 2024-05-24
[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4-0199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文化旅游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10
[ 发布日期 ] 2024-05-24

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关于印发《重庆高新区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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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精神和市领导批示要求,扎实推动《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落实落细落地,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起草了《重庆高新区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现统一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2024510

重庆高新区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重庆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结合全区文化和旅游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包括演出、娱乐场所、剧本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等单位)、公共文化单位(包括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等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文化旅游领域“一件事”推动有力有效,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阶段性目标

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标准化开展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旅游度假区等评定复核,优化A级旅游景区评定管理。务实推进“两单两卡”制度、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初步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推进旅行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点文化旅游经营单位落实“两单两卡”制度、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动态调整安全风险等级。

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全面落实“两单两卡”制度,巩固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能力提升行动

1.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履职能力提升。每年组织全区文化旅游安全应急管理培训。积极组织全区文化旅游行政管理人员,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参加文化和旅游部每年开展的全国文化旅游安全生产线上学习。充分运用视频远程直播、互联网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每年至少全覆盖组织开展一次面向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加强应急处置能力提升。聚焦文化和旅游领域一线从业人员隐患查找、应急疏散、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指导督促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应急演练。推动演出、娱乐、剧本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文博院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

3.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安全应急知识,提高文化和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和游客的安全意识和能力。加强旅游安全提示,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在线旅游平台等多渠道多形式发布出游提示和警示信息,引导广大游客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合理规划旅游线路和时间,规范使用安全带,注意消防、交通等安全风险,提醒游客谨慎参与高风险旅游项目,不前往没有正式开发开放接待旅游者的区域游览。

(二)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4.巩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成果。深入总结经验做法,在文化和旅游部制订完善的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基础上,结合全区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于2025年底前制订完善全区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检查事项。组织制作相关宣传资料,加大重点检查事项宣贯力度。

5.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指导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尽快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严格落实一线岗位日排查、部门负责人周排查、主要负责人月排查的“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强化一线员工作业前对环境、工具设备和安全防护情况的隐患排查。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与企业诚信管理挂钩,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责任追究。

6.完善重大事故隐患督办制度。建立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到位。2024年底前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挂牌督办制度,将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清单化管理,实行晾晒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进一步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监督管理。每年对本辖区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组织开展一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检查。

(三)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7.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引导、推动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主要负责人从规章制度、责任体系、基础保障、教育培训、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应急救援、安全文化等方面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扎实开展服务质量等级创建,务实推进星级饭店、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旅游景区(点)、旅行社等按照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第14152122部分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培育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

8.推进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按照市文化旅游委《关于印发〈重庆市文化旅游领域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文旅发2023193号)要求,认真推进文化旅游领域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对全区各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和公共文化单位进行严格的等级初评和等级动态管理,并依据等级管理要求组织开展行政检查和安全督查。

9.推进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强化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责任量化和履职评估,以一线岗位人员为基础、部门负责人为重点,全面推进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督促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并纳入常态化检查重要内容。

10.持续落实“两单两卡”强化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责任。进一步压实压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围绕“知风险、明职责、会操作、能应急”的要求,建立并落实“两单两卡”制度,通过教育培训、日常管理、严格奖惩等方式,确保促使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对自身岗位“两单两卡”记得住、说得明、做得到,逐步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四)开展风险管控能力提升行动

11.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规范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优化A级旅游景区评定管理,拟申报评定的A级旅游景区需依法明确“三个责任人”(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部门责任人、行政领导负责人),并在等级评定和复核中加强玻璃栈道类、浮桥吊桥类、大型游乐设施及水滑道、旱滑道、“步步惊心”等高空、高速、水上、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审查,核实项目是否依法依规取得经营许可、进行安全评估或检验检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依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有关规定不得评定为A级旅游景区。

12.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整治。指导旅行社做好“五不租”(不租用未取得相应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加大对旅行社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旅游客运安全带管理和使用工作,督促指导旅行社将游客规范使用安全带作为旅游安全全链条管理的重要环节,在订立用车合同时明确约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事项告知责任,提醒游客出行期间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指导A级旅游景区加强汛期巡查,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的警示标牌,对洪灾风险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关键部位开展细致摸排,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台账,加强整改闭环管理;配合消防、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推进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开展应急逃生出口和疏散通道等治理行动,督促相关单位开业前按规定向消防部门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营业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内的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开展安全治理,督促使用单位及时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开展经常性维护和自查,相关人员应当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证书。

13.开展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整治。聚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以及“两会”、汛期、暑期等重点时段,集中力量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和专项督导检查,压实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主动加强与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的工作对接,会同各类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共同应对重点时段突发事件。加强联合检查执法,充分利用有关协调机制积极协调消防、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强化监管合力。

14.开展安全生产精准监督检查。畅通文化和旅游重大事故隐患举报渠道,对反映的有关问题依法依规做好核查处理。强化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检查,文化执法机构要加大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无证无资质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日常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不属于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职责的,要按照安全生产、消防、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及时抄告、移交有关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新区公共服务局成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文旅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文旅科,统筹协调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工作。领导小组要专题进行动员部署并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定期研究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加强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困难,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分管领导负责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并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

(二)细化督导职责。高新区公共服务局要将安全生产的督促指导职责明确细化为若干条具体措施,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本辖区、本单位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定期会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

(三)强化正向激励。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干部考察、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照党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要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彰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严格按照技术示范和有关要求开展试点示范,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四)强化信息报送。三年行动期间,各镇街每年12月初将当年工作推进情况报公共服务局。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治本攻坚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请及时报送。联系人:程思;电话:1304232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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