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3-0208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1-31 | [ 发布日期 ] | 2023-01-31 |
[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3-0208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
[ 成文日期 ] | 2023-01-31 |
[ 发布日期 ] | 2023-01-31 |
(一)结转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地质灾害)(渝财建〔2021〕352号)100万元,50万元用于地质灾害受灾救助,11.7万元用于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宣传,38.3万元用于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二)结转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洪涝灾害)(渝财建〔2021〕353号)100万元,20万元用于购置应急救援物资装备。80万元用于城市内涝与交通信号灯联动系统建设项目。
(三)结转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预算(第一批洪涝灾害救灾补助)(渝财环〔2022〕26号)50万元,34.75万元用于购置应急储备物资、通讯设备。
(四)结转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第三批干旱灾害救灾补助)(渝财环〔2022〕29号)50万元,50万元用于购置水泵、水带等防汛抗旱物资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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