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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关于2021年3季度享受低保就业补贴人员的公示

来源: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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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财政部人社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要求,现将拟发放低保就业补贴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11011202110155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人:王文晓

联系方式:023-68183785

编:401329

受理地址:重庆高新区金凤镇凤苑路14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2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20213度享受低保就业补贴人员公示表

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

20211011

(联系人:王文晓,联系方式:023-68183785

附件

20213度享受低保就业补贴人员公示表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加密)

补贴时段

补贴月数

补贴金额(元)

起始年月

终止年月

1

何祥鑫

50010720********13

202107

202109

共3 月

2508.00

2

闫国文

51022219********11

202107

202109

共3 月

1290.00

3

程丽颖

50010720********46

202109

202109

共1 月

547.00

4

陈洪燕

50022419********80

202107

202109

共3 月

5880.00

注:补贴标准按照家庭核减低保金总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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